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付通修订7个数字人民币钱包相关协议
移动支付网 2026/8/21 10:24:20

8月18日,财付通发布关于修订《数字人民币钱包用户服务协议》的公告。公告显示,为了更好地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使协议文本表述与数字人民币APP实际功能名称保持一致,财付通将对《数字人民币钱包用户服务协议》、《数字人民币钱包绑定银行卡服务协议》、《数字人民币钱包登记银行卡服务协议》、《数字人民币钱包人脸信息处理规则及授权协议》、《数字人民币钱包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数字人民币钱包儿童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微众银行(微信支付)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商户服务协议(试点版)》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主要将上述协议中的“转钱”调整为“转钱包”,将“存银行”调整为“转银行卡”。上述修订将于本公告届满30日起生效。

数字人民币钱包用户服务协议

重要提示:

数字人民币是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和相关支付体系,采用双层运营架构,由中国人民银行向数字人民币业务运营机构发行,再由数字人民币业务运营机构兑换给公众。本协议项下的数字人民币钱包(以下简称“钱包”)拟由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付通”)和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众银行”)形成联合体进行联合运营,微众银行向财付通提供相应运营支持,微众银行、财付通授权本联合体依据本协议为用户(以下简称“你”)提供数字人民币钱包服务,并由财付通代表本联合体与你签订并履行本协议。本协议项下的数字人民币钱包名称为微众银行(微信支付)数字人民币钱包,其中“微信支付”是财付通的产品服务品牌。本协议在数字人民币钱包业务试点阶段对你和本联合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使用数字人民币钱包服务前,你应当阅读并遵守本协议。本联合体在此特别提醒你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前述协议各条款,特别是免除或限制本联合体的责任、限制你的权利、规定争议解决方式的相关条款。请你审慎阅读并选择是否接受前述协议,如你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应向客服咨询,客服电话:956196。

一、【本服务】

1.1数字人民币钱包服务,指本联合体通过数字人民币APP或其他操作软件为收付款人之间提供的数字人民币的存储和转移服务(下称“本服务”)。你可通过本服务使用本联合体给你开立的数字人民币钱包中的余额进行资金转移,也可通过绑定的银行卡进行数字人民币钱包充钱包(兑出)和转银行卡(兑回)操作。

1.2若你需要针对数字人民币钱包绑定银行卡,你应在数字人民币APP或其他操作软件的“绑定银行卡”页面输入你本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卡号、开户银行、银行预留手机号】等信息,待前述信息经本联合体和你的开户银行校验通过后,方能使用。你已知悉并同意,因你的银行账户功能、限额、类别等情况发生变化,或银行账户被撤销或合并而无法正常使用本服务的,你需与银行协商解决并及时通知本联合体,本联合体可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1.3你理解并同意,本服务的上述流程,可能因适用场景和功能存续情况的变化而发生调整,所以具体以本联合体实际提供的服务流程为准。

1.4为了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运营规定,你授权本联合体向国家机关、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查询、核实你的身份信息及钱包相关信息。

1.5你理解并同意,本协议仅在数字人民币钱包业务试点阶段适用,在数字人民币钱包业务正式上线阶段,本联合体有权根据业务运营的调整需要,修订本协议的内容,并提前通过本联合体网站或数字人民币APP或其他操作软件公告最新的服务协议,你应关注并了解本联合体发布的最新服务协议,最新的服务协议在公告届满【30】日起生效,若你无法同意最新的服务协议的内容,你有权停止使用本服务。

二、【钱包和信息安全】

目前,个人数字人民币钱包分为四类:

一类钱包:需在运营机构网点现场开立,验证与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手机号及本人境内银行账户信息,绑定本人境内银行账户后,支持钱包内数字人民币与绑定账户存款的互转,钱包余额计付利息。

二类钱包:可远程开立,需验证与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手机号及本人境内银行账户等信息,绑定本人境内银行账户后,支持钱包内数字人民币与绑定账户存款的互转,钱包余额计付利息。

