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罚款可使用微信、支付宝缴纳
2018/10/22 19:00:52

昨日,北京交管部门推出服务新举措,在机动车、非机动车或行人现场处罚,以及“交管12123”平台等开通微信、支付宝扫码便捷缴款新渠道,为广大市民群众办理交管业务提供便利。

现场处罚缴款可扫码

此前机动车驾驶人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处罚后,当事人只能到交通执法站、工商银行网点或通过网上银行等渠道缴纳罚款,流程复杂还得多跑路。据统计,去年交通违法现场处罚罚款缴纳方式中,银行网点缴纳占到总量的68.2%。

为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交管部门在机动车现场处罚决定书上增加了缴纳罚款的二维码,即日起,当事人缴纳交通违法现场处罚罚款时,既可按原有渠道缴纳罚款,也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扫描机动车现场处罚决定书上的二维码进行缴款,免去了群众往返银行和窗口排队的不便。

但需要注意的是,目前现场处罚决定书上缴纳罚款二维码有效期为4小时,超过4小时后,当事人就只能通过原有渠道缴纳罚款。此外,当事人通过扫码方式成功缴款后,该二维码随即失效。

局地尚无法扫码缴款

在这项新举措推出前,交管部门对非机动车或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现场处罚后,缴纳罚款只能由民警现场收取现金。但随着网络支付的日益普及,人们越来越不习惯于随身携带现金,加之现金不便找零,客观上也影响了现场执法工作的效率。

新举措实施后,民警在对非机动车或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处罚时,会询问当事人是否自愿选择通过微信、支付宝扫描支付,如当事人同意,民警会在其移动警务终端上选择“支付二维码”方式,并在该警务终端显示屏上生成一个二维码,当事人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后,该笔罚款便会在后台实时到账,免去了群众缴纳现金和民警找零等环节。当然,当事人仍可继续选择原有支付现金的方式缴纳罚款。

交管部门特别说明,目前,门头沟、大兴、顺义、平谷、延庆、怀柔及密云区,非机动车或行人交通违法现场处罚暂时不能通过扫码方式缴纳罚款。

线上平台缴款更多样

“交管12123”平台的开通,为市民缴纳交通违法罚款提供了新途径,但该平台原来仅支持银行卡(有银联标识)缴费,且需要8个步骤,绑定缴费流程相对复杂。

即日起,群众在使用交管“12123”平台缴纳罚款时,进入平台的支付界面后,在原有的“银行卡缴费渠道”选项下方,会新增一个“微信、支付宝缴费渠道”的选项,群众在点击“微信、支付宝缴费渠道”选项后,仅需要4个步骤就可以完成缴款,与“银行卡缴费渠道”相比,缴款时间得以缩短,为群众缴纳罚款提供了更多便利选择。

交管部门还表示,目前正在逐步为全市各交通执法站推广配备新式自助执法终端。使用该新式自助执法终端,群众可通过扫描身份证,实时关联、获取违法信息,实现免输入,并支持微信、支付宝和任意银行卡缴款,违法查询、罚款缴纳更便捷,支付渠道更多样。目前,海淀、丰台、石景山交通支队执法站已陆续试点配备该新式自助执法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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