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通信行业已经发生了巨大变革,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基于3G/4G/WIFI的应用大行其道,甚至将承载传统的短信、话音业务。当前运营商赖以生存的短信、话音业务,在移动数据网络大发展的未来将逐步被替代,运营商管道化趋势难以避免。运营商一方面依靠对通信管道的深耕细作维持生计,另一方面寄希望于开发增值业务谋求发展,随着管道化趋势越来越明显,运营商对增值业务能发展壮大,杀出一条血路的期望也就越来越大。而移动支付业务是运营商机遇厚望的主要增值业务之一。
1.运营商移动支付业务从主导市场到沦为配角
在移动支付行业,我国的电信运营商相比其他支付企业,可以说是起步最早,投资最大的了。我国运营商最早的移动支付业务,可追溯到2000年底中国移动推出的移动梦网,移动梦网向SP/CP开放了通信账户代收费的能力,笔者认为这可以称为移动支付最早的雏形。在互联网和手机端收费模式匮乏的时代,移动梦网推出的代收费功能,打造开放价值链的商务模式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一度曾主导整个数据业务产业链,对SP/CP号令天下,2005年的人民邮电报称“移动梦网无疑是新世纪之初伟大的商业创新模式之一,它拯救中国互联网业功不可没,发展速度屡屡使最大胆的预测都显得保守。”移动梦网在2004~2006年达到发展的顶峰,由于SP/CP疯狂的逐利,强行订制、短信陷阱、退订难等诸多问题也大量暴露出来,2006年中国移动开始SP新政以后,移动梦网业务逐步衰落。
移动梦网衰落之后,电信运营商从未停止过在移动支付业务领域的探索和投入,以中国移动和中国电信为例说明,中国移动的移动支付业务发展概况如下:
l) 2003年8月,中国移动与中国银联于联合发起成立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基于绑定银行卡的充值、保险等业务;
2)中国移动各省分别建立了移动商城,推出使用积分和话费购买杂志、CD、彩票等商品;
3)2007年开始,中国移动开始了长达5年时间曲折的现场支付技术方案探索之旅:2007年先后在重庆、湖南、广东对13.56Mhz双界面卡方案、433Mhz SIM方案、2.4Ghz RFID-SIM卡方案进行了多模式的试点;2008年,经过对多种频率方案进行业务和技术评测,中移国动确定以2.4Ghz RFID-SIM卡全卡方案作为中移动移动支付解决方案;2010年5月,由于各种原因,中国移动重新考虑其移动支付解决方案,不再以2.4Ghz方案为主,重新考虑13.56Mhz方案,但仍在对2.4Ghz方案进行优化;2011年1月,中国移动确定将NFC全终端方案作为其移动支付业务的技术实现方案;其后不久又在GSMA推动下,转为采用NFC-SWP方案;2012年12月,中国移动发布NFC手机钱包产品;2013年12月,中移动的NFC手机更名为“和包”。2011年6月,中国移动在湖南成立中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专门负责运营移动支付业务,包括线上支付账户、线下钱包账户、优惠券等业务;
中国电信的移动支付业务发展概况如下:
l)2008年以前由于缺乏移动业务,主要发展以160、168声讯代收费为主的支付业务,和基于互联星空的宽带账户代收费业务;
2)2009年到2012年,开展以RFID UIM卡为主的现场支付业务,与中国移动不同,中国电信并不执着于明确现场支付的技术形态,而是采取了技术方案百花齐放,发展用户优先的策略,包容了13.56M、2.4G各种方案和产品形态,发展了超过1000万的用户规模;
3)2012年以来,中国电信开始着手NFC手机钱包的开发,并于2013年11月发布NFC手机钱包产品;
4)2011年3月,中国电信成立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专门负责运营移动支付业务,中国电信的支付公司除了推广翼支付账户体系外,还推出了添益宝、企业资金归集等业务;目标是提供“通信与支付融合”、“支付与理财融合”的综合金融信息业务。
