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项违法行为!盛迪嘉支付被罚没超700万
漂流移动支付网2025/3/10 17:42:44

3月10日消息,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深人银罚〔2025〕2号、3号)显示,持牌支付机构深圳市盛迪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盛迪嘉支付”)因多项违法行为,被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超26万元,并处罚款737万元。

具体来看,盛迪嘉支付此次的违法行为类型包括:1.违反商户管理规定;2.违反清算管理规定;3.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4.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5.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此外,时任盛迪嘉支付总经理曾某洪对后四项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3.5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盛迪嘉支付原名“广东盛迪嘉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去年10月完成公司名称变更。有意思的是,盛迪嘉支付原计划变更的公司名中并无“深圳”字样。根据此前人民银行更新的“非银行支付机构重大事项变更”信息,盛迪嘉支付原计划更名为“盛迪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然而根据工商相关规定,公司名去掉属地城市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比如需要至少在3个不同的省级行政区设立对外投资公司,且这些公司需经营满1年以上,与申请企业字号保持一致。满足各项条件后,再提交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进行核准,才能从普通企业公司名称变为国家局公司名称。盛迪嘉支付目前对外投资企业仅有3家且全部位于深圳,似乎并未符合国家局公司名称的变更条件。

不久前1月,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变更行政许可信息显示,盛迪嘉支付增加注册资本至2.2亿元。同时,盛迪嘉支付还进行了部分董事、监事成员变更。无论是更名还是增加注册资本,盛迪嘉支付更好地满足了行业监管规则。

盛迪嘉支付2014年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开展互联网支付、银行卡收单(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等业务。支付牌照业务类型调整后,盛迪嘉支付业务类型变更为“储值账户运营Ⅰ类、支付交易处理Ⅰ类(广东省、北京市、上海市、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以支付服务为基础,盛迪嘉支付为小微商户及行业客户提供支付、营销、SaaS平台及金融科技等云服务,也曾推出过一些无卡支付产品。

盛迪嘉支付母公司为广东盛迪嘉集团,后者业务板块包括房地产开发、互联网金融、融资担保、电子商务、财务投资等。不过,盛迪嘉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近年已多次成为被执行人、被法院限制高消费。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显示,盛迪嘉集团最近的执行案件时间为2025年1月,执行法院为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近年来。人民银行对支付业务违规行为采取日益严格的监管举措,不少支付机构因各个类型违法行为遭到处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都是常见的被罚类型。在行业深入推进涉诈涉赌“资金链”治理、整治收单市场、纠治套码顽疾等背景下,在具体展业时支付机构也就频频被罚。

除了支付结算、商户管理、清算管理等常见的业务类违规问题外,反洗钱则是被查处的“重灾区”。支付业务的严监管自然包括反洗钱的严监管,毕竟对不法分子而言,通过第三方支付渠道进行洗钱具有操作便利、隐蔽性更好等“优势”。此外,许多支付机构内部反洗钱基础制度和措施也不甚完备,成为监管纠正的重点。

随着反洗钱相关监管完善,支付机构面临着更高的合规要求,反洗钱相关处罚金额往往更高。盛迪嘉支付此番的“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都属于反洗钱领域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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