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支付将在3月1日修改商户、服务商进件入驻规则
移动支付网 2022/2/24 17:14:26

2月23日,微信支付发布公告,将修改商户、服务商进件入驻的相关规则,并将于3月1日生效,此后新增的服务商、银行、支付机构入驻将按照新流程进行。

以下为公告原文

微信支付商户及微信支付合作伙伴:

基于相关监管要求,我们针对商户、服务商的进件入驻流程,进行了相关改动。本次改动将于2022年3月1日起生效,改动点包括:

01商户入驻部分

1.改动涉及所有商户入驻相关的渠道

1)服务商协助商户入驻。

2)商户自行入驻。

3)从业机构为其商户申请微信支付服务。

2.主要改动点

1)主体是金融机构性质的商户,请申明金融机构身份,并上传金融机构类型、金融机构相关特殊许可证(请参考选择金融机构指引)。

2)主体类型

a.原“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主体类型划分为“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属于政府机关的商户,请选择“政府机关”主体类型;

b.原“其他组织”主体类型调整为“社会组织”。

3)下线组织机构代码证,未三证合一、不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商户,需要更换为三证合一的主体证件;个体户除外,个体户旧版营业执照仍然有效。

4)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主体因特殊情况无法收集法人/负责人证件的情况,需申明证件持有人类型(经办人/法定代表人)并补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函(请参考法定代表人授权函指引)。

5)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因特殊情况需结算至具有资金管理关系的非同名账户,需补充三项非同名证明材料:结算证明函、关系证明函、其他补充证明(请参考选择非同名账户指引)。

6)收缴党费的商户,需要根据主体证件选择主体类型,不再统一选择“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主体类型。

3.上线时间

1)自3月1号起,所有商户入驻相关的渠道,将按照新要求进行。

2)历史已提交的申请单,已审核通过的不受影响,审核驳回则需按新的资料填写规则重新提交。

3)所有历史已审核通过但未签约的申请单将在上线30天后统一失效,如需继续申请微信支付服务,请重新提交。

02服务商入驻部分

1.改动涉及入驻渠道

1)服务商入驻。

2)银行入驻。

3)支付机构入驻。

2.主要改动点

1)服务商入驻

a.主体是金融机构的商户,请申明金融机构身份,并上传金融机构类型、金融机构相关特殊许可证(请参考选择金融机构指引);

b.下线组织机构代码证,仅支持提交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c.仅支持“企业”类型的主体入驻。

2)银行、支付机构入驻

a.仅支持“企业”类型的主体入驻,其他规则无调整。

3.上线时间

1)3月1日起,新增的服务商、银行、支付机构入驻将按照新流程进行。

2)历史已提交的申请单,已审核通过的不受影响,审核驳回则需按新的资料填写规则重新提交。

3)所有历史已审核通过但未签约的申请单在上线30天后统一失效,如有需要,请重新申请。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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