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 (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提升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办理效率,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完善《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形成《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反馈至:zibensi@mail.safe.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0号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邮编:100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10-68402208。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6日。

附件1:《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

附件2:《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展开全文
相关附件
下载地址加载中,如长时间未加载完成,请刷新此页面或点击这里加载
以上资料来源为网友上传或网络收集,版权归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更正(editor@mpaypass.com.cn)
相关资料
资料查询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