三类钱包:可远程开立,需验证与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手机号等信息,无需绑定银行账户,钱包余额计付利息。

四类钱包:可远程开立,仅需验证手机号码,无需绑定银行账户,为匿名钱包,钱包余额不计付利息。

2.1你应自行设置数字人民币钱包密码,并予以妥善保管。为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使用本服务,你需提交你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你授权本联合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保存你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银行卡号、交易订单、交易记录等信息,并可以采取脱敏、去标识化、匿名化等方式对你的身份信息、交易信息等进行应用研究、综合统计、分析加工等处理,以改善本联合体现有产品或服务,帮助本联合体设计新产品及服务,以供向你持续性地提供和推广优质服务。

2.1.1你应按照本联合体要求提供并及时更新你的信息,若你提供的信息错误、不实、过期或不完整,本联合体有权暂停或终止向你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2.1.2你应准确提供并及时更新你的联系方式,以便本联合体与你进行及时、有效联系;如你未准确提供并及时更新你的联系方式,本联合体可能将无法与你取得联系,并无法为你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2.1.3你应及时更新你的身份信息及相关资料,如你未及时更新上述身份信息及相关资料导致本服务无法使用或数字人民币钱包被他人冒用的,相应风险将由你自行承担。

2.1.4若你为个人用户,你确认,本联合体有权在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要求核对你的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必要文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的扫描件,且完成本联合体要求的相关身份认证。你应积极配合,否则本联合体有权限制或停止向你提供部分或全部本服务:

A、本联合体认为你的身份信息或相关资料存在疑点,或交易行为、交易情况出现异常的;

B、本联合体认为应核对或留存你身份证件或其他必要文件的其他情形的。

2.1.5若因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本联合体需要你补充提供任何身份信息或相关资料时,如你不能及时提供,本联合体有权暂停或终止向你提供部分或全部本服务。

2.1.6你在数字人民币钱包中设置的任何信息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社会公德,且不会侵害其他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本联合体有权对你的数字人民币钱包采取限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停止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你在使用数字人民币钱包时,你的钱包名称、钱包编号、运营机构、交易金额、交易时间、交易凭证号、备注等将可能展示在收付款方的账单、钱包明细等,以便于收付款方知晓交易信息。

2.1.7你应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钱包的相关法律责任和惩戒措施,承诺依法依规开立和使用本人钱包。

2.2你应妥善保管下列信息、资料和硬件设备:

(1)银行卡及其密码等卡片信息;

(2)数字人民币钱包密码;

(3)手机等移动终端及SIM卡信息、二维码(条码)信息。

你应妥善保管上述资料、信息和硬件设备,并确保你的手机等移动终端设备在安全、无病毒、未被入侵、未被监控、未被非法控制的环境下运行和使用。若你泄露了上述信息中的任意一项或遗失了上述硬件设备,由此导致的风险和损失应由你自行承担。

2.3发生下列任一情形时,你应及时联系本联合体的客服部门,以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1)你不慎遗失或泄露了本协议第2.2条所列信息的;

(2)你遗失了你的手机等移动终端或SIM卡的;

(3)第三人冒用或盗用你的身份信息或钱包信息的;

(4)其他任何未经你本人合法授权,却在使用本服务或你的钱包的。

如发生上述情形,请及时拨打客服电话:956196。

若你未及时通知本联合体,你应自行承担因此遭受的损失,但本联合体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除外。

2.4本联合体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业规范、监管政策和要求的规定,在数字人民币钱包实际限额上限的范围内,对你的数字人民币钱包的限额、功能进行调整,调整的方式将根据你的数字人民币钱包风险管理情况而定。你可以在数字人民币APP或其他操作软件查看你的数字人民币钱包的限额、功能。

三、【本服务的功能】

本联合体将依据本协议为你的数字人民币钱包服务提供如下功能,具体功能以本联合体实际提供的为准:

