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信用卡业务洗钱风险
2023/5/31 11:21:37

在传统观念中,信用卡经常被套现所利用,支付一定的手续费后,通过POS机将其仅限于消费使用的信用额度非法折现。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银行等多方开展“断卡”行动,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在此背景下,多家银行加大了对借记卡账户的交易限制。不法分子开始将洗钱载体转向管控相对较松的信用卡账户,信用卡犯罪日益呈现出团伙化、跨区域特征,诈骗、赌博等各类犯罪转移赃款的风险事件频出。本文结合实际工作和内外部案例,从信用卡近期常见洗钱手段出发,对信用卡业务洗钱进行研讨。

一、借贷记卡业务异同

狭义的信用卡单指贷记卡,是由银行发行的、给予持卡人一定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电子支付卡。信用卡的客群一般是具有一定的消费和还款能力的人群,但近几年,信用卡客群不断下沉,除不同客户信用额度可能存在差异外,整体客群向借记卡不断趋同。信用卡主要用于消费和取现,也具有借记卡的存入和转账功能,总的来说,信用卡拥有借记卡的大部分功能。

2015年11月13日,银监会下发《关于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同一客户在同一机构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不含社保类卡)。2015年至2016年期间,中国人民银行先后下发《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的通知》,建立了借记卡账户分级分类管理,加强对借记卡Ⅰ类、Ⅱ类、Ⅲ类账户的办理和使用限制。而信用卡账户管理独立于借记卡之外,其管理均未涵盖于以上监管文件中。信用卡管理最重要的始终只有自2011年沿用至今的《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主要为实体信用卡必须亲核亲访的相关要求。

二、信用卡常见洗钱手段

(一)利用溢缴款洗钱

溢缴款,又叫溢存款,也就是指信用卡客户存入时多缴的资金或存放在信用卡账户内的资金。存在信用卡中心钱不会涨任何的利息。那客户为何还要往信用卡里存钱呢?一种是转错帐,本想往借记卡转账,却误转给信用卡,如错转金额较大,客户一般会进行信用卡取现或信用卡向借记卡转账,且通常采用免费渠道;一种是防止自己漏还信用卡,客户一般表现为在账单日或存入日前后存钱;还有一种便是利用溢缴款进行洗钱犯罪。

溢缴款柜面取现和转账无限额,其他渠道一般只有日限额,溢缴款可同步提升账户的消费额度。此外,随着在市场化竞争日益激烈以及监管层对银行业“减费让利”不断的引导和鼓励,信用卡溢缴款取现和转账大多实行减免政策,境内同城本行免受手续费,境内同城跨行自助按笔象征性的收取,其他渠道的收费项目的比例也均控制在千分以内并设置最高费用。

利用溢缴款,支付较低的成本,便可实现超额(大额)资金的分散转移和快速变现,这也使其成为近期信用卡洗钱最常见的手段之一。犯罪分子通过借贷记卡账户之间层层嵌套,设置数层的资金清洗账户体系,利用银行间、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间信息不对称的漏洞,借助快捷支付等通道快速转移资金。再者,犯罪分子诱骗受害人向洗钱团伙掌握的信用卡账户中存入或直接将诈骗来的钱、赌资转入信用卡,再通过取现、转账、伪造POS或网店交易等方式切断交易链路或模糊交易来源。

图一 利用溢缴款洗钱的主要模式

利用溢缴款洗钱,交易常常呈现分散转入集中转出的特征;资金快进快出,资金分多笔转入后当天即通过转账或消费转出,账户过渡性质明显;交易时间异常,可能存在大量凌晨交易。存入频率高,月度存入笔数在十笔、百笔;存入对手众多,且涉及全国各地多家银行跨行转账;单笔存入金额多为整数倍或带特殊尾数,不排除拆分嫌疑;存在高频大额异地或境外取现,不介意手续费。客户月度消费金额较高,通常在百万以上,与其身份情况不符;月消费额最高达到原信用额度的十倍、百倍;交易对手主要为特约商户或第三方支付机构,相对较为集中;尽调时客户通常说错转信用卡或对信用卡溢缴款转账、取现等使用规则比较熟悉。

(二)利用附属卡洗钱

附属卡是相对于主卡而言的。每个开信用卡主卡持卡人可为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年满11周岁以上(不同银行规定不同)的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申请附属卡。附属卡可与主卡共享额度,主卡持卡人与附属卡持卡人对所欠款项互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附属卡持有人必须是主信用卡申请人的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等。

