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2021年推广道路客运电子客票服务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全国道路客运电子客票普及应用,今年在辽宁、吉林、浙江、福建、湖南、重庆、四川、云南、新疆等省份深化开展道路客运电子客票推广应用,依托道路客运行业智能服务设施设备的应用和普及,提供无接触式、无纸化客运服务,实现20个以上省份普及道路客运电子客票服务,2022年我国将全面普及道路客运电子客票。
以下为《2021年推广道路客运电子客票服务工作方案》全文:
为加快推进全国道路客运电子客票普及应用,全面提升乘客购票乘车便捷性,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在总结相关省份道路客运电子客票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统一开发、复制推广”的模式加快推进电子客票系统推广应用,持续扩大电子客票应用范围,逐步构建部省两级联网运行的全国道路客运电子客票系统,持续改善乘客出行体验,更好的满足乘客快速化、便捷化的出行需求。
二、目标任务
在辽宁、吉林、浙江、福建、湖南、重庆、四川、云南、新疆等省份深化开展道路客运电子客票推广应用,依托道路客运行业智能服务设施设备的应用和普及,提供无接触式、无纸化客运服务,实现20个以上省份普及道路客运电子客票服务,为2022年全面普及道路客运电子客票打好基础。
三、进度安排
2021年4月底前,参与推广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部工作要求,以二级及以上客运站、定制客运线路实现电子客票应用(鼓励向具备条件的三级及以下客运站推广)为目标,制定本省份道路客运电子客票推广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工作安排、责任部门及联系人。
2021年6月底前,参与推广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道路客运电子客票系统技术规范》(JT/T 1306—2020)要求开展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改造,完成省级电子客票系统部署和接口联调,分批次启动二级及以上客运站、定制客运线路电子客票应用部署。部通信信息中心对推广省份系统改造、省级电子客票系统部署与接口联调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021年9月底前,参与推广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快推进电子客票应用部署,9月底前完成不少于60%的二级及以上客运站、定制客运线路电子客票应用部署。部通信信息中心持续做好技术支持,保障部省两级电子客票系统平稳运行,定期将运行分析报告报部。
2021年11月底前,参与推广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完成二级及以上客运站、定制客运线路电子客票应用部署,部通信信息中心持续做好技术支持、系统运行保障工作。
2021年12月底前,参与推广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电子客票推广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部将适时组织交流,宣传推广电子客票应用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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