3.1消费

你可以使用本服务向商户购买商品和服务,本联合体将根据你或商户的交易指令,从你的数字人民币钱包扣划相应资金至商户钱包。

3.2转钱包/收款

转钱包:你可以使用本服务向你指定的收款人转钱,本联合体将根据你或你指定的收款人的支付指令,从你的数字人民币钱包扣划相应资金至收款人的数字人民币钱包。

收款:你也可以通过数字人民币钱包服务收取他人的转钱资金,本联合体可将该笔资金转至你的数字人民币钱包。

实现方式:本联合体将通过数字人民币APP或其他操作软件中的“扫一扫”、“转钱包”、“收款”实现转钱和收款功能。你在使用前述功能时,可能需输入收款人的相关信息(例如姓名、手机号、钱包号等)或展示个人收款码等以实现转钱或收款功能。

3.3查询

本联合体将记录你使用本服务的情况,你可以在数字人民币APP或其他操作软件查询钱包使用记录。

3.4添加银行卡

你可以在数字人民币APP或其他操作软件关联新的银行账户、银行卡,你可以绑定的银行卡仅限于数字人民币APP或其他操作软件展示的开户银行所发行的银行卡。

3.5修改/重置密码

你可以对原有密码进行修改,或通过提供个人信息等资料申请密码重置,具体信息类型以相关页面展示的内容为准。

3.6退款

若你在使用数字人民币进行成功付款后就数字人民币钱包交易申请退款的,退款成功后,相关款项将退还至你的数字人民币钱包中。

3.7充钱包(兑出)和转银行卡(兑回)

充钱包(兑出):你可以将你的关联银行账户中的资金划转至你的数字人民币钱包。

转银行卡(兑回):你可以将数字人民币钱包中的资金划转至你的关联银行账户。

3.8计付利息

自2026年1月1日起,数字人民币实名钱包中的钱包余额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计结息规则计付利息,并由本联合体依法代扣代缴利息税(如有)。如你开立的数字人民币钱包为匿名钱包(四类钱包),钱包内的余额不计付利息。如你开立的是实名钱包(一类、二类、三类钱包),本联合体将为你的钱包余额计付利息,按结息日挂牌活期利率计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未到结息日清户时,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到清户前一日止。

四、【本服务的使用】

4.1你的数字人民币钱包在登录状态下发出的支付指令均视为你本人发出的支付指令。你理解并同意,因资金划转的及时性,支付指令一旦发出即立即生效、不可撤销,本联合体有权根据你发出的支付指令进行资金扣划和归集操作。你应妥善保管你的手机等电子设备、支付密码、短信校验码、数字证书、电子签名、以及用于数字人民币钱包服务的条码、二维码等信息和资料,因你自身泄露、遗失、复制、转交前述信息和资料而导致的损失,由你自行承担。

4.2你理解并同意,资金于途中流转需要合理时间。

4.3你使用本联合体服务期间,本联合体无须对为你保管、代收或代付款项的货币贬值和利息损失及其他风险担责,并且本联合体无需向你支付此等款项的孳息。

4.4你使用本服务时,应当仔细确认交易及其金额后进行支付。本联合体有权根据你的指令扣划资金给收款人,届时你不应以未在交易单据中签名、签名不符、非本人意愿交易等原因要求本联合体退款或承担其他责任。

4.5你对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发出指令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承担责任,本联合体依照你的指令进行操作的责任由你自行承担。

4.6本联合体根据实名强度将数字人民币钱包划分为四类。你应按照本联合体的要求完善你的身份信息以最终达到实名认证,否则你可能会受到收款、转银行卡(兑回)和(或)支付的限制,且本联合体有权对你的数字人民币钱包暂停收付款,直至你达到实名认证的标准。

