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账号被盗钱包被冻结 用户告财付通索赔 财付通:来深圳开庭
账号被盗用微信钱包被冻结,新注册账号后,微信钱包仍无法转出。为此,刘某将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解冻其微信钱包,返还微信钱包29900元,并赔偿上述款项自冻结之日起的利息及其他损失10000元。
5月17日上午,该案在大兴法院开庭。
摄/记者 朱健勇
刘某称,2015年不法分子盗用其微信账号后通过挂靠第三人王某银行账户盗刷王某499.5元,王某发现后将刘某的微信号举报至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之后刘某的微信钱包被财付通冻结,冻结时该微信钱包内有余额6000元。
刘某称,微信账号被盗后,其使用同一手机号码注册了另一微信账号,并使用新微信号用于日常收款,截至2016年7月24日,新微信号内微信钱包余额23900元。
但当刘某准备将该款项转出时,发现新微信号的钱包被财付通冻结。
财付通告知刘某冻结原因是因新微信号与被举报的旧微信号系同一手机注册,如想解冻微信钱包,应先与王某联系,只有王某撤回投诉才可解冻。刘某称自己多次联系王某,但他迟迟未予露面。
2018年5月,刘某将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
在今天的庭审上,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称,不同意刘某的全部诉求,但如果刘某愿意调解,可以为其解冻账户。而刘某和律师当庭表示不同意调解。
“之所以冻结微信钱包是因为有人举报,我们是出于对王某的保护” 财付通公司当庭申请追加王某为第三人。
财付通公司认为,大兴法院不具有管辖权,称本案案由虽然是侵权纠纷,但实际是网络服务合同纠纷,应当由深圳市南山区管辖,请求延期审理本案。
因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法庭宣布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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