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还款“容差”服务,就可以“少还100元”吗?
董峥移动支付网2023/11/22 10:08:49

前不久,关于多家银行在信用卡业务中推出还款“容差”金额从10元升级到100元的服务,被媒体炒作了一番,与此同时接到十多个采访电话,向媒体小朋友们做了尽可能详尽和准确的解读。

十月份中旬,中银协发出《关于调整银行部分服务价格提升服务质效的倡议书》,其中对信用卡业务从四个方面提出调整建议,除了一些信用卡服务费用获得减免外,最引起关注的就是关于持卡人在全额还款时,如果实际还款金额与应还款总额相差不大于100元(或等值外币)的情况下,银行将视同为全额还款的“容差”服务。

关于这个问题,看到诸多官媒和自媒体对此进行解读,但是水平参差不齐,有些随意拔高到意义、作用,而有些则是胡乱解读,甚至强调之后可以“正大光明”、堂而皇之地少还100元,还有解读为“最低还款额度调整到100元”,这类解读很容易给某些卡民带来误导。

为持卡人提供信用卡还款的“容差”服务,是在2013年7月1日中银协的《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中提出的,其目的是为了一些持卡人在还款时由于粗心,只还了应还款总额的整数部分,少量的零头漏还而未能达到全额还款后,导致按照信用卡规则,需要按照应还款总额进行计息,造成持卡人不必要的损失,引发持卡人与发卡银行之间的矛盾而实施的服务优化措施。

前几年北京一位持卡人与发卡银行的官司,恰好验证了“容差”服务的优势。一位持卡人使用某行信用卡消费18869.36元,因绑定还款的储蓄卡余额不足,剩余69.36元零头未能还清,为此十天按照应还款总额计息规则产生了317.43元透支利息,为此,持卡人将发卡银行起诉到法院。

该客户作为这家发卡银行的信用卡用户,平时通过绑定还款的储蓄卡每月按时自动扣款向信用卡中还款。在此案中,由于储蓄卡余额不足,归还了18800元尚有69.36元未能还款造成全额计息。尽管最终判决是以持卡人获胜,发卡银行按照未还款金额69.36元计算利息,并退还多收的利息部分。这个案例成为业内关于信用卡计息方式争论中的一个经典。

该案例中的未还余额仅有70元,放在当时的规则下,“容差”服务中金额多为10元,因此欠款70元差额则无法享受到“容差”服务,而同样金额放在现在的规则下,则这个案例就不会出现。因此,该案例无论是对信用卡用户,还是对发卡银行,非常鲜明地表现出“容差”服务的优势所在。

由此可见,信用卡“容差”服务只是针对一些粗心用户在全额还款时,偶然性遗漏零头款项后造成全额计息的现象,为避免发卡银行与用户之间产生矛盾所进行的服务优化措施。对于发卡银行来说并不是一个硬性服务,只是体现“人性化”的软性服务,是一种“认可”行为,而不会因在应还款金额范围内,因粗心未能全额还款造成信用卡全额计息,但这部分欠额要纳入下期账单中归还,并不是减免。

笔者本月有一张信用卡应还款63.48元,特意还了43.48元,留下20元余额未还,用来测试该行“容差”服务以及下月账单显示状态,以了解这项服务的具体实施情况。持卡用户应该对这项服务也要正确理解,不要认为就此可以少还100元,以造成其它经济损失。

“容差”服务还是针对信用卡计息方式的一种治标手段,其背后是对于信用卡计息方式该采取“全额应还款金额计息”,或是“未还款金额计息”两种方式争论的妥协。中国的信用卡产业高速发展了二十多年,如今,信用卡业务遇到发展中的瓶颈时期,面临着升级与调整的时间节点,也面临着新时期的创新与变革,让中国的信用卡产业充满发展活力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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