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多项支付违规遭罚没2300万!一大波罚单来袭!
移动支付网 2020/9/14 19:32:53

9月11日消息,人民银行福州中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共五家银行,一家保险公司,以及24名相关负责人被处罚。

其中兴业银行因:

1、为无证机构提供转接清算服务,且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的规定;

2、为支付机构超范围(超业务、超地域)经营提供支付服务,且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

3、违规连通上、下游支付机构,提供转接清算服务,且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

4、违反银行卡收单外包管理规定;

5、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5项违规被没收违法所得10875088.15元,并处13824431.23元罚款,合计罚没超2300万元。

此外,兴业银行多名高管同时被罚。

处罚信息显示,陈云生(时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零售银行总部银行卡与渠道部总经理助理)对上述1、4、5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7万元罚款;陈鼎东(时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银行部副总经理)对上述全部5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亦被处7万元罚款。

除了总行被罚,人民银行福州中支还向兴业银行福州分行开出罚单,该分行因允许外包服务机构以特约商户名义入网并接收其发送的银行卡交易信息,被没收违法所得34.38元,并处50万元罚款。钟磊〔时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企业金融总部现金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对该违规项目负有责任,被处5万元罚款。

另外几家被罚的银行分别是中信银行福州分行、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福建海峡银行。其中:

中信银行福州分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处140万元罚款。

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因: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3、存在引人误解的营销宣传内容;4、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统计错误;5、未按规定开展账户报备;6、违规开展代付业务;7、将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资金转入内部其他账户等7项违规内容被处314万元罚款。

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因: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规定保存客户交易记录;3、存在引人误解的营销宣传内容;4、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统计错误;5、为新增特约商户通过不同法人机构间直连的支付通道处理条码支付业务;6、收纳的税款延迟划缴国库;7、将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资金转入内部其他账户;8、现金自助存取款设备对外支付残损人民币等8项违规内容被没收违法所得163.28元,并处303.5万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违法所得163.28元可能是单位标注错误所致。如果没错的话,违法所得仅163.28元,却被罚303.5万元,也太“亏”了。

福建海峡银行因:1、违反银行卡收单外包管理规定;2、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2项违规内容被没收违法所得13949.02元,并处93万元罚款。

上述四家银行共计被罚没超过850万元,同时还有共18名(不含兴业银行)责任人遭到处罚。

不难看出,针对兴业银行的处罚内容大多与支付清算领域相关,比如违规转接清算服务、超范围提供支付服务、违规进行银行卡收单外包等等。而建设银行则存在违规开展代付业务;招商银行存为违规处理条码支付业务行为;福建海峡银行存在违反银行卡收单外包管理规定的行为。本期罚单,可谓是针对商业银行存在的支付违规行为的一次“专辑”。

当然,“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是所有被处罚银行的通病,堪称“兜底”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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