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是人民银行近期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条例》在第五十五条、五十六条分别阐述了市场支配地位预警措施、市场支配地位情形认定等内容。
当一个/两个/三个支付机构在非银行支付服务市场份额分别达到三分之一/二分之一/五分之三时,人民银行可商请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对其采取约谈等措施进行预警;
当一个/两个/三个支付机构在全国电子支付市场份额分别达到二分之一/三分之二/四分之三,人民银行可商请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审查支付机构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不难发现,市场份额成为判断支付机构是否构成“垄断”预警、认定的重要依据。然而触发“垄断”预警时,判断“非银行支付服务市场份额”的具体标准是什么,尚未明确;触发“垄断”认定时,要算上“全国电子支付市场”,从目前单一支付机构的交易金额来看也尚有距离。
尽管关于“垄断”的预警和认定尚有疑问,但既然这部分内容被写进《条例》,就说明监管肯定看到了这一问题,并且表示:要管。
比如《条例》在第五十七条指出,当支付机构未遵循安全、高效、诚信和公平竞争原则,严重影响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时,人民银行可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建议采取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停止实施集中、按照支付业务类型拆分支付机构等措施。
又比如在《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里,规避监管、操纵市场、扰乱市场秩序,恶意开展关联交易或恶意使用关联关系,都是支付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要承担的违规责任,可能会面临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
而上述“未遵循公平竞争原则”“严重影响支付服务市场健康”“规避监管”“操纵市场”“扰乱秩序”“恶意开展关联交易”“恶意使用关联关系”等描述的“可操作空间”就更大了。
总而言之,在监管明确提及反垄断,但暂时无法通过市场份额定量判断的情况下,我们不妨先看看市场上部分热门App里关于支付方式(支付机构)选择的实际情况。
总结一下:
1.手机游戏类App也是活跃度较高的板块,在安卓端腾讯系手游支持微信支付、QQ钱包、Q币、QQ卡、手机话费等支付方式,非腾讯系则一般同时支持微信支付、支付宝。
2.微信支付、支付宝是各大App里最常见的支付选项。
3.如以微信支付、支付宝为基础选项,那么腾讯、阿里、京东系App里均出现支付方式的“排它”情况。当然在互联网世界里,“排它”现象不止于此。
4.同时出现多种支付方式时,“默认首选”和“折叠”是个有趣对应做法。当然前者可提升用户体验,后者使页面简洁美观。
5.不少App,比如百度、今日头条以及不在上表里的大量银行App均以小程序等跳转形式嫁接其他第三方服务,这些服务的支付方式视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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