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试点外汇NRA账户结汇
2021/6/8 9:30:43

继境外机构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试点新政落地后,又一项外汇创新试点举措——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外汇NRA账户)结汇业务在北京自贸试验区成功落地。此项试点政策允许注册且营业场所均在试验区内的银行为境外机构办理其境内外汇账户结汇业务,将自贸试验区内银行网点办理结汇业务范围扩大到境外机构,支持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资金享受在岸结汇汇率,便利企业跨境收付、汇兑,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服务北京“两区”高端制造业等实体经济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5月26日,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自贸试验区内支行网点为京东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办理了首笔境内外汇账户结汇业务,结汇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境内货款。京东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表示,作为中资企业的海外成员,企业在外汇NRA账户资金结汇用于境内支付使用方面有较为迫切的需求,试点政策充分考虑了企业实际需要,大幅便利企业资金使用,提升了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认为,试点政策有利于银行进一步服务中资企业全球经营发展与资金运作,帮助其境外成员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同时也进一步丰富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功能,增强了北京自贸试验区跨境金融活力。

下一步,北京外汇管理部将继续加大北京自贸试验区外汇创新试点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抓细抓好试点落地实施工作,力争政策红利惠及更多市场主体。

关于NRA账户:

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09年7月13日发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境内银行为境外机构开立境内外汇账户,即为NRA账户。

"NRA"账户也可能指境外机构在中国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

为了区别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境外机构境内人民币账户也称"RMB NRA"账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0年9月29日发布,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条,银行应对境外机构的本、外币账户以及境外机构与境内机构的银行结算账户进行有效区分、单独管理。银行在编制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账号时,应统一加前缀“NRA”。

附NRA账户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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