4.7你同意本联合体有权以电子邮件、公告、电话或传真等方式通知你关于使用本服务的信息。

4.8为了保障你的资金安全,本联合体可能将根据你数字人民币钱包的风险管理情况设置转钱日限额和笔数,或你自行设置的日限额和笔数进行转钱,超出限额和笔数的,本联合体将不再办理转钱业务。

4.9你承诺不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务,也不将本服务用于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持有或交易物品的交易。

4.10你不得利用本服务实施下列任一行为: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2)侵害他人名誉、隐私权、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权利;

(3)冒用他人名义使用本服务或你提交的电话号码与身份证号无法通过校验的;

(4)从事任何不法交易行为,如贩卖枪支、毒品、禁药、盗版软件,在网上买卖POS机(包括MPOS)、刷卡器等受理终端,或贩卖其他违禁物;

(5)提供赌博资讯或以任何方式引诱他人参与赌博;

(6)涉嫌实施或实施洗钱、套现或进行传销活动;

(7)使用无效银行账户或他人银行账户进行交易;

(8)侵害本服务系統;

(9)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本联合体的条款、协议、规则、通告等相关规定;

(10)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或者数字人民币钱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数字人民币钱包;

(11)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法令的行为,或其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五、【遵守当地法律监管】

5.1你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守当地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尊重当地的道德和风俗习惯。如果你的行为违反了当地法律法规或道德风俗,你应当为此独立承担责任。

5.2如你所属的国家或地区禁止或限制本协议内容的全部或部分,则你应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

5.3你应避免因使用本服务而使本联合体卷入政治和公共事件,否则本联合体有权暂停或终止向你提供服务。

六、【责任范围及限制】

6.1如本联合体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本联合体承担责任的范围以可以合理预见的你实际遭受的经济损失为限。

6.2本联合体仅提供本服务,并不参与具体的商品或服务交易,你使用本服务时,因商品或服务交易本身所产生的纠纷或责任应由你自行解决或承担。

6.3本服务是在现有技术水平下提供的,本联合体将尽力为你提供服务,但无法保证该服务完全符合你的预期。

七、【不可抗力及其他免责事由】

7.1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使本服务发生中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瘟疫和风暴等自然灾害以及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社会事件。出现上述情况时,本联合体将努力在第一时间与相关单位配合及时进行修复。

7.2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联合体对以下情形导致的服务中断或受阻不承担责任:

(1)受到计算机病毒、木马或其他恶意程序、黑客攻击的破坏;

(2)电脑软件、系统、硬件和通信线路出现故障;

(3)你操作不当;

(4)你通过非本联合体授权的方式使用本服务;

(5)银行系统或银行网络出现故障;

(6)其他本联合体无法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形。

7.3你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本联合体不对下列风险担责:

(1)来自他人匿名或冒名的含有威胁、诽谤、令人反感或非法内容的信息;

(2)遭受他人误导、欺骗或其他原因而导致的心理、生理上的伤害以及经济上的损失;

(3)其他因网络信息或你自身行为引起的风险。

八、【暂停、中断或终止服务】

8.1你理解,本联合体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你的数字人民币钱包交易进行风险管控。当本联合体认为你有可疑交易或有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之情形时,本联合体有权暂停、中断或终止向你提供本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你数字人民币钱包名下的款项和在途交易采取限制交易、暂停交易、取消交易、调账等措施)。若本联合体决定终止向你提供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服务,本联合体有权将你的数字人民币钱包中的合法资金退回到你绑定的银行账户,若本联合体判断你的数字人民币钱包中的资金涉嫌违法或犯罪事项,本联合体有权对你的数字人民币钱包中的资金采取关闭收付款、转银行卡等功能的措施,并根据国家有权机关的指令对资金予以冻结、扣划。

8.2本联合体发现你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有权暂停、中断或终止向你提供本服务,注销你的数字人民币钱包,并在一段时间内不再向你提供本服务。

