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央行数字货币DC/EP的一些扩大化和通俗化思考
2020/6/4 10:14:32

两会期间,人民银行行长易纲接受采访时回答了关于法定数字货币的问题,他讲到,2017年末,人民银行组织部分实力雄厚的商业银行和有关机构共同开展数字人民币体系(DC/EP)的研发。DC/EP在坚持双层运营、现金(M0)替代、可控匿名的前提下,基本完成了顶层设计、标准制定、功能研发、联调测试等工作。

对于法定数字货币的进展,他指出,目前数字人民币研发工作遵循稳步、安全、可控、创新、实用原则,先行在深圳、苏州、雄安、成都及未来的冬奥会场景进行内部封闭试点测试,以检验理论可靠性、系统稳定性、功能可用性、流程便捷性、场景适用性和风险可控性。目前的试点测试,还只是研发过程中的常规性工作,并不意味数字人民币正式落地发行,何时正式推出尚没有时间表。

这个表态与人民银行之前的表态是一以贯之的,人民银行对于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和推动是持积极态度,但是对于其可行性验证和推出的时间是持谨慎态度,毕竟法定数字货币要动我国货币体系的底层改革,再谨慎都不为过。

从市场透露的信息看,央行数字货币研发、测试等速度是比较快的,很多大型商业银行也将视为战略性举措,作为一号项目在加紧推动;资本市场对于法定数字货币的关注度也日益高涨,体现在相关上市公司的股价变动上;一张央行数字货币于农行账户内测的照片在网上流传。从截图看,其显示的主要功能包括“扫码支付”“汇款”“收付款”“碰一碰”等,与银行电子账户日常功能基本相似。

作为法定数字货币,DC/EP是一项底层创新,走在了全球前列,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为此,央行采用了“赛马机制”,不预设技术路线,基于数字货币披露的信息极为有限,本文尽量从一些最基本的点出发来做一些可能的推测,未必准确,供大家参考。

一、人民银行对于DC/EP的基本框架是明晰的

作为货币当局,人民银行对于法定数字货币的整体框架是比较明晰的,也给外界一个明确的信号,在引导社会预期方面还是比较全面并具有前瞻性。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在《关于央行数字货币的几点考虑》中,对于央行数字货币进行了一个全面系统和关键的阐述。

一是央行数字货币采用的双层运营体系。人民银行先把数字货币兑换给银行或者其他运营机构,再由这些机构兑换给公众,可以避免风险过度集中到单一机构。

二是央行数字货币采用账户松耦合形式。账户松耦合形式使交易环节对账户的依赖程度大为降低,既可和现金一样易于流通,又能实现可控匿名。事实上,目前不管是传统的银行卡还是互联网支付等,都基于账户紧耦合模式,无法完全满足公众对易用和匿名支付服务的需求。央行数字货币保持现钞的属性,满足了便携和匿名的需求,将是替代现钞较好的工具。

三是中国现阶段的央行数字货币设计应注重M0替代,而不是M1、M2替代。

四是对央行数字货币加载智能合约应保持审慎态度。虽然,加载智能合约有利于央行精准地实现某些功能,比如反洗钱、反恐融资、打击逃税以及某些定向补贴、防止特定资金流入股市等政策功能。但是容易影响法偿功能,降低法定数字货币的可自由使用程度,侵犯个人隐私。

二、物理世界现金向数字世界DC/EP的跳跃

DC/EP是现金的数字化。大家要深刻理解这句话。

DC/EP是现金,现金有什么特点,DC/EP就基本有什么特点,那么现金有什么特点呢?比如它是法定货币,具有无限法偿性,属于央行负债,面值小额居多,用于日常支付,具有高度防伪性,无痕难以监测,同时现金需要发行和回收等一套管理机制和设施等等。我们可以看一下,现金数字化后,原来的现金的那些特点有什么变化呢。

一是法定货币决定了通用性。交易对方是不能拒收现金的,在前几年讨论“无现金社会”时,一些商家由于拒收现金受到央行的处罚,因此,商家DC/EP的受理具有一定强制性。商家受理现金的设备是验钞机和集合式的收银机。DC/EP发行后,商家对DC/EP受理应该是在原有的对于电子支付受理机具上新增受理功能或者融合功能,也可以为DC/EP添置专用设备,因此,理论上来说,DC/EP相比于如移动支付、银行卡等非现金支付在商户拓展和受理上具有极大优势。

二是无限法偿性。DC/EP相对于电子货币(如银行账户中余额)而言,具有更高信用等级。在银行账户里的钱由于有存款保险制度,低于50万的存款余额如果银行破产,可以由存款保障基金全额赔付。央行数字货币无论数额是多少,都有国家信用作保障,哪怕是银行破产了,央行的数字货币不会受到影响。所以,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在零售支付和货币价值中,央行数字货币和电子货币的信用等级的保障方面并没有太多区别。在超过50万的账户余额、大额支付、跨境支付以及数字资产这些对信用等级要求比较高的领域,DC/EP的优势将十分显著。因此,法偿性在对信用高度敏感的金融市场中,无疑具有很大的吸引力。

