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犯罪团伙开发违规金融类软件,技术公司3人获刑
2021/11/2 16:03:06

种类繁多的APP、网站无法为投资的信用背书,多名被害人因为轻信一些金融类软件,惨遭网络诈骗。吴某某等3人帮助犯罪团伙开发违规软件,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获刑。

2019年7月,吴某某注册成立“某某公司”并作为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王某某任技术主管,谷某某为业务员,公司经营范围含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应用技术开发等。

2019年至2020年,“某某公司”、吴某某等3人在明知他人没有金融类软件运营资质,开发的软件可能被用于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承接“乐瑞资产”、“汇通国际”等多款金融类软件的开发、运行业务,并为上述软件定制了向随机个人银行账户入金、为股票及期货交易买涨买跌、在后台任意修改指数以及走向、添加杠杆等功能,造成多名被害人遭网络诈骗。

长宁区检察院于2021年5月19日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某某公司”、吴某某等3人提起公诉。

同年6月9日,长宁区法院采纳指控意见,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某某公司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判处谷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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