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落实购卡实名制等违法行为,裕福支付被罚129万元
漂流移动支付网2026/1/5 17:04:02

移动支付网消息:根据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近日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银京罚决字【2025】69-70号),支付机构裕福支付有限公司(简称“裕福支付”)因未能确保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未落实购卡实名制;未留存开户意愿核实的材料未有效签订服务协议;未严格落实商户实名制;未通过实体网点销售预付卡等,被警告并罚款129万元。

另外,相关责任人于某彬对裕福支付未能确保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未落实购卡实名制;未留存开户意愿核实的材料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7.4万元。

从违法行为类型来看,裕福支付此次被罚或主要是违反了反洗钱相关规定。多用途预付卡具有不记名、可跨地区跨行业使用、资金流转隐蔽等特点,如果购卡无需实名登记,不法分子就可以轻易地将大量非法所得现金转化为预付卡,再通过消费、转售等方式漂白资金,从而逃避监管和司法追查。显然,如果多用途预付卡管理不当,容易给洗钱、套现、转移赃款等违法犯罪行为行了方便。

根据裕福支付2025年10月、11月发布的两则通知,福卡销售中心(大兴龙湖店)、福卡销售中心(中关村店)均因为“升级改造”,暂停了营业。通知还提醒,购卡客户可选择其他福卡销售中心购卡,或使用福卡APP一键下单。

公开资料显示,裕福支付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3亿元,“预付卡发行及受理”是其主营业务之一。裕福支付是裕福集团旗下子公司,后者是一家覆盖实业投资、金融与智慧产业投资、第三方支付等多元化业务的综合性企业。除了裕福支付外,裕福集团还拥有裕福实业、裕福高新科技、裕福保理等多家子公司。

2011年5月3日,裕福支付取得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和支付宝、财付通一样,都是首批获发许可证的支付机构,也是为数不多的“全国性预付卡发行及受理机构”之一。此外,裕福支付也拥有互联网支付、基金销售支付结算、人民币跨境支付等业务资质或备案。支付牌照信息更新后,裕福支付业务类型从“互联网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变更为“储值账户运营Ⅰ类、储值账户运营Ⅱ类”。

裕福支付曾与淘宝、支付宝开展合作,使其“福卡APP”可以顺利在该平台进行消费。据移动支付网了解,安装福卡APP后,当用户在淘宝购物提交订单后,点选支付宝付款,再从里面找到“裕福支付”选项,最后跳转福卡APP即可进行支付。如果此前未曾使用过该支付服务,还需在福卡APP完成实名认证、开通支付服务等。

除了淘宝外,福卡APP还引入了美团外卖、美团团购、小象超市、酒店预定等服务。打开福卡APP,首页点击相应板块,即可直接进入美团各场景进行消费。福卡APP作为裕福支付的主打产品,支持福卡、互联网支付和余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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