在大部分银行附属卡人不属于客户,而作为潜在户管理,附属卡申请仅需要主卡人发起,提供附属卡人身份证即可,银行虽然要求仅可以为亲属申请附属卡,但关系材料核验难度高,往往变成了客户主动填写选项。此外,相对于主卡身份信息9要素的硬性留存,附属卡人的身份信息留存要素也太多的全面性要求。

附属卡可为不符合办理主卡条件的客户申请和使用,因面签等级低,还存在为冒名和匿名对象提供服务的风险。犯罪分子可批量收集他人附属卡,通过非柜面渠道绑定附属卡开立多个借记卡Ⅱ类户,进而利用Ⅱ类户从非绑定账户入金,归集上游赌资或诈骗资金,后向其他借记卡账户转账快速过渡等。此外,在跨境洗钱,利用附属卡共享主卡额度的特点,通过向主卡持续溢缴资金,支持境外大额消费,从而突破汇兑限制,形成特殊的“地下钱庄”洗钱模式。

图二 利用附属卡洗钱的主要模式

利用附属卡洗钱,主卡人往往反复为多人申请多张附属卡;大量申请附属卡的主卡存在交叉关联关系;附属卡申请时提供的证件真实性存疑,使用造假证件、填写虚假关系反复申请附属卡的行为;主附卡人关系异常,如同一主卡人为超过5人申请附属卡但关系填写的均为配偶、父母或子女;附属卡人年龄与主附卡人关系不符;同一手机号申请了多张附属卡;主卡人之间相互申请附属卡;同一附属卡频繁开销户;附属卡内交易不频繁,多张卡片无交易记录或交易分散至名下所有卡片等。

类似附属卡的还有手机信用卡(虚拟卡),是银行在一线城市网络申请并视频激活的信用卡,适用范围同信用卡一样。可以单独申请,也可同实体卡一并申请,后者可满足客户第一时间用卡。虚拟卡和实体卡是同一卡产品共享额度,可分别使用,互不影响。传统的信用卡需要可以线上申请,但需线下面签,而虚拟信用卡能够实现线上申请同时线上面签。简化了发卡流程,优化客户体验的同时,简化了尽调流程,弱化了尽调要求,既增加了客户身份识别方面的压力,也更加容易成为隐匿资金来源与去向的跳板。

三、信用卡洗钱风险管控建议

(一)完善信用卡交易监测规则。研判溢缴款、附属卡等信用卡专属可疑特征,基于交易时间、金额、地点、频率等建立多维度监测模型。如限制开销次数、办卡数量、申请渠道等。关注客户月度账单溢缴款情况的同时,增加单笔交易后溢缴款金额的监控,提高溢缴款金额动态刻画能力,提高客户交易行为监测分析的精准化程度;将附属卡交易准确、全面地纳入交易监测中,既能对单独对附属卡交易进行模型匹配,又能纳入主卡人交易进行综合分析,关注团伙特征。

(二)强化尽职调查要求。落实持卡人和使用人身份核验机制,如人脸识别、联网核查、名单筛查、手机实名制核验、影像比对等交叉核验,对于风险较高的客户适当要求补充证明材料和要素采集范围。及时发现客户大额溢缴款的行为,向客户核实溢存原因,关注资金来源,对于明显异常的客户应对可客户、交易和行为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开展洗钱风险排查,对于无法排除洗钱嫌疑的应及时上报可疑并落实同一客户不同账户的管控。

(三)落实信用卡有效管控措施。加强溢缴款、他人代还款及异常用卡行为管理,对涉嫌异常行为的持卡人账户,采取警示提醒、限制还款交易、调降授信额度、止付等管理措施,并对管控措施进行动态调整。在满足持卡人合理的存入需求下,对非本行借记卡或非本行渠道向本行信用卡的存入或溢缴款存入,增加账单周期累计限额及单日笔数限制。在满足持卡人合理的消费需求下,调整持卡人信用卡溢缴款的交易限额。

(四)做好数据治理和系统建设。持续开展数据治理工作,确保信用卡及相关业务系统客户信息能够实时共享、同步更新。充分考虑反洗钱工作需求,打破系统壁垒,将信用卡业务的全部交易纳入反洗钱系统监测范围,完整、准确、全面地采集客户信息和交易要素,持续加强借贷记双卡综合分析能力,提高异常交易甄别人员分析排查效率。利用区块链技术,缕清资金脉络,防范可能产生的风险漏洞。

(五)强化对客户的宣传教育。提醒客户妥善保存个人信息,信用卡仅限本人日常消费使用,不得出租、出借、出售个人信用卡或以其他方式交由他人使用;不得利用信用卡接受他人名下来源不明资金,或通过虚假申请、交易等行为转移本人信用卡内来源不明资金,不得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地下钱庄等非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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