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支付调整企业、事业单位等商户收款资金结算能力
9月8日,财付通发布《收款资金结算方式调整通知》,通知表示,基于合规要求,为保障收款资金安全,微信支付将调整收款资金结算方式,在10月24日生效。对主体类型为企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商户。修改收款资金自动提现规则、取消账户间转账能力,运营业务专款专用。具体调整内容:
1)收款资金自动提现
默认开通自动提现,支持灵活调整提现规则:按日、按周、按月等周期发起提现,设置留存额,自定义到账时间。
2)取消账户间转账能力,运营业务专款专用
运营业务资金(如:商家转账、代金券、现金红包等)应通过运营账户出资,且须使用银行卡充值资金,专款专用。
在此之前,8月4日,财付通也曾发布《关于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类商户资金账户相关能力调整通知》,对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类商户的资金账户相关能力进行了改动, 自2022年8月15日起,改动对涉及商户逐步生效。 改动点包括:
1)入驻时默认开通自动提现
商户在入驻签约流程中基本账户默认开通自动提现,开通后暂不支持关闭。
2)取消账户间转账能力
不支持商户进行基本账户、运营账户和手续费账户之间的资金互转。
展开全文
展开全文
相关阅读
- 移动支付网 | 2022/9/2 16:58:15
- 移动支付网 | 2022/8/31 18:06:51
- 移动支付网 | 2022/8/31 18:04:08
- 移动支付网 | 2022/8/22 18:20:30
- 移动支付网 | 2022/8/15 16:59:11
- 移动支付网 | 2022/8/15 16:54:44
- 移动支付网 | 2022/8/8 17:43:15
- 移动支付网 | 2022/7/14 15:35:44
- 中国商务新闻网 | 2022/7/8 14:22:36
- 移动支付网 | 2022/6/29 17: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