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希淼:开放虚拟货币交易的条件还不成熟
2017/12/10 13:44:28

今年以来,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价格大幅飙升,最新数据显示,比特币价格已涨破15000美元。对此,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表示,虽然比特币价格飙升,但其交易过程的投机性十分明显,风险很高。

在对待虚拟货币的看法问题上,董希淼指出,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最大的区别是没有国家信用作支撑,给金融体系带来监管难题,但虚拟货币依托的区块链技术是未来金融科技领域发展的重要方向,当前应深入研究法定数字货币、探索法定货币的电子化和数字化,以节约社会成本、规范货币交易行为,维护货币市场稳定。

在金融科技发展的问题上,董希淼认为我国金融科技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以及监管差异性的问题,并且在金融科技的基础研究和理论创新方面存在不足。董希淼提出,要明确监管标准,将风险防范放在重要位置,相关部门也应注重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发挥科研机构的作用,培养金融科技的研究人才。

中国财富网近期推出“新时代的中国经济”系列访谈,邀请专家解读宏观形势,释疑热点问题。本期即由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谈金融科技与金融货币。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

比特币交易过程投机性风险明显很高

中国财富网:今年以来,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价格大幅飙升,12月7日最新数据显示,比特币价格已涨破15000美元,您认为这样的上涨是可持续的吗?

董希淼:今年以来,比特币的价格趋势出现了大幅度波动,尤其是在监管部门针对虚拟货币的交易和融资出台了较为严格的监管措施后,比特币价格波动进一步扩大。

需要看到的是,首先,比特币不是数字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没有真金白银作为价值基础,也没有国家信用作为担保,所以比特币的价格实质上缺乏内在价值的支撑。

其次,比特币的交易模式通常运用做多或做空的手段进行杠杆交易,根据交易日市场活跃度的不同,杠杆通常会放大到3至5倍,进一步导致了价格幅度波动加大,也大大增加了投资者的交易风险。

第三,由于不同交易平台的比特币价格不同,比特币“玩家”们通常是通过在不同交易平台上进行比特币的“高卖低买”,获取价差收益,进一步增加了比特币“暴涨暴跌”特性。

第四,比特币市场规模有限,集团化挖矿的兴起容易导致大型机构或组织收购比特币,在部分交易市场中,比特币价格受人操控,存在庄家。

通过以上四个方面来看,虽然自今年以来,比特币的价格大幅飙升,但其交易过程投机性十分明显,风险很高。

虚拟货币没有国家信用作支撑

中国财富网:您认为虚拟货币和法定货币之间最大的区别是什么?虚拟货币给金融体系带来哪些挑战?

董希淼: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最大的区别在于二者性质不同,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虚拟商品,法定货币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法定的交易媒介。虚拟货币是私人部门的准数字货币,但其发行者并非一国的货币当局,也不等同于银行系统的电子货币,以及由货币当局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

法定货币是由中央银行依托国家信用发行的货币,可以广泛应用于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领域,具有储蓄、信贷、结算等功能,代表着持有者的信用。同样,虚拟货币与现在我国正在探索中的法定数字货币也有本质区别,法定数字货币是由中央银行担保并签名发行的代表具体金额的加密数字货币。虽然虚拟货币与法定数字货币都是数字货币的表现形式,但是法定数字货币追本溯源是一国货币当局发行的法币,但虚拟货币却没有这种国家信用的支撑。

虚拟货币的发展对于金融体系的挑战要从短期和长期两个角度进行分析。从短期来看,虚拟货币对于金融体系的挑战带来了较多的负面影响,比如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交易风险。此外,还可能存在着匿名交易导致其交易记录难以追踪的情况,同时,还为洗钱、贩毒、走私、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渠道,对违法金融活动的监管和打击带来了较大难题。

从长期来看,我们应关注虚拟货币发展趋势,以更好地推动金融科技发展。比特币所依托的区块链技术,在降低成本、提升效率、优化服务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是未来金融科技领域发展的重要方向。面对这一趋势,许多国家货币当局也都在深入研究法定数字货币,探索法定货币的电子化和数字化。这将节约社会成本,规范货币交易行为,维护货币市场稳定,使现代金融活动更加简便、安全、迅速和可靠。

目前国家开放和支持虚拟货币交易的条件不成熟

中国财富网:现在监管机构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日趋强硬,在形势稳定后,监管机构会放开交易吗?

董希淼:对于虚拟货币出台较为严厉的监管措施并不仅仅因为其存在较高交易风险,更是因为虚拟货币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国家支付清算体系,给经济平稳运行带来了一定风险。所以,开放虚拟货币交易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

总体上说,开放虚拟货币交易需要具备健全的制度环境、完善的风险管理、专业的人才储备以及成熟的参与群体等条件。

从国家层面上,开放虚拟货币交易首先要对虚拟货币的属性和法律地位给予明确界定。虚拟货币法律界定不清,将难以明确主体责任,增加监管难度。对与虚拟货币相关的违法犯罪活动要制定打击措施,避免虚拟货币成为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滋生的温床。

行业层面上,虚拟货币的交易也需要完善的行业监管制度,防止风险在不同行业领域间的传播、扩散。同时,开放虚拟货币交易需要各类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具备业务审查能力,提升涉及虚拟货币相关风险鉴别能力,还要积极培养和引进专业人才,为业务开展和风险防范做好知识及人才储备。

从公众层面上,为了确保公众能够理性参与虚拟货币的交易,公众必须具备金融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所以,从以上几个方面来看,目前国家开放和支持虚拟货币交易的条件并不成熟。

明确监管标准 各方合力推动金融科技发展

中国财富网:我国金融科技与世界相比,还存在哪些问题?如何改进?

董希淼:由于我国市场环境和发展阶段与世界其他国家有着显著差异,这也造成了我国金融科技的发展与世界相比有着不同,其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我国金融科技与世界相比,存在的问题可以从金融和科技两个方面来说。从金融的角度来看,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程度较发达国家偏低,这虽然为金融科技的发展提供了市场空间,但是由于存在着发展的不平衡以及监管的差异性,也为金融科技进行“监管套利”提供了土壤,许多机构打着金融科技的幌子从事违法金融活动。而在金融较为发达的国家,这方面问题要比我国小得多。

另一方面,从科技的角度看,我国金融科技的发展往往从应用出发,更加关注金融科技在业务开展过程中的作用,相比国外而言,可能在基础研究和理论创新方面存在不足,缺乏重大的原创性成果。

为了更好地促进金融科技的发展,首先应该在科技接入金融业务的过程中明确监管标准,同时要将对金融科技的监管标准与金融监管标准保持一致,将风险防范放在重要位置。在看到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呈现良好势头的同时,相关部门和企业应该更加关注金融科技发展的长远未来,注重对于基础研究的投入,更充分发挥科研机构的作用,加快培养金融科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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