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农商行发布“断卡行动”项目所需黑名单系统、账户检测系统等招标公告
移动支付网 2021/7/8 11:09:04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农村商业银行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前端柜面系统、集中作业系统、账户管理系统、数据超市系统、黑名单系统、账户监测系统配合“断卡行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对此感兴趣并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B0107-2106-ZBFW0644

2.项目名称: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前端柜面系统、集中作业系统、账户管理系统、数据超市系统、黑名单系统、账户监测系统配合“断卡行动”项目(01、02、03、05包三次)

3.采购需求:

01包:前端柜面系统配合“断卡行动”

02包:集中作业系统配合“断卡行动”

03包:账户管理系统配合“断卡行动”

05包:黑名单系统配合“断卡行动”

4.项目实施周期:合同签订后5个月上线运行

5.售后服务期:从系统验收后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至少12个月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01包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与履行合同相适应的技术力量、服务团队、资金实力、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体系。

2.投标人须具有类似相关系统开发的独立知识产权及其专利专有技术的合法使用证明。

3.投标人近五年具有前端柜面系统类似项目实施或改造的成功案例。(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

4.投标人近五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1)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投标期限内的;(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02包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与履行合同相适应的技术力量、服务团队、资金实力、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体系。

2.投标人须具有该项目中涉及的系统开发的独立知识产权及其专利专有技术的合法使用证明。

3.投标人近三年具有集中作业系统类似项目实施或改造的成功案例。(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

4.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1)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投标期限内的;(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03包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与履行合同相适应的技术力量、服务团队、资金实力、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体系。

2.投标人须具有该项目中涉及的系统开发的独立知识产权及其专利专有技术的合法使用证明。

3.投标人近三年具有线上尽职调查、微信预约开户与法人意愿核实类似项目开发业绩实施的成功案例。(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

4.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1)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投标期限内的;(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05包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与履行合同相适应的技术力量、服务团队、资金实力、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体系。

2.投标人须具有类似相关系统开发的独立知识产权及其专利专有技术的合法使用证明。

3.投标人近五年具有黑名单系统类似项目实施或改造的成功案例。(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

4.投标人近五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1)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投标期限内的;(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先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快捷登录“投标人”处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交易主体注册指南);

2.注册完成后,请于2021年_7_月_8_日至2021年_7_月_14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处,在“招标投标”版块付费下载招标文件,400元/份(包),售后不退。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注册及文件下载、使用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遇到的技术问题、递交投标文件遇到的问题等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86392341(工作日:08:30-19:30;节假日:09:30-18:00);

4.注册进度查询、密码修改及发票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

5.对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项目经理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六条)。

注:注册电子交易平台时留下的联系人电话请务必保持畅通并能正常接收短信,以便接收来自系统的关于本项目的相关补充或变更公告短信。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_2021__年_7_月_29_日_09__时_30__分(北京时间);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地址: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1会议室。

3.逾期未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4.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开标截止_3_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投标人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说明: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供应商)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或样品的,投标人(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目前因新冠疫情导致的交通不便及进入办公场所必需的验码、测温、登记等因素导致的时间延误,合理安排行程以保证按时抵达开标场所并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农村商业银行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618号武银大厦

联系人:陈经理沈经理

电话:027-8549283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系人:杨楚君王丹萍

电话:027-87271918

电子邮件:593028298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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