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支付宝等不能再卖理财产品 银保监会理财产品新规出炉
2021/6/1 9:18:04

变相宣传预期收益率、互联网平台代销银行理财产品……这些理财产品销售行为即将被叫停。5月27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6月27日起施行。

营业网点和自有电子渠道均可销售

《办法》首先明确,理财公司包括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和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理财公司,从而将外方控股的合资理财公司纳入适用机构范围。近年来,银行理财子公司加速落地,截至目前共有25家理财子公司获批筹建,开业数量已达20家。

哪些机构能够销售理财公司的理财产品呢?《办法》将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分为两类:一类是销售本公司发行理财产品的理财公司;一类是接受理财公司委托销售其发行理财产品的代理销售机构。对于后者,《办法》允许理财公司和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代理销售机构。

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可以通过营业网点销售理财公司理财产品,也可以通过官方网站、移动金融客户端应用软件(手机银行APP)等自有的电子渠道销售理财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规定,未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许可,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代理销售理财产品,这也意味着互联网平台将不得代销银行理财产品。记者发现,目前支付宝、微信理财通、度小满金融等互联网平台的银行理财产品已下架。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在理财公司刚刚起步、市场辨识度不高以及投资者教育还需加强等情况下,《办法》对理财产品代销机构范围的设定相对谨慎,没有进一步扩大代销机构范围,有助于维持理财产品销售制度的连续性和平稳性。

防止变相宣传预期收益率

《办法》还围绕理财产品销售业务活动提出禁止行为,具体包括误导销售、虚假宣传、不当展示业绩比较基准、与存款或其他产品进行混同、强制捆绑和搭售其他服务或产品、诱导投资者短期频繁操作、违规代客操作、强化产品刚兑、私售“飞单”产品等方面。

例如,禁止销售机构单独或突出使用绝对数值、区间数值展示业绩比较基准,防止变相宣传预期收益率,更好促进产品净值化转型,推进打破刚兑预期。

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3月末,我国银行业理财市场规模达到25.03万亿元,同比增长7.02%;净值型理财产品存续规模18.28万亿元,占比73.03%。银行理财投资者也稳步增加,今年一季度,银行理财市场新增817.15万投资者,达到4979.63万,较年初增长1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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