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违反金融信息保护管理规定等,浙江嘉善农商银行被罚121万
木子剑移动支付网2023/9/26 11:53:38

9月22日,人民银行嘉兴市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浙江嘉善农商银行存在多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被罚款121万元。同时,3名相关负责人被罚。

其违法行为包括:

1、违反账户管理相关规定。

2、(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或可疑交易报告;(3)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3、违反货币金银管理相关规定。

4、(1)违反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管理规定;(2)违反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管理规定。

其中,第4点涉及金融信息保护。《银行科技研究社》查询到今年以来人民银行针对商业银行信息保护问题开出的多张罚单。

比如6月16日,原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罚单显示,中国银行福建分行因存在“违反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规定”“违反金融消费争议解决的相关规定”等3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被罚款179万元。

4月14日,原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罚单显示,重庆富民银行因“违反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管理规定”“违反金融营销宣传管理规定”2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被罚款1万元。

2月,原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罚单显示,厦门银行存在23项违法行为,其中就包括“违反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规定”,其被警告,被没收违法所得767.17元并被罚款764.6万元。

1月4日,原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罚单显示,蓝海银行因“未按规定履行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等4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被罚款76.66万元。同时,时任该行纪委书记王卫东,对“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等2项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3万元。

另外,原银保监会今年也开出了多张指向客户信息合规问题的罚单,涉及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银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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