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发布《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18)》 实现村村有POS
移动支付网 2019/9/20 11:13:59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18)》,报告显示自2007年创立涉农贷款统计以来,全部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累计增长534.4%,11年间平均年增速为16.5%。涉农贷款余额从2007年末的6.1万亿元增加至2018年末的32.7万亿元,占各项贷款的比重从22%提高至24%。

2007年至2018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从51.8亿元增长到572.7亿元,参保农户从4 981万户次增长到1.95亿户次,分别增长了10.1倍和2.9倍。

在扶持政策方面,强化政策合力。继续灵活运用差别化准备金率、再贷款、再贴现、抵押补充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截至2018年末,全国支农、支小再贷款余额分别为2 870亿元、2 172亿元,向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提供抵押补充贷款33 795亿元。

在金融扶贫方面,优化扶贫再贷款管理,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政策,截至2018年末,全国扶贫再贷款余额为1 822亿元,同比增长12.7%。精准扶贫贷款余额42 461亿元,同比增长12.5%。扶贫票据累计发行26期276.5亿元。

在普惠金融发展方面,大力推动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和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信用信息体系建设日趋完备,为261万户小微企业、1.84亿户农户建立信用档案。农村地区总体上实现了人人有银行结算账户,乡乡有ATM,村村有POS。

下一步将坚持以市场化运作为导向、以机构改革为 动力、以政策扶持为引导、以防控风险为底线,深化改革创新,建立完善金融服 务乡村振兴的市场体系、组织体系和产品体系,更好地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多 层次的金融需求,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一是推进市场化改革,构建更具竞争性的农村金融体系。按照放宽准入、深化改革、健全风险防控机制的原则,可考虑以社区银行为突破点,适当放开准入,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为各类农村金融市场主体下沉服务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积极探索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路径,突出专业化服务功能。规范发展小贷公司等非存款类放贷组织,积极发挥其服务乡村振兴的有益补充作用。

二是完善农村金融监管,提升监管质效。明确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形成中央、地方金融监管的合理有效分工。加强信息共享和监管合作,避免监管空白,转变监管方式。

三是聚焦重点领域,强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围绕脱贫攻坚、粮食安全、绿色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等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强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积极稳妥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资产股份等依法合规予以抵押,形成全方位、多元化的农村资产抵(质)押融资模式。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污染防治、清洁能源、节水、生态保护、绿色农业等绿色领域。

四是完善配套支持政策,激发金融机构内生动力。进一步优化、细化货币、财税、监管的正向激励措施,从“补差补机构”转向“奖优奖业务”。继续推动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完善保费补贴机制和再保险体系。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推动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网络向市县延伸,充分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乡村振兴。鼓励地方政府完善农村产权登记、 评估、流转等机制,积极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五是充分依靠数字技术,形成优势互补的良好态势。鼓励商业银行统筹实体和数字两种方式下沉服务,以适当的物理网点弥补“数字鸿沟”不足。加强数字普惠金融领域的金融标准建设。规范互联网金融在农村地区的发展。加强数字普惠金融知识宣传普及,提升消费者数字金融素养和防风险能力。

自2008年起,中国人民银行开始会同有关部门和机构编写《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逢双年出版),主要介绍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基本情况,以及在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农村金融市场发展、金融精准扶贫、普惠金融发展、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新的政策措施和实践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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