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天津市分行与“金元宝集团”合作投产线上线下收单一体化项目招标
移动支付网 2024/12/27 9:43:30

(招标编号:FZK2024-4-440)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与“金元宝集团”合作投产线上线下收单一体化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07.54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包,项目支付评估费用预估为707.54万元,本项目为合作商户采购中台系统、POS系统、线上商城小程序,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与“金元宝集团”合作投产线上线下收单一体化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与“金元宝集团”合作投产线上线下收单一体化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期内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受委托人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三年(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要求成立日起至今)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4)投标人承诺在与工商银行等企业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

禁入名单和《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黑名单》。被招标人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将拒绝投标资格。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经第三方审计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要求成立期间净利润不为负;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9)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0)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1)具有完善的公司组织架构,具有足够的生产规模及服务能力。投标人须承诺:如入围(中标)本项目,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本项目服务范围内的服务要求,不得接受入围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同意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2)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3)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开标前3日内投标单位须打印如下相关内容资料:

①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登记信息中查询并打印报告,加盖公章,作为评标依据,对查询结果中存在行政处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或报告与实际不符的投标人,将拒绝投标资格;同时在“信用中国”网站的登记信息中查询并提供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不良记录的网站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对查询结果中存在上述不良记录或提供网站截图与实际不符的投标人,将拒绝投标资格;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上,通过“综合查询被执行

人”,在全国法院(包含地方各级法院)范围内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提供网站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评标依据,对查询结果中存在上述不良记录或提供网站截图与实际不符的投标人,将拒绝投标资格;

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行贿犯罪记录内容,提供网站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评标依据,对查询结果中存在上述不良记录或提供网站截图与实际不符的投标人,将拒绝投标资格;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网站的登记信息中查询并打印报告,加盖公章,作为评标依据,对查询结果中存在企业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不良记录或报告与实际不符的投标人,将拒绝投标资格;同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登记信息中查询并提供企业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不良记录的网站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评标依据,对查询结果中存在上述记录或复印件与实际不符的投标人,将拒绝投标资格;⑤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并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记录的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评标依据,对查询结果中存在上述记录或复印件与实际不符的投标人,将拒绝投标资格。

注:以上考核内容涉及时效性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三年作为考核依据。

“最近三年”是指: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自然年至今(例: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则考核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25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31日16时00分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领取方式,具体要求如下:(1)请将文件费用由单位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至代理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FZK2024-4-440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东楼支行,帐号:0302060209039096091;(2)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后,请将营业执照、相关内容承诺书(格式自拟)、汇款单截图、开票信息文字版、投标人名称、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联系电话、身份证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tjfy401@163.com;(3)邮件主题为:FZK2024-4-440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注: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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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本项目报名时间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一致。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内控合规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23号

联系人:赵静

电话:022-28401749

电子邮件:tjfy401@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

联系人:毕晓东

电话:022-28223902

电子邮件:tjfy40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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