尽管电信运营商在移动支付业务上付出了庞大的人力财力精力,但效果却不明显,除了初期由于运营商依靠垄断的短信业务接入渠道和通信账户代收费渠道获取了市场主导地位,进入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时代后,业务接入、收费渠道完全开放,移动支付领域的主角换成了支付宝、微信等移动互联网企业。最近几年影响移动支付领域的几大标志性应用:余额宝、条描支付、抢红包、打车支付、声波支付全部由阿里、腾讯这些互联网企业率先推出。根据易观国际《2014年第1季度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季度监测》数据显示:2014年第1季度中国移动支付(不包含短信支付)交易额规模达到16317.5亿元,其中支付宝、财付通、拉卡拉三家公司的交易份额分别是77.83%、9.55%和7.46%,三家公司的交易金额占据了全国95%的交易份额,而通信运营商的占比不足1%。可以说,无论是应用模式还是市场份额,目前电信运营商在移动支付领域目前处于配角的位置。
由于运营商在移动支付业务上投入大,收效小,笔者在运营商内部常常听到这样的质疑:运营商做移动支付业务有没有优势?运营商的移动支付业务为什么做不起来?运营商能不能做好移动支付业务?笔者尝试对这几个问题阐述一些自己的观点。
2.运营商做移动支付业务并非全无优势
在智能手机已全面普及,3G、WIFI网络全面覆盖的情况下,对于基于软件和网络就能实现的线上支付类应用,由于没有没有进入门槛,运营商和互联网企业双方在同一起跑线,比拼的是灵活的运营、极致的用户体验和完善的电子商务生态链的打造,在这些方面运营商固然对互联网公司没有优势,但运营商拥有庞大的通信用户群、完善的通信账户收费体系、初步建立的SP/CP产业链,也并非毫无基础。
而在现场支付,特别是为基于智能卡发卡的传统支付企业(包括银行、交通、能源、社保、校企一卡通等),笔者认为运营商可以以SIM卡和支付卡的联合发卡为纽带,为金融、交通、能源、政府、校企等行业提供量身定做的支付服务方案,这类的业务需要POS环境改造、需要硬件支持、需要传统行业合作落地,投入大,门槛高,可以建立起对互联网支付企业的竞争优势,成为运营商在移动支付领域的立足之本。
应该说,充分利用通信行业的庞大的用户、网络、终端、业务等业务资源,运营商完全可以在移动支付业务的某些领域形成竞争优势,这些优势往往会带有明显的运营商特点,中国电信旗下的翼支付公司提出“用五年的时间,将翼支付打造成为具有互联网特征和运营商特点的现代金融企业群”,笔者认为描述了运营商做支付业务的发展之路。
3.“同质竞争,不求合作”极大的制约了运营商移动支付业务的发展
传统运营商通信业务是行业封闭,三家竞争。由于行业封闭,三家运营商不用担心有外来的竞争者,三方为了尽量扩大市场份额,在本来同质的业务上想方设法拼命建立各自的差异化,甚至运营商绝大部分的增值业务并不是为了赚取利润,而是为了建立起与对手的差异化,或至少不被对手差异化。三家运营商关系的基调是竞争,惨烈的竞争,合作则是不到迫不得已绝对不会考虑的事情。虽然三家运营商都成立了独立于母公司的支付公司,单独运营支付业务,但是在为主业服务的基调下,三家运营商在移动支付业务领域延续了竞争为主的经营思路,支付业务为主营通信业务谋求竞争差异化的思维根深蒂固,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协同机制,规范不统一、业务不互通、用户/商户不共享;当看到有价值的市场机会时,强势运营商甚至希望通过签订排他协议,扼杀其他运营商的发展机会。这极大的制约了运营商移动支付业务的发展,笔者举例说明:
1)规范不统一,丧失现场支付标准话语权:
2008年,中移动综合比较了当时13.56M、433M、2.4G各类现场支付技术方案后,看好2.4G RFSIM全卡方案,随即与国民、泛在、柯斯等技术服务商、卡商签署排他合作协议,意欲独揽2.4G移动支付产业链的发展。2009年电信、联通加入现场支付战局,迫于2.4G的排他协议,在2.4G上选择了与中移动完全不能兼容的厦门盛华方案,且并行发展13.56M方案。这直接导致了2.4G产业链分裂,行业标准难产,各家产品之间不能互通和兼容,各运营商布放的2.4G受理环境不能共用,投资门槛巨大。由于运营商之间相互竞争,不能形成合力,当运营商向金融监管部门申请将2.4G加入移动支付行业标准时,被金融监管部门以标准化程度低,产业链薄弱为由坚决排斥在行业标准之外,即使在工信部内部,2.4G的行业标准至今也未能形成。尽管2.4G RFSIM卡现场支付产品用户体验好,使用方便,三家运营商投入了大量的人、财、物资源,3年时间共计发展了超过1000万的用户,但是由于三家运营商的不协作,最终导致了2.4G产业的快速衰落,也导致了移动支付标准制定的主导权牢牢的被金融行业掌控。
