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友支付控股权变更背后:30%股权转让获得央行批准
2017/10/25 9:53:39

日前,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达华智能)对外发布公告,披露了收购卡友支付的最新进展。截至2017年9月30日,达华智能已累计受让卡友支付74.405%的股权,其中受让卡友支付30%股权事项已经央行批准并完成过户手续,另达华智能受让的卡友支付44.405%已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但尚未完成央行审批手续。

而这距离达华智能首次披露将受让卡友支付15.99%股权已接近2年时间。

仅3成获得央行批准

实际上,达华智能2015年10月曾公告,公司已经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收购王红雨持有的卡友支付9.12%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将受让王红雨持有的的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卡友支付”)9.12%股权的事项,受让价格为3,283.20万元。

根据达华智能2017年10月20日的最新公告内容显示,达华智能确认以3283.2万元的价格收购自然人王红雨持有的卡友支付9.12%的股权。

股权结构显示,达华智能持有卡友支付30%股权、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23.52%股权、王昌淦持有2.075%股权、广州银联网络支付有限公司持有12.5%股权、紫光合创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持有6.87%股权、上官步燕持有9.045%股权、王红雨持有9.12%股权、周锐持有6.87%股权。

其中,广州银联网络支付有限公司、紫光合创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上官步燕、王红雨、周锐合计持有的卡友支付44.405%已经与达华智能签署转让给达华智能的合同但尚未完成央行审批手续。

目前,达华智能与卡友支付的股权转让仅完成30%。达华智能在公告中称,截至2017年9月30日,达华智能已累计受让卡友支付74.405%的股权,其中受让卡友支付30%股权事项已经央行批准并完成过户手续。

2016年6月,达华智能在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时候透露,在对卡友支付进行的6次收购中,仅有最早的一次获得了央行的同意批复,其余5次仍在审批中。

监管问责

在持续2年的收购过程中,达华智能与卡友支付均收到监管部门的罚单。

2017年9月22日,达华智能发布公告,因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披露违规、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问题,公司被广东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同时,对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7]47号)显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对达华智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达华智能董事长蔡小如、总裁陈融圣、董事会秘书韩洋以及时任董事会秘书陈开元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予以警示。

2015年11月4日,达华智能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上官步燕担任副总裁。上官步燕与王红雨为夫妻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达华智能受让王红雨持有的卡友支付股权构成关联交易。

资料显示,上官步燕为卡友支付总裁与法人代表。卡友支付成立于2003年,是一家专业的金融服务企业,其收单业务可以覆盖全国,目前注册资本1亿元。2017年6月27日,卡友支付获得央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6月26日。

卡友支付5次被罚

据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卡友支付已经遭央行5次处罚,仅在2017年就收到3张罚单。

今年4月27日央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公布了一张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相关规定”,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被合计罚没471422.86元。7月27日,卡友支付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央行上海分行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人民币6万元。

8月28日,央行长沙中心支行对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规定”被处以罚款人民币13万元。

此前,2014年3月,卡友支付因“未落实商户实名制;对外包服务商监管不力;交易监测不到位、风险处置不力;违规布放POS机具;收单结算账户管理不严,使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作为单位收单结算账户”被央行做出“全国范围内停止接入新商户”的处罚决定。2015年4月,卡友支付又因“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规定”被央行上海分行处于“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5万元”。

事实上,自去年以来,监管的处罚频率和力度明显加强,第三方支付正进入存量洗牌期。屡次被罚后,是否会影响续展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不过,可以预见的是,央行对于第三方支付行业的监管已经愈加严格,在今年6月底央行公布的“第四批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决定”中,就有多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因多次违规开展业务,最终未能成功续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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