九、【个人信息保护】

本联合体重视对你的个人信息的保护,你的个人信息将根据《数字人民币钱包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受到保护与规范,你也可向本联合体要求行使关于你的个人信息的权利,详情请参阅《数字人民币钱包个人信息保护政策》

十、【知识产权保护】

10.1本联合体在本服务中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页、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等)的知识产权归本联合体及其关联公司所有。

10.2上述知识产权均受到法律保护,未经本联合体、你或相关权利人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使用或创造相关衍生作品。

十一、【法律适用及争端解决】

11.1你使用本服务时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你理解并同意,如你被他人投诉或你投诉他人,本联合体有权将你的主体信息、联系方式、投诉相关的内容等必要信息提供给争议相对方或相关部门,以便及时解决投诉纠纷,以保护你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1.2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11.3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不包括冲突法)。本协议包括中文和英文版本,如果中文版本和英文版本之间有任何不一致,应以中文版本为准。

11.4你和本联合体因本协议产生任何纠纷或争议的,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你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至本协议签订地(深圳市南山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十二、【其他条款】

12.1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

12.2本协议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数字人民币钱包绑定银行卡服务协议

微众银行(微信支付)

尊敬的用户:数字人民币是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和相关支付体系,采用双层运营架构,由中国人民银行向数字人民币业务运营机构发行,再由数字人民币业务运营机构兑换给公众。本协议项下的数字人民币钱包(以下简称“钱包”)拟由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付通”)和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众银行”)形成联合体进行联合运营,微众银行向财付通提供相应运营支持,微众银行、财付通授权本联合体依据本协议为用户(以下简称“您”)提供数字人民币钱包服务,并由财付通代表本联合体与你签订并履行本协议。本协议项下的数字人民币钱包名称为微众银行(微信支付)数字人民币钱包,其中“微信支付”是财付通的产品服务品牌。本协议在数字人民币钱包业务试点阶段对你和本联合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协议前,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特别是含有黑体字标题或文字加粗的条款)。请关注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合理审慎提供个人金融信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需进行钱包业务咨询和投诉,请拨打数字人民币客服热线:956196。

一、数字人民币钱包绑定银行卡服务协议的确认

(一)此数字人民币钱包绑定银行卡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本联合体(以下简称“我们”)与您就数字人民币钱包绑定银行卡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所订立的有效合约。

(二)本协议属于《微众银行(微信支付)数字人民币钱包用户服务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协议与《微众银行(微信支付)数字人民币钱包用户服务协议》的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约定事宜,均以我们不时公布的《微众银行(微信支付)数字人民币钱包用户服务协议》及相关配套规则为补充。

(三)您接受本服务时,应当遵守本协议以及我们不定期通过数字人民币钱包服务渠道发布或更新的关于本服务的使用规则。我们在必要时将对本协议及本服务规则进行变更。若您在本协议或规则变更生效后继续使用数字人民币绑定银行卡服务,视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接受上述变更并愿意受更新后的协议或规则约束,双方无须另行签订书面协议。您应及时认真阅读相应修改内容,如因您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若您无法同意变更修改后的协议内容,您有权停止使用相关服务。

二、相关定义

(一)数字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和相关支付体系,采用双层运营架构,由中国人民银行向数字人民币业务运营机构发行,再由数字人民币业务运营机构兑换给公众。

(二)运营机构:获得授权参与数字人民币兑换、流通业务,为您提供数字人民币钱包服务的机构。

(三)发卡行:绑定在数字人民币钱包下的银行卡的发行机构。

(四)数字人民币钱包(以下简称“钱包”):运营机构通过数字人民币App为您开立的,具有唯一编号,用于处理支付指令、记录用户所有数字人民币价值,管理数字人民币子钱包等的载体。个人开立的钱包分为一类钱包、二类钱包、三类钱包、四类钱包。