2)产品不兼容导致产业链推进困难:运营商的手机钱包应用有希望以运营商通信账户以及SIM卡为切入点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领域。目前中国移动已推出包括远程支付与现场支付于一体的“和钱包”,中国电信推出了主打远程支付应用的“翼支付”客户端,和主打现场支付应用的“翼支付钱包”,中国联通也发布了主打现场支付业务的“沃支付手机钱包”。这几个钱包客户端应用有着鲜明的运营商特点,功能类似,但彼此完全独立,互不兼容。这种不兼容性体现在3个方面:1)钱包应用不兼容:同一个商户(如同一家银行,同一家公交)的应用不能直接加载到不同运营商的手机钱包中,接入手机钱包时商户需开发不同的应用包,分别与三家运营商对接,这一方面增加了商户应用开发和接入的难度和门槛,不利于钱包应用的快速拓展;另一方面率先接入优势商户(如大银行、强势地市的公交等)的运营商无形中形成了对其他运营商的竞争压力,使得优势商户成为运营商的抢夺对象,大大降低了运营商对商户的谈判能力。2)用户不兼容:运营商的手机钱包基于SIM卡,而各运营商对SIM卡的密钥、安全域、访问规则管理体系各不相同,一家运营商发的SIM卡只能使用一家运营商的手机钱包,手机钱包的用户群必然是割裂的用户群,难以形成统一的市场号召力。3)受理环境不兼容:3家运营商使用各自独立的账户体系,不光在线账户不能通用,现场受理环境(如POS终端等)更不能共享,三家运营商各自布放 POS终端形成的是相互割裂的收单体系,而任何一家运营商都难以承担独立布放完善的POS收单网络的庞大投资,这为运营商的现场支付拓展线下受理环境带来极大的困难,大大阻碍运营商现场支付钱包应用的发展。由于三家运营商各自为战、相互竞争、相互制约,运营商手机钱包产业链推进速度非常慢,终端厂商跟进不积极,应用拓展困难,受理环境少,用户体验差,产品推出2年以来也难以形成行业影响力。而最近谷歌公司推出的HCE技术和苹果公司推出的基于全终端方式的Apple Pay方案为手机钱包提供了新的技术方案和产品体验,引起了业界广泛的关注,运营商的手机钱包产品受到了严峻的挑战。
以上两个例子说明了传统通信业务的“同质竞争、不求合作”的经营思维不适合用来经营移动支付业务,这是由运营商移动支付业务的特点决定的。
移动支付业务与传统通信业务的第一个不同点是:移动支付是一个开放的业务,是一个跨行业竞争的业务。在移动支付领域,运营商面临的竞争者远远不止移动、电信、联通三家,甚至这三家根本就不应该是首要的竞争者,最主要的竞争者来自行业外部,包括传统金融行业,包括新兴互联网企业。在这种经营环境下,通信运营商应该先外战,共同为通信行业在移动支付领域占据一席之地;再内战,三家瓜分通信行业争取到的蛋糕。如果三家运营商一开始就将对方当成首要的竞争者,会使得通信行业在整个移动支付领域丢失市场份额。
移动支付业务与传统通信业务的第二个不同点是:移动支付是一个移动互联网业务。移动互联网业务的特点是:要么生存,要么灭亡,很难有持久的中间状态,赢者通吃在互联网产业几乎是一条铁律。这种例子比比兼是:QQ一统即时通讯领域江湖,MSN、飞信、网易泡泡艰难求存;淘宝君临B2C电子商务市场,拍拍、EBay举步维艰;百度称雄中文搜索业务,谷歌、搜搜难觅踪影。在互联网业务赢者通吃的铁律下,如果运营商仍然延续竞争为主的经营理念来经营互联网业务,会出现怎么样的情况?首先我们看到,三家运营商拥有的资源非常雷同,一家有的三家都有,一家能做的三家都能做,那么这就决定了三家运营商做的互联网应用是雷同的应用,差别仅仅在于推出市场的前后和用户体验的好坏。如果三家运营商针对一个业务各自做了一款几乎一样的应用,且相互设置门槛、各不互通、各自抢夺各自的用户群,其结果一定是同一批目标用户群被三家运营商三分,造成用户群割裂,这本身就与互联网规则背道而驰。一旦市场上有一款三家用户通吃的产品,运营商的同类产品必将惨败而归,毫无悬念。
类似的情况大量出现在运营商的其他基地业务发展过程中,运营商为发展互联网增值业务付出了大量的心血,中国移动设立了包括音乐、视频、位置、阅读、游戏等在内的9个互联网业务基地,中国电信也设立了包括音乐、视讯、游戏、动漫、阅读等在内的8个互联网业务基地,每一个基地都是一个中等互联网公司的投资规模,而现在能不依靠主业输血实现盈利的基地公司少之又少,大部分基地面临被整合或裁撤的命运。以飞信为例,飞信将互联网的即时通讯功能与移动通信的短信、电话功能结合起来,其免费发送短信的功能深受用户喜欢,是一款优秀的即时通讯软件。飞信推出以来很快超越MSN,在即时通讯应用中用户规模排名第2。但是飞信受到来自两方面的强力制约:1)由于飞信的免费短信对运营商的短信业务造成冲击,中国移动内部对飞信的态度存在分歧;2)虽然飞信接纳异网用户,但异网用户在短信发送等方面有门槛,且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纷纷推出翼聊、沃聊、易信等类似的即时通讯应用加入竞争,造成了用户群割裂。因此飞信到达注册用户4亿,活跃用户9000万的规模后已经难以再上台阶,始终无法对QQ、微信构成威胁。
