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央行在清结算中应用DLT的尝试(下篇)
2019/4/2 10:36:17

随着加密资产市值的攀升和全球资本的愈加关注,各国政府不仅出台相关政策以监管加密市场,同时也展开对加密资产中底层技术的探索和实践。自2016年起,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MAS),即新加坡中央银行,联合新加坡交易所、10家商业银行、8家技术公司和6家学术机构,共同发起Project Ubin,探索分布式账本技术(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DLT)在清算结算中的实际应用。

从2016年至今,Project Ubin总共对外发布了四份报告,分别是《Project Ubin基于分布式账本的SGD》、《Project Ubin:重构RTGS》、《Project Ubin:基于DLT的DvP券款对付》和《跨境银行间支付和结算:数字化转型的新机遇》。每份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介绍项目需要解决的问题、原型的规则设计、原型对现实世界带来的影响以及进一步完善项目时未来需要考虑的问题。Project Ubin整体的研究层次递进,其总体规划为六个阶段,分别是SGD新加坡法定货币数字化探索,国内银行间结算探索,基于DLT的DvP探索,跨境银行间支付结算探索,目标运营模式和跨境支付结算的DvP探索。目前Project Ubin完成到第四阶段,即跨境银行间支付和结算。

图1:Project Ubin整体规划

本文由Project Ubin发布的上述四份报告内容编译改编而成,尝试概括Project Ubin的前四阶段报告内容和成果。阶段一、阶段二见《Project Ubin:新加坡央行在清结算中应用DLT的尝试(上篇)》。

阶段三:基于DLT的DvP

2018年8月24日,MAS和SGX宣布开始跨不同区块链平台(分布式账本)实现两种通证化资产的DvP结算的计划,探索DvP结算的最终确认、账本间的互操作能力和投资者保护,并提出在DLT上实现DvP的未来的考虑方面,以及其对资本市场的影响。两种通证化资产分别是MAS发行的新加坡政府证券(Singapore Government Securities,SGS)和MAS发行的中央数字货币,即数字形式的SGD。

现行的MEPS+是由MAS执行和操作的RTGS系统,由两个系统组成:MEPS+-SGS系统和MEPS+-IFT系统(MEPS+银行间资金转移系统)。MEPS+-SGS系统处理以DvP为基础由MAS发行的SGS的无纸化结算,MEPS+-IFT系统支持以SGD计价的大额银行间资金转账。市场参与者必须分别在MAS的两个系统注册才能交易。MAS-SGS委员会作为解决争议的仲裁方。

图5:现行MEPS+中系统架构

现有的DvP MEPS+系统存在若干问题。在系统风险方面,传统的结算系统中存在单点故障风险,所有需要结算服务的参与银行必须连接到中央运营商(Recognized Market Operator,RMO,包括结算所和中央银行)才能结算其交易;在结算时间上,MEPS+在固定的运行时间内运行,按目前行业惯例,清算和结算周期是T+2或T+3;在监管方面,需要额外的流程、人力和财力确保清算结算合规,监管机构对金融服务行业的规则调整需要数年时间,特别是监管变更、合规标准变更和系统升级。

阶段三设计了基于DLT的DvP结算流程,并且考虑到结算中异常状态。此结算流程可以概述为以下步骤:交易双方向系统提交订单,系统匹配订单双方,系统为交易双方生成密钥和哈希用于私密性交易,交易双方在分布式账本中进行证券和现金的共识,完成交付。在整个结算流程中,RMO作为仲裁方起到督导作用。

图6:三家公司提出的原型方案

上图是Anquan、Deloitte和Nasdaq三家公司提出的应用不用区块链系统的原型方案。原型实现了如下功能,如扩大时间窗口,锁定分类账上现金/证券的合约,仲裁方控制账户,加密和链下传输信息确保隐私性等。

阶段三探索在智能合约中嵌入合规要求等规则,实现结算周期从T+3到T+1甚至全时结算的压缩。由于监管审查和合规标准多种多样,嵌入合规规则的智能合约可能影响金融监管部门的多区域执法实施。另外,合约将待交易资产锁定在现金分类账和证券分类账中,可能会降低结算期间的流动性。

对于未来考量,阶段三提出,仲裁方是否能保持公正中立;全时结算需要考虑外汇汇率、交易手续费定价和不同银行营业时间等问题。未来考虑扩大DLT的应用资产类别和市场,如证券、公司债券、商品和衍生品,改进现有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

阶段四:跨境银行间支付和结算

加拿大银行(BoC),英格兰银行(BoE)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于2018年11月15日联合发布了《跨境银行间支付和结算:数字化转型的新机遇》报告。该报告着眼于大额支付,如个人对个人的境外汇款等低额支付不考虑在内。

