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在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联合各组委会成员机构举办的第二届外滩金融峰会上,原中国证监会主席、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资深研究员肖钢发表演讲,对数字金融创新发展挑战、数字支付挑战、大型金融科技公司监管等方面发表相关看法。
肖钢表示,当前数字金融创新发展给监管带来六大新挑战: 一是部分新业态、新模式在功能和法律界定上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难以划拨到已有业务类型、纳入现有监管框架。
二是金融机构全面数字化转型,数字技术成为支撑经济金融发展新的技术底盘,以风险为导向的传统监管指标适配性下降。
三是金融与科技之间的边界越来越模糊,金融机构与科技企业之间的合作更加广泛深入,需要更加公平开放的监管理念和更加有效的跨机构监管协同。
四是数字支付带动新型全球支付网络加速发展,数字货币催化全球支付基础设施的竞争性重构,数字金融监管亟需更加广泛的国际协同与合作。
五是数据开放共享与跨境数据流动成为新常态,数据安全、隐私保护、跨境治理等成为金融监管需关注的重点问题。
六是行业创新日新月异,传统监管工具的局限性更加凸显,亟需加快数字化监管能力建设,发展新型监管工具
在数字支付方面,肖钢表示,当前数字支付发展面临四大挑战:一是全球非现金支付渗透率挑战。欧洲现金占所有交易笔数的78.8%,占所有交易金额的53.8%。二是全球支付账户渗透率挑战。三是全球支付费率挑战。四是跨境支付费率和效率挑战。从国际支付监管的主要发展方向看,建议完善配套监管法规体系,以平衡、开放的监管环境推动移动支付创新;研究制定跨境支付发展图谱。
大型金融科技公司上,肖钢则认为,虽然大型金融科技公司的出现有利于优化金融服务流程、提高金融服务效率、降低金融服务风险、促进普惠金融发展,拓宽金融业务适应性、推动产业互联网落地等优点。
但不利的一面也不可忽视,比如混业经营可能形成系统性金融风险;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的保护仍不充分,维权难度大;可能形成行业事实垄断,给监管部门反垄断带来了不少挑战;可能存在技术安全风险;去中心化增大监管难度。
近年来一些大型科技公司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形成大型金融科技公司,被称为“数字帝国”。对大型金融科技公司的监管思路,一是完善对大型金融科技公司的监管框架;二是加强对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的保护;三是加强反垄断监管;四是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五是加强国际监管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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