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寻乌农商银行因违反金融科技业务管理规定被“双罚”!信贷部人员负有责任
移动支付网 2026/9/11 18:52:29

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江西寻乌农商银行因“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违反支付结算业务管理规定;违反金融科技业务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违反反洗钱业务管理规定”等7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被罚款246.75万元。

同时,该行信贷部刘某某对“违反金融科技业务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罚款1.5万元。

可见,在此次罚单中,江西寻乌农商银行涉及金融科技相关问题——违反金融科技业务管理规定,且为“双罚”。

不过,对该金融科技相关问题负有责任的人员并非来自科技部门,而是信贷部门,这是更为少见的。

据《银行科技研究社》了解,从2025年上半年首次出现此类罚单以来,已有不少银行被罚,仅有少数为“双罚”。而在“双罚”罚单中,被罚人员一般来自科技相关部门。

例如,2026年4月9日,广东大埔农商银行因“违反金融科技业务管理规定”等6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被罚款83.04万元。同时,时任该行信息科技与创新发展部副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普惠金融部副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罗某某对违反金融科技业务管理有关规定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2万元。

2026年1月12日,福建石狮农商银行因“违反金融科技业务管理规定”等多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被罚款148万元。同时,时任信息技术总监兼信息科技部总经理蔡某江对“违反金融科技业务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罚款1万元。

当然,也有非科技相关部门人员被罚。

2026年7月3日,广州花都稠州村镇银行因“违反金融统计、支付结算、金融科技、货币金银、征信、反洗钱管理有关规定”,被警告,被罚款118.78万元,并被没收违法所得519.80元。同时,广州花都稠州村镇银行办公室王某燕对“违反金融科技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2万元。

阅读原文

展开全文
相关阅读
资讯查询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