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宁波分行年度专业化收单服务机构供应商征集公告
移动支付网 2024/8/27 17:33:18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宁波分行”或“采购人”)拟对分行年度专业化收单服务机构供应商入围征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分行年度专业化收单服务机构供应商入围征集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以最终标书为准)

1.特约商户推荐、聚合支付技术服务等相关服务。

2.受理标识张贴、特约商户维护(含特约商户培训、特约商户调单、特约商户回访等)、受理终端布放和维护(含受理终端布放、受理终端维护、受理终端巡检、耗材配送等)等相关服务。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入围标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营业执照;

2.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安全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

3.不属于被监管机构、自律组织纳入,或其他收单机构向中国银联、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报送的不良专业化收单服务机构名单范畴。

4.管理团队具备收单业务从业经验,至少有2名以上熟悉收单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联卡业务运作规章等规定,具有健全的组织架构,完善的公司运作章程,包括但不限于内控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风险管理等相关制度内容、以及信息安全及保密管理机制、业务运行应急预案等。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地、完善的服务体系和服务支持能力;其分支机构应具备满足开展当地业务经营的经营场地、组织架构、人员规模、完善的服务体系和服务支持能力,保证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7.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制度健全,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违纪违规记录。

8.专业化收单服务机构提供终端设备的,终端设备应符合总行的设备选型和技术规范要求。

9.专业化收单服务机构应进行本地化管理,至少以合作省域为单位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

10.收单机构同时提供收单外包服务的,应成立单独事业部或子公司,分别运营收单业务和外包业务,并对其收单业务服务人员与外包服务人员建立相关隔离制度,严格遵守信息保密协议,不得泄露或利用其他收单机构的经营信息牟取不当利益。

11.已向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申请备案,取得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回执,备案回执在有效期内,且备案业务类型与拟合作业务类型相符。

12.近两年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年度评级结果为C类及以上,成立不足两年的,以最近评级结果为准。

13.监管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提交材料内容

1.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专业化收单服务机构同时为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的,应提供《支付机构业务许可证》(加盖公章)。

2.公司组织架构情况及人员设置情况,包含机构名称、实缴货币注册资本、从事外包服务的人员名册、当前所维护的商户与机具数量及所服务的收单机构等信息(加盖公章)。

3.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财务管理、风险管理等相关制度内容(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有效身份证件、简历及相关专业资质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

5.公司近两年的经营情况和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两年的,提供公司成立以来全量经营情况及财务报告)(加盖公章)。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附件3)并加盖公章。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含查询日期)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需在征集期范围内,查询路径:信用中国首页-信用服务-各类名单。

8.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回执(加盖公章)。

9.开展聚合支付技术服务,须提供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安全评估报告(加盖公章)。

10.表明外包业务服务能力的其他材料(加盖公章)。

11.上述材料需分别提供PDF格式文件,请勿合并为1个PDF文件。

12.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2),请勿更改表样,带*表格为必填项目,请按要求详细填写且提交时需为EXCEL版本。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华夏银行宁波分行专业化收单服务机构供应商入围征集项目,文件大小原则上不超过15MB。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4.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四)其他

1.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2.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四、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郑女士 0574-87972511

何先生 0574-87973852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nbzxx@hxb.com.cn

nbhujia@hxb.com.cn

征集期:2024年8月27日-2024年9月7日

五、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www.hxb.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发布。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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