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 | 刘峰:强化个人客户金融信息保护
移动支付网 2022/3/10 10:47:32

近年来,随着涉金融案件增加,金融机构接待律师持法院开具的律师调查令查询企业和个人客户金融信息的数量明显增长。据不完全统计,目前部分地方司法机关对律师调查令的适用单独或联合其他部门发布了规定或办法。但律师调查令试行以来,其合法性不断地被法律界、金融业质疑。

“以合规为底线、负有高度保密义务的金融机构在司法权力、客户权益保护以及监管规制约束中无所适从,依法规范律师调查令调取金融客户信息行为成为当务之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银行业协会秘书长刘峰告诉《金融时报》记者,今年他带来了一份“关于规范利用律师调查令调取客户金融信息的建议”。

刘峰表示,律师调查令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律师调查令一般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涉诉案件相关证据时,经代理律师申请,人民法院审查批准,由代理律师向接受调查的单位或个人调查收集相关证据的法律文件。目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层面尚未对律师调查令作出任何明确规定。并且,这一制度也与最高人民法院及金融监管部门联合颁布的规定相抵触。有关律师调查令规定不规范及效力问题突出。此外,目前各地实施的有关律师调查令规定普遍未考虑到个人金融账户信息特殊性。金融监管机构对律师调查令态度并不一致。

律师调查令制度作为保障律师调查权,提升我国司法效率一项重要的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基于我国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商业银行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刘峰建议,一是完善与律师调查令有关的法律法规。参考大陆法系“文书提出命令制度”,在民事诉讼法中增加设立对第三人的文书提出命令制度替代律师调查令,缓解法院案件办理压力。或在商业银行法、律师法等法律修改中,以法律形式明确律师调查令的法律效力,并通过司法解释细化法律规定具体执行。

二是禁止签发涉及个人客户金融信息的律师调查令。现阶段,应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有关金融监管机构等制定全国统一的有关律师调查令规定,规范调取金融机构企业客户信息的规定。为严格执行个人信息保护法和商业银行法有关规定,兼顾公共利益和私人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对于金融机构涉及个人客户金融信息,考虑其敏感性和泄露后的风险,建议禁止签发涉及个人客户金融信息的律师调查令,其调查取证权仍由人民法院行使。

三是建立执业律师、公证人员等从业人员信息共享机制。有关行业协会应探索建立可能受托查询金融机构客户信息的执业律师、公证人员等执业信息共享系统,包括有关领域执业、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信息等。


展开全文
相关阅读
资讯查询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