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乌鲁木齐银行因“错报漏报EAST数据”,被罚款30万元。
同时,2个部门管理人员对此负有责任。时任乌鲁木齐银行信息科技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李强被警告,并被罚款6万元。时任乌鲁木齐银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岳林被警告,并被罚款5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同在新疆的另一家城商行新疆银行在几个月前也因上述违法违规事实被罚,且多名行内人员被“分批”处罚,其中包括科技信息部总经理。
《银行科技研究社》按时间线整理如下:
2023年11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时任新疆银行董事长马钊对EAST报表数据、监管统计报表数据严重错报漏报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被罚款10万元,处罚日期为11月7日。
2023年11月2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新疆银行因“EAST报表数据、监管统计报表数据严重错报漏报,未将低风险业务纳入统一授信管理”等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130万元。同时,行内多人被罚,处罚日期为11月15日。
其中,时任新疆银行科技信息部总经理程波对EAST报表数据严重错报漏报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被罚款6万元;时任新疆银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孟朝阳、时任新疆银行风险管理与法律合规部总经理罗红英、时任新疆银行执行董事何光杰对监管统计报表数据严重错报漏报事项负有责任,均被警告,分别被罚款5万、5万和6万元。
2023年12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时任新疆银行行长助理马文学对该行监管统计报表数据严重错报漏报、未将低风险业务纳入统一授信管理、EAST报表数据严重错报漏报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被罚款10万元,处罚日期为12月21日。
另外,2024年以来,已有多家银行收到EAST相关罚单,包括天津金城银行、北京银行、徽商银行、青岛农商银行、青岛银行、宁波通商银行等。其中部分罚单中有管理人员被罚。比如时任青岛农商银行信息科技部副总经理王丽萍对该行“监管标准化(EAST)数据错报漏报”负有责任,被警告;时任青岛银行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王春雨对该行“监管标准化(EAST)数据错报漏报”负有责任,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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