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商银行北京分行未履行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43万
3月8日,人行营业管理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存在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行为。
该处罚信息称,2016 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包商银行北京分行未按照《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五项、第六项的规定履行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人行营业管理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包商银行北京分行处以43万元罚款;对该分行一名相关负责人处以4万元罚款。
据和讯网了解,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日期为2018年3月6日。
附公告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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