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以支付宝、微信为典型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服务手续费收入、客户备付金利息收入、平台衍生收入(或增值服务收入)等。敬请阅读。
(一)服务手续费收入,具体包括:
1、第三方支付平台针对个人客户转账、提现、信用卡还款等交易收取的服务费。如支付宝于2016年10月12日起对个人用户转账到银行卡(包括本人卡和他人卡)和账户余额提现等两项业务收费(具体收费标准略);又如微信支付自2017年12月1日起,对每位用户每个自然月累计信用卡还款额超出5000元的部分按0.1%进行收费(最低0.1元),未超过5000元的部分继续免费等等。
2.第三方支付平台为商户或企业提供收付款服务、POS机布放、款项查询、转移支付、退款等交易的服务收费。例如,微信支付的商户手续费标准中,针对不同行业的手续费费率通常为结算金额的0.1%-1%,其中大多数为0.60%。而传统POS机刷卡的手续费率通常在1%至3%之间。上述两部分收入是支付行业传统的收益来源,其增长主要依靠规模效应。
(二)客户备付金利息收入。
客户在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消费转账过程中,由于存在结算周期的时间差,会在备付金账户内沉淀出一定规模的资金。这部分资金的利息收入归第三方支付机构所有,但只能进行银行存款、基金购买,不能进行放贷等投资。根据WIND资讯的数据统计,2017年备付金利息收入在支付机构总收入中的占比大约为9.52%。其中在预付卡发行与受理机构总收入中的占比为22.24%、在类似支付宝、微信之类的网络支付机构总收入中的占比为11.26%、在银行卡收单机构总收入中的占比为1.81%。
而随着中国人民银行逐步推进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第三方支付机构依靠沉淀资金获取利息收入的空间将越来越小。
(三)平台衍生收入(或增值服务收入)。
第三方支付平台通过累计客户信息、聚合交易信息、制造支付场景,衍生出诸如互联网营销、征信、金融等增值服务,分别对企业端客户及个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或产品销售。例如蚂蚁金服依托支付宝平台,拓展业务至小额贷款、网络银行、在线融资、在线理财、保险等多个衍生领域。这种类型的收入通常以“交易分成”形式计算和实现。
《2017全球支付报告》指出在监管环境不断变化,金融科技企业层出不穷,企业和客户对增值服务的期望与日俱增,创新支付手段日新月异等一系列因素共同作用下,以数据变现为核心商业模式的全新支付生态系统已经出现。从未来发展角度来看,第三方支付平台铺设支付通道、收取手续费的传统收入模式即将成为过去,基于支付数据的服务将完整地融入到各类交易分成中去,这将是支付服务创造的最大增量价值,并将最终重塑整个行业。未来数据变现相关的具体服务大致包括征信、精准营销、流水贷、消费金融、用户忠诚管理等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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