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租用他人支付账户进行“跑分” 流水金额超284万
2020/10/26 14:34:43

连江男子林某租用他人的支付宝账户进行“跑分”,流水金额达284万余元,其中一笔被查证是网络诈骗款。日前,连江县检察院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批捕了林某。

“跑分”是指招揽他人出借支付宝、微信、银行卡等支付账号,利用普通账户分批分量运作,实现为灰黑产业进行非法支付的新手段。

今年5月至9月,林某为非法获利,帮助他人在网络上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利用支付宝进行“跑分”,每“跑分”1万元赚取100元。经查证,林某实施上述行为共使用了6个支付宝账号,流水金额达284万余元,其中一笔被查证系网络诈骗款。今年9月3日,林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检察官提醒,“跑分”不但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而且严重影响用户账号的安全使用,侵害用户的合法权益,给用户带来押金被骗、信息泄露等重大风险。“跑分”过程中使用的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户将被公安机关冻结,影响用户个人征信,并将受到法律处罚。为违法资金提供资金结算账户的行为,可能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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