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发生多起冒充公检法人员利用数字人民币诈骗
2021/11/8 16:00:21

近日,陵水黎族自治县发生了多起“冒充公检法”利用数字人民币诈骗。陵水警方发布案例提醒广大群众,公检法工作人员不会通过电话、网络等途径进行办案,不会提供“安全账户”,更不会通过微信、QQ、传真等形式发逮捕证、传票等文书,凡是在电话中自称是“公检法”工作人员并要求配合转账的,一定是诈骗。

11月4日,家住英州镇的受害人李某遭遇一起冒充公检法诈骗,对方以事主涉嫌洗钱行为,要求事主“自证清白”,提供个人信息、银行卡号、手机验证码、录制自拍视频等,并利用QQ、飞书等社交软件,通过社交软件远程控制受害人手机,为事主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将事主银行卡内资金兑换至数字钱包,再将“数字人民币”转出至其他数字钱包。事主共计损失12万元。

无独有偶,11月5日陵城辖区另一个受害人刘某也接到类似诈骗。诈骗分子通过自己架设的假网站(假冒最高检主页)套取当事人信息后,随后让受害人下载一个叫“安全卫士”的软件保护资金安全,实则该软件是骗子用来读取手机短信权限的工具,随后通过社交软件控制等方法教其开通数字人民钱包,将银行卡中的4万余元转入新开通的数字人民币钱包中,之后转出至他人数字钱包。

以上两个案例,均为冒充公检法诈骗案件,在骗取当事人信任以后,利用当事人的恐惧心理,通过聊天软件或者会议软件的屏幕共享功能,为当事人开通数字钱包权限,之后兑换为数字人民币并进行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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