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加密数字货币三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与操作风险
2018/6/7 14:37:28

加密数字货币市场是一个面向全球、尚未纳入严格监管的另类金融市场,其规模虽然仍然较小,但野蛮生长和缺乏全球监管协调的现实,给全球金融市场带来新的风险因素,有必要就加密资产和数字货币问题在G20下加强政策协调。

加密数字货币本质上是区块链系统中的代币

比特币为代表的加密数字货币(Cryptocurrency),运行在以加密技术为基础的区块链系统之内,是区块链这一“共享账本”的记账单位即“代币”(Token)。代币通过算法产生,能够与美元等法定货币兑换并可以用于转账支付。

代币仅仅是区块链记账系统中的一串数码,其本身没有任何内在价值,只有赋予其一定价值,才能与现实世界中的价值体系相联系,成为所谓的“加密数字资产”。根据代币的赋值方式不同,代币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区块链原生代币(NativeToken)或称内置代币(Built-inToken),一类是在区块链上发行并用以代表某种外部资产的资产支持代币(Asset-backedToken)。原生代币是指附着于区块链系统并在该系统内产生和使用的记账单位。例如比特币(BTC)是比特币区块链系统的记账单位。在比特币区块链系统中,“矿工”(记账节点)是维护该系统正常运行的关键角色。比特币通过这些“矿工”的努力而生产出来,用以激励和维护比特币区块链系统的正常运行。又比如瑞波币(XRP)是瑞波网络系统(Ripple)使用的记账单位,以太币(ETH)是以太坊系统(Ethereum)中的记账单位。在这些系统中,代币起着避免垃圾交易、激励系统正常运行等作用,如以太坊中运行应用系统需要消耗一定的以太币,瑞波网络系统中汇款,也需要消耗一定的瑞波币。原生代币的基本价值来源于人们对代币及其区块链系统创新与未来可应用性的信心。创新性与可应用性越高,人们越愿意通过“挖矿”、用法币购买等方式持有,其市价也越高。但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将代币当做投资品,其市价则受到代币发行数量及供求关系的影响。资产支持代币是指发行者在区块链系统中发行、用以代表一定数量外部资产或权益(如钻石、纸黄金、债券、股票)。代币可以在区块链系统进行转移和交易,持有者最终可用代币向发行者兑换其所代表的外部资产或权益。将外部资产或权益转化为代币,这是一个将资产进行数字化的过程,这时的代币也称为“区块链资产”。资产支持代币的基本价值来源于其所代表真实资产的价值。

作为投资品的加密数字货币

加密数字货币在某些人看来是没有什么“内在价值”⑴的纯粹数字创造物,却得到很多人的信任和接受,并具备了一定的市场价值。

加密数字货币因为含有“货币”字样,又可用于全球转账支付(如把人民币兑换成比特币,通过比特币网络转账到美国后再将比特币兑换为美元),因而被一些人看成是一种新的货币或未来货币。但加密数字货币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①,在政府眼中,基本上被看成是一种商品(如我国将比特币定性为特定的虚拟商品,美国将其定义为大宗商品)或支付工具(如日本、德国)。在大多数投资者眼中,加密数字货币就是一种投资品---“加密数字资产”。

在投资者队伍中,早期大都是技术爱好者或极客,如今不仅风险投资、对冲基金,连高盛等传统投行也开始涉足这一领域并代理客户开展加密数字货币衍生品交易。人们投资加密数字货币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纯粹的投机,持有并等待价格上涨或在价格波动中获利。从历史走势看,加密数字货币总体上趋于价格快速上涨趋势,但也具有暴涨暴跌的特点,且没有涨跌停限制,涨跌10%司空见惯而腰斩也时有发生。

二是作为一种风险对冲工具。据研究,每当出现重大地缘政治事件如英国脱欧、特朗普胜选等世界不确定因素或监管政策、技术发生变化时,往往会引起数字货币价格的大幅波动。

加密数字货币市场逐渐成型

自2009年比特币诞生以来,加密数字货币市场规模迅速膨胀,已经出现了莱特币(Litecoin)、以太币(Ethereum)、瑞波币(Ripple)等形形色色的数字货币。根据加密数字货币市值网(http://coinmarketcap.com)挂牌的品种统计,截止2108年3月,品种多达1600个,当前市值超过3580亿美元市值,而其在2018年1月8日市值最高时达8138亿美元,这一市场规模相当于苹果公司的市值(截至2018年1月31日,苹果公司的总市值为8500亿美元),但这与73万亿美元全球股市市值、215万亿美元全球各国债务总量等传统金融市场规模相比②,仍然不足为道。