三是小额使用。现实中的现金主要用于小额支付是因为便捷性的问题,因为你不可能携带一大捆现金去消费,不方便也不安全。但是DC/EP解决了这个问题,那么是不是DC/EP的数量可以极大呢?DC/EP的定位是取代M0,是否需要体现小额支付的定位?是否需要对其账户和交易金额设置上限呢?这是DC/EP设计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四是防伪,就是假钱的问题。现金必须有高度的防伪性。依托现有的支付技术,DC/EP的体系会是安全可靠的。但是由于不同的技术路线,要应用到广泛的交易场景,同时穿透到不同的支付体系中去(比如可能日益强大的第三方支付体系),技术体系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需要不断地完善和调教。这也是易行长提到的系统稳定性和风险可控性的问题。

五是无痕,不可追踪性。现金交易行为是分散而随机,难以监测和追踪到,这也是很多非法活动必须用现金交易的原因。现金数字化后,DC/EP具有有限匿名的特定,也就是说央行平常是不看的,但是想看还是能看到的。那么就是说,DC/EP相比于电子支付和现金,处于一个折中的位置,在无痕方面,它比电子支付要强,但是不如现金。

六是成本。现金的流通管理指现金的发行、流通和回收等一系列活动。由于现金具有价值,那么就需要制作、管理以及安全保卫等成本。每一张现金都有生命周期的。相对于电子支付,现金支付的成本是比较高的,但是现金支付的成本主要是由央行和商业银行来承担。而非现金支付成本主要是商户和消费者也就是说支付使用方来承担,并形成一种成熟的商业模式。与现金相比,非现金支付提高了支付效率,减少了现金带来的防伪、清点、安保以及缴存等一系列成本。对于DC/EP而言,因为我们还不清楚其定价机制,其成本的承担机制还不确定。但是势必会形成一套可持续的商业模式。

三、现金数字化的实现形式

关于DC/EP的运行方式和技术实现,周小川发表过自己的观点“数字货币的技术路线可分为基于账户和不基于账户两种,也可分层并用而设法共存。”

一是不基于账户方式。这种方式一般用区块链技术。目前,数字货币用区块链还有一定困难,但是这种困难不是绝对的。长远看,未必不是一个优秀的选择。

用区块链技术其实和商业银行关系不大了,央行直接发行、管理和回收数字货币,央行直接管理一本大账,体现为数字货币的管理系统。消费者直接和央行发生联系,类似于比特币。两者的区别在于,DC/EP的分布式系统由央行直接管理,发行数量并不是技术规律限制,而是由央行控制,数字货币的价值不是像比特币由其稀缺性和应用来决定,而是由央行赋予。这种方式下,央行对数字货币的控制力更强。当然,这种技术实现方式,绕开了商业银行,过于激进,触动的利益比较多,变动的难度比较大,

现阶段,这种方式并不是首选和主流,但可能会是重要方向之一。《国际央行杂志》调查显示,绝大多数受访者更喜欢基于令牌的模型,而不是基于账户的设计。基于令牌的模型更受欢迎,是因为大多数参与者更希望设计类似于现金——这取决于当地的政策需求。高达71%的银行更喜欢基于分布式账本技术(DLT)的CBDC。

二是基于账户方式。第一阶段的DC/EP采用基于账户方式,就需要有一个数字货币钱包(能不能说还是账户形式不确定)。在现金交易中,对于现金归属那是在谁手上一般默认就是谁的,无需身份验证,现金数字化后,由于现金和人是分开、远程的,那么就存在身份验证的问题,来确保数字钱包的法律归属权。那么数字货币钱包就是相当于物理世界人的钱包。数字钱包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挂在银行账户下面;一种是独立的数字钱包形式。当然,这两种方式也可以并行。

1.数字货币钱包挂在银行账户之下。这种方式有利于调动银行的积极性,可以复用银行账户的KYC,不需要再额外去进行身份验证。如果由银行来提交方案,挂在银行账户下面应该是首选,好处是银行可以控制,而且银行也有动力去推广,甚至可以利用法定数字货币的法律地位去穿透到第三方支付体系中去。

2.数字货币钱包可以是独立的。数字货币钱包呈现在消费者面前的就是一个数字钱包的APP。数字钱包需要有配套的KYC,当然,这种KYC会是远程的,就像支付账户或者银行的二三类账户。独立的数字钱包模式通用性会比较好,可能更适合网联或者银联等清算机构去构建。

