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政府发布《贵港市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实施方案》
移动支付网 2018/8/28 10:37:1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港市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3日

贵港市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5〕74号)以及《2018年广西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南宁银发〔2018〕6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移动支付推广工作,促进金融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移动支付作为银行卡应用的继承和创新,是智能卡、移动通信、电子认证等信息科学技术与金融服务融合发展的产物,能够提供随时、随地、随身的金融支付服务,有效促进支付交易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控制风险。推进移动支付创新普惠民生,是贯彻“十三五”规划纲要、响应国家普惠金融发展规划、推进“互联网+”行动战略的重要举措;是秉持创新发展理念,优化金融供给结构,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培育经济新动力的重要手段;是加快金融信息化、移动化,提升我市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实现金融精准扶贫,建设金融强市的重要行动。

二、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逐步实现移动支付在贵港市各公共服务领域的全面应用,并引导移动支付创新应用在促进金融普惠民生、助推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作用。确保2018年底贵港市实现“云闪付”APP用户总数达到20万,其中2018年新增用户8万以上,12月当月“云闪付”APP活跃用户达到4万以上,移动支付交易笔数突破1000万笔。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人民银行加强政策指导与协调,因地制宜,大力支持移动支付创新普惠民生,推动各行业、各领域公共服务应用向移动支付开放,协调组织各行业单位实施移动支付受理环境改造。

市场运作。在充分尊重现有公共服务行业应用格局的基础上,合理运用市场化手段实现服务资源优势互补,保障参与主体合作共赢。

科学推进。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以先行试点为借鉴,以重点行业为抓手,积极、稳妥地推进移动支付在公共服务领域全面深化应用。

统一标准。按照国家及金融行业标准,规范移动支付受理、交易、清算、服务等环节,优化提升移动支付用户体验。

安全规范。坚持依法履职、合规操作,加强风险防范和培训宣传,保障金融信息安全和金融消费合法权益,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重要底线。

创新发展。鼓励和推动移动支付与新型业态融合,不断提升普惠民生能力,满足公共服务领域应用创新发展的需求。

三、主要任务

大力推动移动支付创新普惠民生,努力创建移动支付在公共服务应用的先进典范和优秀品牌。

(一)推动移动支付在公共交通领城应用。

各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运营机构加强统筹协调,促进交通、金融行业开放融合。重点推动各地公交、出租车、停车等领域受理移动支付,逐步推动高速公路使用移动支付缴纳通行费用。

(二)推动移动支付在生活服务领城应用。

实现移动支付在菜市场、自助售卖机、连锁快餐店等日常服务场所扩大应用,为人民群众日常消费解决找零和钞票鉴别等问题,提高支付便捷性,并为食品卫生相关安全溯源机制建立提供支持。进一步促进移动支付在公共服务事业的应用,为市民和社会公众办理水、电、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相关业务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推动各地主要旅游景点受理移动支付,拓展移动支付线上线下应用渠道。其他具备条件的生活服务领域逐步拓展移动支付创新应用。

(三)推动移动支付在文化、教育和医疗等领城应用。

推动移动支付在教学管理、出入门禁、图书借阅、校园食堂、卫生医疗、药店等科、教、文、卫相关信息管理与支付交易领域取得更加广泛应用,促进金融支持教育信息化发展,提高数字校园、智慧校园建设水平。

(四)推动移动支付在农村金融领城应用。

大力发展移动支付工具在农村电商农产品交易、物流等方面的应用,将农村电子商务业务与当地特色农业产业融合,打通农产品进城和农资、工业品下乡支付渠道。密切关注农民支付需求特点,研究开发成本相对低廉、操作简单、安全性好的支付服务产品,提升弱势群体金融服务可获得性,满足农民便捷、小额、非现金支付需求,发挥移动支付对推动农民消费、促进农村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农村经济新动力方面的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由中国人民银行贵港市中心支行作为牵头部门和责任主体,负责总体协调推动贵港市移动支付创新普惠民生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加强与当地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辖内移动支付创新应用。

(二)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引导和支持移动支付在各个公共服务领域中推广应用,积极制定具体措施,加快创建具有地域特色和行业特点的移动支付公共服务品牌。

(三)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强化社会责任感,更紧密地配合各级政府和人民银行,更好地发挥金融科技创新作用,夯实移动支付创新应用工作,实现多方合作共赢,共同推动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要按照国家金融标准,做好移动支付推广应用中的合规操作和风险防控,切实保障金融信息安全和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各县市区政府、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各金融机构要加大移动支付应用成果推广和舆论媒体宣传力度,通过网络宣传、优惠推广、现场体验等多种方式,扩大移动支付在公共服务领域应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营造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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