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因收单等违规被央行罚款90万元
据移动支付网了解,2019年8月9日,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因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罚,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对该对单位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85万元整;并对单位相关直接责任人员罚款人民币5万元整。
除了支付机构经常因收单违规被罚以外,实际上银行因收单违规被罚的也不在少数,即使体量大如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等也曾因此被罚。
2018年12月27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因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未在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备案、将个人账户作为单位商户收单账户被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给与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7万元。
2019年1月31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行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心支行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展开全文
展开全文
相关阅读
- 移动支付网 | 2020/7/2 14:39:52
- 移动支付网 | 2020/1/16 10:56:03
- 移动支付网 | 2020/1/9 19:42:20
- 移动支付网 | 2019/8/1 18:43:41
- 移动支付网 | 2019/8/1 18:36:43
- 移动支付网 | 2019/1/14 9:04:42
- 移动支付网 | 2019/1/4 18:08:31
- 移动支付网 | 2018/12/10 8:58:45
- 蓝鲸财经 | 2018/12/7 12:00:12
- 新浪金融研究院 | 2018/11/30 10:36:48
- 移动支付网 | 2018/7/10 11:25:15
- 移动支付网 | 2022/9/2 14:49:09
- 移动支付网 | 2022/8/26 14:24:36
- 移动支付网 | 2022/8/24 14:40:18
- 移动支付网 | 2022/8/22 14:2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