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推出《洗钱防制法》,未登记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面临最高2年徒刑
据abmedia报道,台湾地区近日通过一项新法规,名为“打诈新四法”,旨在进一步加强对诈骗行为的打击,并严格规范洗钱防制措施。此套法案包含了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洗钱防制法、科技侦查及保障法以及通讯保障及监察法。
其中《洗钱防制法》的修正特别针对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包括了三大主要修正方向。首先,任何未完成洗钱防制登记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将面临最高2年的有期徒刑。其次,该法也新增了特殊洗钱罪态样,针对使用虚拟资产帐号及第三方支付帐号作为洗钱工具的行为,制订了6个月至5年的刑期,并可处以最高5000万新台币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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