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滇银行收225万反洗钱罚单,运营、合规等部门4人被罚
6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富滇银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等两项违规,被处罚款225万元。
时任富滇银行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李经纬、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跨境中心主任林昱清、昆明国防支行行长马红原、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黄艳分别被处罚款3.5万元、1万元、3.5万元、3.5万元。
移动支付网发布的《中国金融机构反洗钱合规实践白皮书2021》显示,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为银行反洗钱罚单高发违规类型。
数量上,“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最多,单位层面罚单有663次,个人层面罚单有1099次。
金额上,与“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有关联的罚款额最大,单位罚单层面为5.51亿元,个人罚单层面为2491万元。
近年来,为强化金融机构洗钱风险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对反洗钱违法行为不断加大惩戒力度。今年以来,已有多家银行因违反反洗钱有关管理规定被处罚,且均为双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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