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网上法院开通微信缴费功能
移动支付网 2020/6/28 12:13:58

目前,青海法院“网上缴费”有三个平台,即通过青海网上法院支付宝或微信缴费、通过青海移动微法院微信缴费。青海法院继2018年实现青海网上法院支付宝缴费、2019年实现青海移动微法院微信缴费功能,又实现当事人可以通过青海网上法院对自己网上立案或窗口立案的案件在微信平台缴费。今年,将实现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大额网上缴费。

关于开通青海网上法院微信缴费功能的通知

(青高审信〔2020〕14号)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信息技术部门:

中央和国务院办公厅在《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中提出“支持智慧法院建设,推行电子诉讼,建设完善公正司法信息化工程。”并将网上缴费以及网上立案、交换证据、电子送达等应用的占比作为信息服务指标。最高法院亦将电子诉讼作为智慧法院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关键评价指标。省高级法院于2018年印发了《关于推行网上缴费的通知》(青高法办〔2018〕83号),给各地法院推行网上缴费提供了支付宝平台。目前,经省高级法院经积极努力,在青海网上法院为全省法院开通了微信缴费功能。今后,当事人可以通过“青海网上法院”对自己网上立案或窗口立案的案件,用支付宝或微信网上缴纳诉讼费。微信缴费的操作指引见附件。

请各级法院信息技术部门积极与立案、财务和新闻宣传部门沟通联系,要依照《关于全面推行电子诉讼的若干措施》的有关要求和工作机制,加强对网上缴费的对外宣传引导,确保这项工作在各级法院顺利推开。

各级法院在推广微信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省高级法院审判管理和信息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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