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支付违反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规定被人行处罚
6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发布新罚单。辽宁新天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新天支付”,曾用名:辽宁新天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规定”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31万元,罚款3万元。
据移动支付网了解,新天支付成立于2009年7月,于2013年1月6日获得支付牌照,中国人民银行允许其在辽宁省范围内展开预付卡支付与受理服务。其先后在2018年1月5日和2023年1月5日顺利完成续展。支付牌照更换后,新天支付业务类型从“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变更为“储值账户运营Ⅱ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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