虽然如此,加密数字货币如今已经发展成为一个由众多参与者组成的市场,除了投资者外,主要参与者包括以下几类:

一是加密数字货币发起方。加密数字货币发起方一般以网络社区(如比特币)、基金会(如以太坊)、私营公司(如瑞波)等形式,负责加密数字货币项目的发起、运营、交易等工作。随着加密数字货币与区块链热潮涌现,近年来,出现了一种新的融资方式----首次代币融资即(ICO,InitialCoinOffering或InitialCryptocurrencyOffering),即通过类似风险投资或众筹的方式发行代币以融进已经在市场流通的比特币、以太币等加密货币,用以支持对该代币及相关区块链系统的应用创新。代币一旦发行成功,就可以拿到数字货币交易平台进行挂牌交易,成为投资者可以买卖的数字货币。目前,全球挂牌交易的数字货币品种数近1600种,尚在发行中的ICO不计其数。

二是“矿工”。加密数字货币一般由发起方自己保留一定额度,其他由“矿工”通过“挖矿”的方式生成新币。“矿工”是维持整个数字货币系统得以存在和正常运转的重要角色。随着数字货币价格攀升和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已经形成了一个新的“挖矿”产业----“挖矿”企业或个人投入专门的计算设备(“矿机”或“矿池”),通过“挖矿”获得并出售数字货币盈利;“挖矿”同时带动了“矿机”生产商的高速发展,使很多挖矿运营公司以及芯片制造商获得了巨大的利润。据统计,我国是“挖矿大国”,占据全球70%比特币“挖矿”能力。与此同时,也造就了像“比特大陆”这样全球领先的“矿机”生产商。

三是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加密数字货币通过交易平台进行买卖交易,这种交易可以是数字货币之间的兑换,也可以是数字货币和法定货币之间的买卖。数字货币交易平台是连接数字货币和法定货币的通道,需要有银行、支付机构等的介入,才能完成法币与数字货币之间的兑换。这其中有些有牌照但大部分没有牌照,大部分是集中的场内交易模式也有场外交易模式。火币⑵和币安⑶都曾是国内知名数字货币交易平台。

此外,还有支付服务提供商,利用数字货币作为中介,为客户提供跨境支付服务;钱包服务提供商为客户提供数字货币钱包,用来管理、使用所持有的加密数字货币。

2017年12月1日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正式允许比特币期货在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和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BOE)交易。随后,芝加哥期权交易所、芝加哥商业交易所分别于美国中部时间12月10日和17日推出了比特币期货交易。至此,华尔街为主流金融机构和企业进入加密数字货币市场打开了一个门缝。

总之,加密数字货币市场俨然成为一个新兴的另类金融市场。在这个市场中有代币发行(ICO)、有媒体或“大佬”进行包装宣传、有交易所上市交易、有金融或支付机构提供法币与数字货币兑换服务、有正规金融机构提供期货交易服务….甚至数字货币ETF及其他衍生品也在酝酿之中。虽然目前市场规模小,但随着参与人数迅速增多和规模不断膨胀,预示着这个新兴的另类金融市场不可忽视。

加密数字货币市场是一个高风险的市场

目前,全球加密数字货币市场仍然是一个乱象丛生、缺乏严格监管的高风险市场,其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信用风险。代币发行者可以是跨国的初创公司、项目、网络社区或一群临时组合的自然人,投资者对发行者信用情况和相关项目知之甚少,这为蓄意诈骗的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有些所谓的“XX币”⑷可能仅仅是一种普通的借据甚至骗局,与区块链技术应用或创新项目毫无关系。《庄家杜均》一文中就提到了这类虚假宣传、做庄、价格操纵、内幕交易等不法行为,存在较大的信用风险。

二是市场与操作风险。代币或加密数字货币价格波动大,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代币首次发行后一般都要到数字货币交易平台挂牌交易。目前除少数国家(如日本)实行持牌经营外,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大多处于自由发展状态,存在虚假宣传、蓄意操纵价格等情况;数字货币交易平台或数字货币钱包在安全性方面一般达不到金融机构的安全级别,因此有受到黑客攻击导致交易系统瘫痪、客户资金被盗等风险。《3月7日这一夜,黑客耍了所有人》一文描述的,就是黑客攻击币安交易平台,利用攻破的客户账户大量卖出导致价格下跌,同时在其他交易所做空这些数字货币获利,投资者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根据安永的一份研究报告,超过10%的ICO资金(约4亿美元)在黑客袭击中丢失或者被盗③。