项目汇集了跨境支付流程中的商业银行参与者,共同探讨三个主要议题:目前跨境支付结算的痛点,未来潜在的跨境支付结算的方式,以及行业中跨境支付结算的实例。报告从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和终端用户三个主要参与方分析各自在跨境支付结算中的所面临的挑战,并分析深层原因,评估为解决这些挑战所提出的现有创新手段。更加重要的是,报告提出了五种未来可能的跨境支付结算模型,并分析了其可能产生的影响,探索从技术和政策两方面解决痛点。

五种模式来源于当前的跨境支付结算两种模式,以及利用中央基础设施推动变革的跨境支付结算的三种潜在未来模型。

模型1是当前行业创新措施的合集,基于对管辖范围内和跨辖区的现有支付和结算系统以及基础设施的创新增强。如扩大营业时间、增强了支付状态通知、采用通用消息传递标准(ISO20022)、付款跟踪和状态可见性(SWIFT gpi)、连接国内支付基础设施的举措、建立国际支付框架协会(IPFA)和SWIFT高额度支付(HVPS+)等。

图7:跨境支付结算模型1示意图

模型2扩大国家RTGS运营方的作用,这些运营方作为“超级对手方”以解决跨境支付,而不是依赖中间银行作为代理银行。中央银行允许不同司法管辖区的RTGS运营商以给定RTGS运营商的货币在其(中央银行)账簿中开立账户。这使得RTGS运营商能够有效地为其成员银行持有多币种清算账户,各种RTGS运营商可能通过共同的共享平台进行链接。

图8:跨境支付结算模型2示意图

模型3a、3b和3c都是基于使用W-CBDC(Wholesale-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批发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的银行之间的跨境支付结算,根据W-CBDC的持有和交易范围的不同,三种模式之间有少许不同。

模型3a中,发行只能在其本国管辖区内持有和交易W-CBDC。每个中央银行都会针对国家法定货币发行自己的W-CBDC。这些W-CBDC发放给各自管辖区的参与银行。中央银行A和中央银行B签订协议,允许来自一个司法管辖区的参与银行维持一个W-CBDC账户(钱包),而另一个司法管辖区的中央银行以该司法管辖区的货币计价。其他中间银行(例如,银行C1)也可以在每个辖区内维护W-CBDC钱包。这类似于代理银行业务的通证化版本,使用这些通证可以让中央银行更好地控制各自司法管辖区的货币供应量。

图9:跨境支付结算模型3a示意图

模型3b中,发行可以在其本国管辖范围之外持有和交易W-CBDC。中央银行A和中央银行B签订协议,允许两国的参与银行持有和交易两个中央银行发行的W-CBDC。(即中央银行A(W-CBDC-A)发行的W-CBDC可由B国的银行持有;中央银行B(W-CBDC-B)发行的W-CBDC可由国家A的银行持有)。每个参与银行都与其自己管辖范围的中央银行维持不同货币的W-CBDC账户(或钱包),以允许支付和接收不同的W-CBDC,作为与其他银行进行跨境交易的一部分。

图10:跨境支付结算模型3b示意图

模型3c中,发行由一系列货币支持的单一通用W-CBDC。几个参与的司法管辖区通过其各自的中央银行或全球多元化机构,共同建立一个“通用”批发CBDC(Universal-Wholesale–CBDC,U-W-CBDC)。该U-W-CBDC将由参与的中央银行发行的一系列货币支持。该U-W-CBDC将通过专门设立的交易所发行,以允许发行和赎回此类U-W-CBDC。将管辖区货币转换为U-W-CBDC将在该货币与U-W-CBDC之间产生汇率。如何管理的框架需要由参与的中央银行共同确定。

图11:跨境支付结算模型3c示意图

阶段四为进一步分析这些潜在的未来模型提供了参考。未来还需考虑法律法规要求和风险,统一标准下所需的跨辖区治理架构,对货币政策和央行主导货币政策的影响,W-CBDC的立法需求、以及直接参与者的资格标准制定等问题。

本文总结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在探索DLT在清算结算中应用,特别是落地试验方面处于世界央行探索的前列。在未来的阶段五和阶段六中,MAS还将探索RMO的运营方式,以及跨境支付结算的DvP实现,从而实现国家数字货币在大额支付结算领域的闭环。Project Ubin为国家数字货币的发行、清算、结算等研究提供了重要的试验参考,提出很多待解决的关于国家数字货币的金融系统影响、政策影响和社会影响等问题,如国家数字货币对货币传导政策的影响等。从项目试验上升到全局性系统实现,Project Ubin留给未来国家数字货币的探索巨大的研究空间。

清华大学金融科技研究院区块链研究中心将持续跟踪和研究各国央行CBDC的进展。

相关链接:

新加坡央行在清结算中应用DLT的尝试(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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