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注销牌照后,云南银通公司名称去掉“支付”字样
漂流移动支付网2024/10/21 17:46:21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一家前支付机构“云南银通支付管理有限公司”于近期完成公司名称变更,正式变为“云南银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银通’)”,公司名称中去掉了“支付”二字。

此外,该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联络员、经营范围等备案信息也发生了变更。其中,经营范围由“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为企业、个人的支付、转账等业务提供相关专业化服务……”变更为“一般项目:企业管理”。

据移动支付网了解,云南银通成立于2009年,在2013年获得支付牌照,获准在云南省开展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其多用途预付卡品牌为“银通卡”。2023年7月5日,人民银行公布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公示信息(2023年7月第六批),云南银通因未提交支付牌照有效期续展申请,不再续展,随后牌照被正式注销。

按照此前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名称中应当标明“支付”字样。未经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支付业务,也不得在单位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支付”字样。

规定生效后,多家原来不带“支付”字样的支付机构获批更名,比如“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为“银联商务支付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航天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为“浙江信航支付有限公司”、“武汉合众易宝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为“抖音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等等。

另一方面,部分被依法注销支付牌照但又继续经营的企业也需要更名,于是云南银通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也就不得继续使用“支付”字样。事实上这并非个例,今年4月,同为前支付机构的“西安长安通支付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公司名称变更,正式变更为“西安长安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同样去掉了“支付”二字。

值得注意的是,云南银通原母公司为北京市宏天信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再往下追溯则为广东云联国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而这些企业背后的实际控制人都是自然人黄明——“云联惠”特大网络传销案的主要作案人员。

根据公开信息,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早在2021年便对黄明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件作出判决。法院审理查明的信息显示,2013年底至2014年初,黄明等人相继成立“云联国骥”“云联惠”等公司,运行“云联惠”“云联商城”等网络平台,以“消费全返”“消费共享”为名诱使他人注册成为会员,将发展会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形成非法传销层级和链条,大肆谋取非法利益,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情节特别严重,构成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新华社报道称,“云联惠”与“善心汇”“钱宝网”“善林金融”等案件都是全国性的重特大案件,也是公安部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地下钱庄等系列犯罪中的典型案件。在暴雷之前,“云联惠”官网披露的数据称其累计交易金额约为3300亿元。

而因该案件,云南银通等相关资产便被法院执行处置。被强制转让股权后,云南银通成为广州金控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公司。而后者是广州市属的国有金融控股平台——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旗下成员企业,云南银通就此成为国有控股企业。目前,云南银通还因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被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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