范一飞在文中提出的,关于央行数字货币应基于账户松耦合形式,使交易环节对账户的依赖程度大为降低。目前,并没有披露采用什么技术手段予以实现。

此外,我们在实际的消费场景中,如何去调用这些数字货币呢?线下,人与人转账用手机碰一下,没有网络也可以(这也是媒体强调的先进性);另外一种是在商户面对面消费,直接调出数字货币钱包,无论是条码、人脸,只要其他支付APP有的功能我都有。线上,大家都有数字货币钱包,远程转账,与微信转账或者网银转账、手机号转账等区别不大;线上消费,数字货币钱包都可以受理,成为商户收银台的一个选项,同时,也能作为支付宝、微信支付调用来支付。

四、我国DC/EP的重要价值

DC/EP之所以这么受关注,因为它有想象空间。货币作为金融体系的核心和底层,货币的变动将推动很多金融关系的变化,同时在互联网和数字化技术的加持下,能够形成足够强的冲击波。原来金融+科技就很有想象空间,现在再加了一个货币,这个故事就会更加精彩。

一是DC/EP是货币体系改革中的一个战略储备项。今年以来,多国央行数字货币发展开始加速。总部位于伦敦的《国际央行杂志》,在央行数字货币(CBDC)上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参与调查的央行中,有65%曾研究过数字货币,近年来,各主要国家和地区央行及货币当局均对发行数字货币开展研究。美国布鲁金斯学会此前发布研究报告称,目前已有诸多国家在“央行数字货币”研发上取得实质性进展或有意发行“央行数字货币”,包括法国、瑞典、沙特、泰国、土耳其、巴哈马、巴巴多斯、乌拉圭等。美国IBM公司和英国智库“官方货币与金融机构论坛”对全球23家央行开展的调查显示,诸多央行正考虑研究和发行“央行数字货币”,可由消费者使用的“央行数字货币”或将在未来五年内面世。

DC/EP是全球央行货币竞争的一个重要方面。就像技术创新一样,它有不确定性,但是对于重大领域和技术路线必须保持高度关注和一定投入,如果不跟,一旦它成为主流方向,可能就会一步落后,步步落后。所以,我国做好这方面的技术和应用的储备,虽然,DC/EP推出并没有时间表,但是,要实现随时“发射”的状态。同时,我国移动支付领先于全球,为我国DC/EP的加快推出,甚至率先推出创造了一个有利的环境,这一点,与其他国家相比,我们是有优势的。

二是疫情推动了数字化的全面提速,数字化经济需要数字化货币和金融来配套。金融是现代经济体系的核心。经济社会加快全面数字化,那么金融特别是作为金融基础的货币的数字化是应有之义。DC/EP的研发和推广,在未来一个很好的时点内,能够更好地顺应数字化趋势,更好地服务数字化经济,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又一“新基建”。

三是DC/EP在金融资产市场上的潜力巨大。对于支付而言,DC/EP增加了一种支付的选择,可以为数字资产交易提供端对端的可靠的支付工具。DC/EP作为法定货币和无限法偿性对于整个金融体系的影响可能会更大,本来已经没落的实物现金套上了数字化光环之后,会发生怎么样华丽转身,现在还不能很确定。可以确定的是,作为一种高度流动性、最高信用级别基准的数字化金融资产,其本身就是一种基准性的数字资产,将进一步丰富金融资产市场的产品,也会对整个金融资产体系产生积极影响。可以预见,DC/EP在资产市场上的潜力可能要大于作为支付选项的潜力。而且,在法定数字货币这种架构下,中央银行对货币市场和金融资产市场的调控有更加直接和有力,有利于宏观调控和货币政策的传导。

四是推动人民币国际化使用潜力巨大。我们并不能非常清楚地去描绘DC/EP的国际化路径,至少DC/EP的数字化,比离岸现金的流通性更好,而且具有国家信用背书,使DC/EP在跨境支付和转移中更加受到欢迎,甚至能够成为国外持有的人民币资产,有利于推动人民币在全球的使用,增强人民币在全球货币体系中的作用,对于全球货币体系和全球支付体系的影响会逐步展现出来。

五、相关建议

一是坚持共赢思维。因为DC/EP是一项央行推出的数字公共产品,应该更具公共属性。DC/EP要做生态的生态,也就是底层生态,协调好生态中,央行、商业银行、支付机构、技术提供方以及数字货币适用方之间的关系,形成共建合力。

二是加强技术储备。数字化带来的信息安全风险在数字货币开放环境中依然是挑战。数字化生态中丰富的场景和应用对于数字货币的技术包容性、敏捷性和承载力等依然是挑战。

三是要加强数字货币国际化应用的研究。要迎接来自全球经济和政治格局带来的货币体系变革带来的挑战。

四是数字货币的信息披露问题。现阶段大家关注的不再是数字货币的基础知识了。要正确引导相关预期,适时披露相关信息,防止不实信息和各种猜测满天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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