4.建立产业联盟是运营商移动支付业务发展的基础
通过上面对移动支付业务领域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运营商可以依靠通信行业的用户、网络、终端、业务等资源为移动支付的发展创造竞争优势,但通信行业同质业务竞争为主的经营方式大大制约了移动支付业务的发展。笔者认为运营商移动支付业务要取得实质性的突破,一方面需要继续充分利用运营商在通信行业建立的用户、网络、终端、业务等资源优势,另一方面则必须从根本上改变移动支付业务的经营方式,充分考虑移动支付业务与传统通信业务在经营环境上的本质差异,脱离现有体制创造一种新的适合运营商移动支付业务发展的经营体制,否则就算投入再多的人力、再雄厚的资金、再多的精力,都只会徒劳无功。而这种新的经营体制的关键,就是针对移动支付业务的开放性和互联网特性,加强运营商之间的深度合作,打破传统的对立和竞争格局,建立起统一的运营商移动支付产业联盟。
也许有人会说:互联网是个“没有围墙的花园”,自由竞争才是互联网的游戏规则,现在反而提出运营商深度合作,建立产业联盟来发展开放的互联网业务,是不是和互联网开放的思维背道而驰呢?笔者认为,开放的竞争确实是互联网的游戏规则,互联网业务几乎没有进入门槛,谁都可以做。但互联网业务却有很高的生存门槛,因为互联网开放竞争的结果是必然导致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内的业务高度集中甚至垄断。为了生存,合作同样是互联网的游戏规则。在互联网业务领域,大规模的并购案比比皆是,视频行业中,优酷收购土豆、百度爱奇艺并购PPS,分别成为国内第一大和第二大视频网站;在电商行业中,腾迅投资控股易迅网,京东联姻腾讯(并入QQ网购、拍拍网100%的股权和易迅网的部分股权),苏宁收购红孩儿,当当待价而沽。为了更好的竞争,有时必须合作、整合甚至并购。在运营商的理念和业务思维中,只看到竞争,没看到合作,三家同质化的业务竞争,一定不能实现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内的业务集中甚至垄断,也就会注定失败。
而一旦建立移动支付产业联盟,运营商可以以一个整体形成合力在移动支付产业链中与金融企业、互联网企业竞争,笔者认为将从至少从以下几个方面改善运营商在移动支付领域的竞争格局:
l)建立产业联盟从根本上改变了移动支付业务为运营商主业服务、为母公司提供差异化产品、谋求对其他运营商的竞争优势的经营理念,使得移动支付业务的发展可以真正专注于支付业务本身;同时建立产业联盟协调了运营商移动支付业务发展的目标和利益,不再以相互竞争为基本出发点,为运营商在移动支付业务上提供了合作的基础;
2)建立产业联盟后运营商可以统一移动支付业务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有利于增强运营商在移动支付相关标准编制的话语权;
3)建立产业联盟后运营商可以统一业务流程、接入接口,并实现支付应用的互联互通,一方面方便了支付应用商户的快速接入和支付应用的快速拓展,同时也避免了不同运营商对优势商户接入的相互争夺,大大增强了运营商对商户的谈判力度;
4)建立产业联盟后运营商可以统一产品设计、用户体验、实现互联互通的账户体系(或者统一的账户体系),改变了之前三家争夺用户导致的产品冲突、用户群割裂的状况,有利于形成用户规模优势和产品的品牌效应,从而形成虹吸效应,有望成为特定支付业务领域的强者;
5)建立产业联盟后运营商可以统一现场支付受理POS标准,实现运营商POS收单的互联互通,甚至联手发布基于手机终端的POS收单产品,这使得建设统一的运营商现场支付受理环境成为可能,也使得运营商现在推广的现场支付手机钱包产品有了规模应用的可能。
因此,建立强大的移动支付产业联盟,是运营商移动支付业务能够成功的基础和前提。
建立移动支付产业联盟有两种可能的形式:1、参照银联,各运营商合资成立电联,统一规划运营商移动支付业务的发展,移动支付业务的运营仍然在各运营商,由电联实现业务真正的互联互通。2、三家运营商合资成立新公司,移动支付业务从运营商原有体系中剥离,由新成立的公司统一开发和运营移动支付业务,各运营商对新公司开放网络、用户、终端、业务等资源,并推广新公司统一开发的移动支付产品。而不管以何种形式成立联盟,虽然不能保证移动支付业务一定能成功,但至少将极大的改善运营商移动支付业务的发展状况,为移动支付业务的成功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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