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诚通支付被限制高消费
公开信息显示,上海金诚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因执行案件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相关限消令案号为(2025)沪0112执12749号,发布日期为2026年1月5日。限制高消费措施通常适用于在执行程序中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相关义务的被执行主体,属于司法执行阶段的常见约束手段之一。该措施并不等同于行政处罚,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对外经营活动及信用表现。
据移动支付网了解,金诚通曾用名为上海金诚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注册资金1亿元。于2012年6月份获得支付牌照,中国人民银行准许其在上海市、江苏省开展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支付业务分类调整后,金诚通业务类型调整为储值账户运营Ⅱ类(上海市、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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