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家支付机构变更负责人,附:变更一览!
卢华秋移动支付网2022/10/19 17:35:18

据移动支付网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至少已有20家支付机构对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进行了调整。其中就包括支付宝、拉卡拉、联动优势、度小满支付等。

值得注意的是,一般认为,持有支付牌照的主体公司进行负责人变更等事项时,需要事前获得人民银行批准。

但在目前生效的《非金融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中,支付机构在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前,需要报人民银行同意的事项只有四项,分别为:(1)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或组织形式;(2)变更主要出资人;(3)合并或分立;(4)调整业务类型或改变业务覆盖范围,并没有明确包括“负责人变更”项。

而在《非银行支付机构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关于事前报告事项里,也没有明确包含“负责人变更”项,不过该办法留有“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应当事前报告的事项”的兜底式说明。

今年2月,曾有投资者在投资者互动平台上向拉卡拉提问,关于董事长为何需人民银行核准,拉卡拉官方回复为:根据规定,公司(拉卡拉)作为央行认定的全国性重要支付机构,变更董、监、高人员须央行核准。

由此可见,在实际情况中,支付机构变更负责人确需报人民银行批准,至少那些体量较大的支付机构需要这么干。然而关于“全国性重要支付机构”的标准,目前也没有明确文件指引。在《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中,人民银行则透露了后续将制定系统重要性支付机构的认定标准和监管规则。

在银行领域,重要性分级评估存在已久。根据相关要求,达到一定分值要求的银行将被纳入系统重要性银行初始名单。监管将按系统重要性得分进行分组,如全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从而实行差异化监管。

《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目前虽仍未正式落地,但不排除一些具体监管规定已在试点执行状态。比如明确部分支付机构,进行董、监、高人员变更时,须事前获得人民银行核准。

附:2022年支付机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变更一览

本文为作者授权发布,不代表移动支付网立场,转载请注明作者及来源,未按照规范转载者,移动支付网保留追究相应责任的权利。

展开全文
相关阅读
资讯查询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