三是法律与监管合规风险。比特币等加密货币以及形形色色的代币,存在较多法律盲区,在监管合规方面也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同时,由于加密货币可以用于匿名进行贩毒、洗钱等非法交易,代币如果涉足其中,风险不言而喻。此外,不同国家的监管严厉程度不同且缺乏明确的市场交易规则。

加密数字货币本身具有较大的技术创新性,又由于其市场规模有限、曾经涉众不多,各国监管当局基本采取相对宽松的态度。总体而言加密数字货币市场尚未像主流金融市场一样实施严格监管;作为一个全球性市场,更没有形成一个全球协调一致的监管规则。随着加密数字货币投资不断升温,欺诈、洗钱、黑客攻击等风险事件时有发生,特别是,随着加密数字货币市场与正规金融市场联系通道打开后,其市场波动有可能对主流金融市场产生扰动甚至黑天鹅事件,加密数字货币市场逐渐引起各国监管当局的重视。

目前,我国对数字货币实行了较为严格的监管。早在2013年12月,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就发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规定金融机构不得参与其中,也不得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2017年9月,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禁止各类代币融资活动,关停代币融资或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在严监管环境下,国内一些ICO项目或交易平台试图转往国外发展。但3月以来,美国、日本等也开始对ICO、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加强了监管。3月7日,美国证监会(SEC)发布公告,宣称目前有许多加密货币交易所没有受到必要的监管,对用户的资金为所欲为;现在市面上所有被称为数字货币交易所都并不能被国家金融法律定义为“交易所”。SEC认定加密货币作为证券,认为一个被承认的数字货币交易所必须与证券交易所做同样的合规,而且对政府和公众完全披露技术细节和财务风控原则,也应该预留可被审计的保证金。换句话说,如果现在美国的数字交易所需要做合规,唯一的可能就是与现有的金融交易所或者合规机构共同持牌并受监管。3月8日,日本金融监管机构表示,由于缺乏保护客户资产的适当程序,两家规模较小的交易所FSHO和BitStation已被勒令停止运营一个月。周小川行长提出中国支持就加密资产和数字货币问题在G20下加强政策协调,非常及时和必要。

未来,加密数字货币能否真正对实体经济起到支持推动作用,是得以生存发展的重要衡量标准。随着加密数字货币市场监管趋严,全球监管协调加强,特别是如果加密数字货币市场采取主流金融市场监管标准,加密数字货币参与人数和市场规模是否仍然保持高速增长也不得而知。

脚注:

⑴前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对数字货币充满迷惑,认为它是个泡沫,“它必须有内在价值,你必须真正拓展想像力,推断比特币有什么内在价值。我没能做到,也许别人可以。”诺奖得主美国经济学家、《纽约时报》专栏作家克鲁格曼在多篇文章中对比特币成为某种货币深表怀疑,不认为能成为价值储存手段,因为它没有任何价值支撑;另一诺奖得主法玛认为,“如果没有稳定的价值,那么它可能无法成为一种记账单位。这意味着,某一天它的价值可能变成零。”

⑵火币曾经是中国最大的比特币(BTC)、莱特币(LTC)、以太坊(ETH)、以太坊经典(ETC)交易平台,目前国内公开业务已经关闭,其国业务和场外交易依然存在。

⑶币安是网站架设在韩国的数字货币交易平台,交易量号称全球排名第二,其创始人赵长鹏仅用不到一年的时间就位列《福布斯》全球加密货币富豪榜第三,估值11-20亿美元。

⑷没有任何真实项目支撑、具有欺诈性质的“空气币”,或与区块链无关又可无限增发的“传销币”,或利用开源代码复制出技术含量低的“山寨币”。

参考文献:

①盛松成蒋一乐,“央行数字货币才是真正货币”,《中国金融》2016年第14期。

②http://www.sohu.com/a/202556097_465587

③http://www.ey.com/Media/vwLUImages/ey-big-risks-in-ico-market-infographic/$FILE/ey-big-risks-in-ico-market-infographic.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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