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全面收紧开卡 难度不亚于获取购房资格
2021/5/6 10:42:58

万没想到,去银行办张卡会这么难!

“我这周可能办不下银行卡了。”4月29日,深圳市民邹阳(化名)向时代周报记者“诉苦”。他是一名刚拿到offer的“深漂”,新单位要求他办理一张银行的储蓄卡为工资卡。但让他意料之外的是,到了网点后才发现办卡并不轻松,“我的手机卡不是本地号,也没有缴纳社保。银行还要求提供居住证、租赁合同”。

“办卡难”已是广深市民头痛的问题,有网友甚至调侃“买房”都没有这么难。

诸多银行都要求,用户办卡需提供身份证、居住证明、职业身份证明、用途证明、本人手机号码实名制画面(实名认证需超过半年以上)等五类资料,缺一不可,要求已近乎到了苛刻的地步。

“我去一家中型规模的银行申请开卡,被要求提供有单位盖章的工作证明。等开了证明,银行又称开户真实用途未能证实,因此不予以批准开卡开户。”一名广州市民告诉时代周报记者。近期,如此这般遭遇已屡见不鲜。与之对应的是,最近有关部门打击银行卡犯罪力度直线上升。

“办卡要求比买房资格还难”

办卡难的情况,不局限在一家银行。

4月27日,时代周报记者带着身份证来到中国银行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的一家支行,要求办理储蓄卡开卡业务。“你先告诉我,办卡是用来干什么?如果已在中国银行办了银行卡,不建议再办新卡。”上述银行工作人员告诉时代周报记者:“我们会严格审查银行卡用途证明。”他还进一步补充说明,用途证明包括买卖合同、贷款申请书等。

时代周报记者了解到,一年前,市民只需带上身份证就能在该行顺利办理新储蓄卡,业务受理时间不超过15分钟。

办理信用卡的条件则更苛刻。“这个要求只会更高。如果是没有工作证明的自由职业者,至少要在我们银行沉淀8万-10万元的资金,才有过审的可能性。”这名工作人员说。

除了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国有大行也纷纷表示,开卡需要提供五类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实际上,用户即使带齐上述五类资料,也有可能因社保缴纳时限不足导致无法开卡。“社保要提供六个月缴纳记录,两个月的社保达不到我们的办卡要求。”农行银行广州市天河区一家支行的工作人员表示。

如此严苛的社保条件,难度堪比购房。4月21日,广州发布《关于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强化人才购房政策管理,享受市辖区人才政策的家庭和单身(含离异)人士,购买商品住房时,须提供购房之日前12个月在人才认定所在区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缴纳证明,不得补缴。

深圳则规定:非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继续按照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

时代周报记者注意到,各国有大行不仅开卡业要求用户提供以上五类资料,激活借记卡、激活社保卡、挂失卡和存折等业务均不例外。

4月29日,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子淇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设置办卡门槛的目的在于风险排查。风险排查是银行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行动中体现的态度,但排查成效如何是另一个问题。如果不做限制,银行无法规避责任”。

买卖银行卡可能涉嫌犯罪

“近期办卡难主要是因为断卡行动。”上述中国银行工作人员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很多人贪小便宜,把卡高价出售,不法分子利用卡主信息‘隐身’,诈骗案很难溯源。”

“断卡行动”是指,公安机关对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及其他相关违法犯罪活动进行打击。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严厉打击整治非法买卖“两卡”违法犯罪活动。

2021年4月29日,哈尔滨新闻网发布消息称,在校大学生于某将自己实名银行卡以100元的价格出售,本来只想“挣点零用钱”。调查后发现,该银行卡涉嫌犯罪的流水已超两百万元,涉案十余起,目前大学生于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被捕。

无独有偶。4月8日,黑龙江齐齐哈尔市警方公示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案。当地村民刘某在网上结识了一名网友,对方表示愿以3500元换取刘某的身份证复印件、1张手机卡、2张银行卡和U盾。“我当时想的是,空的银行卡又没有钱,怎么可能被骗呢?”刘某表示。

然而,也有人盯着倒卖信用卡的巨大利润。这批人通过非法倒卖银行卡,协助犯罪分子非法转移黑灰产业资金。

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公布的一份起诉书中显示,倒卖银行卡的七人团伙在明知为违法犯罪所得资金过账洗钱的情况下,依然为洗钱对象提供收卡、收钱、转账、取现等行为支持。非法倒卖银行卡操作是“提供银行账户-交易担保金-银行取现-核对资金并交接”。

2020年2月16日至2月18日三日内,该犯罪团伙共转移、提现三十余万元。在本案的交易中,交接金额每1万元收取好处费300元,佣金占交接金额3%。

时代周报记者浏览12309中国检察网发现,仅2021年4月,涉及银行卡出售的文书公示就高达191例,涉案地点涵盖河南、河北、广东、上海、浙江等地。

2020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信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惩戒治理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售、出借、购买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

本文转载目的在于知识分享,版权归原作者和原刊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阅读
资讯查询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