(五)钱包服务渠道:为您提供钱包绑定银行卡、数字人民币兑换等钱包相关服务的渠道,包括但不限于数字人民币APP、运营机构手机银行APP、运营机构柜台、智能终端等。

(六)钱包绑定银行卡:您可以将本人开立的钱包与在发卡行开立的同名银行卡进行绑定以建立绑定关系,绑定成功后,发卡行依据我们提供的交易指令完成绑定银行卡的数字人民币的兑换交易。

(七)数字人民币兑换:包括数字人民币的兑出与兑回。

兑出(即充钱包):您将银行卡资金兑换为数字人民币到钱包的服务。

兑回(即转银行卡):您将钱包中数字人民币兑换为银行卡资金的服务。

(八)消费:您使用钱包向商户支付数字人民币购买商品与服务的过程,商户包括实体商户和网络商户。

三、服务内容

当您将本人在运营机构开立的钱包与本人在发卡行开立的银行卡完成绑定后,您可使用绑定银行卡进行数字人民币兑换,将绑定银行卡的资金兑出至钱包中,亦可将钱包余额兑回绑定银行卡。

(一)普通兑出:您可通过充钱包功能,从绑定银行卡按您确定的金额兑出数字人民币到钱包。

(二)自动随用随充兑出:若您在使用钱包消费支付时钱包余额不足以支付的,该钱包运营机构将按不足支付的金额自动从绑定银行卡中兑出数字人民币至钱包以完成支付(无需您提前从绑定银行卡兑出数字人民币到钱包)。

1.当钱包下有多张银行卡时,该钱包运营机构将根据您的支付习惯或运营机构推荐的银行卡顺序进行扣款,您亦可自行设置银行卡的扣款顺序。

2.当您的钱包在自动随用随充兑出后发生消费退款的,该钱包运营机构会将从绑定银行卡自动兑出的金额原路退回至绑定银行卡,因银行卡注销、停用等原因无法退至绑定银行卡的,运营机构将退回到钱包。

3.如您的绑定银行卡未开启自动随用随充功能的,我们可能在数字人民币APP等钱包服务渠道提示您是否开启自动随用随充功能,您点击“同意”“开启”等按钮的,即代表您同意开启自动随用随充功能。

4.您可随时关闭指定绑定银行卡的自动随用随充功能。

(三)绑定银行卡的过程需要您授权我们和发卡行使用您的钱包实名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钱包手机号)以及银行卡的信息(银行卡号、银行卡预留手机号)以进行绑定银行卡的验证。

(四)您可移除已绑定的银行卡,与此同时该绑定银行卡相关的数字人民币兑换服务自动终止。

四、服务的使用

(一)您须确保您申请绑定的银行卡为您本人所有,并确保使用银行卡的行为合法、有效,未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否则因此造成我们、发卡行及任何第三方损失的,您应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您同意将开通本服务的银行卡与您选择的钱包进行绑定,以便您今后进行数字人民币兑换。同时基于防范风险及保障您资金安全等需求,您理解并同意我们可能对前述绑定行为进行限制。

(三)绑定银行卡成功后,您同意授权我们和发卡行可仅凭您的指令从绑定银行卡上兑出数字人民币,而无需再取得您的授权或校验银行卡交易密码。您同意,我们和发卡行按本协议约定执行交易指令的,您不会以非本人意愿兑换、未验证银行卡交易密码等原因要求发卡行或我们承担退款和其他责任。

(四)您在使用本服务时,应当认真确认交易信息,您认可和同意您发出的指令不可撤回或撤销,我们一旦根据您的指令从银行卡中兑换数字人民币,您不会以非本人意愿交易或其他原因要求我们退款或承担其他责任。您对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发出的指令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我们按照您的指令进行操作的风险须由您自行承担。

(五)为实现本服务有关功能,防范风险,保障您的资金安全,您知悉并同意我们对您的钱包支付密码进行验证,使用并提供给发卡行您的姓名、银行卡号、银行卡预留手机号、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信息用于绑定银行卡所需的身份验证。

(六)您使用本服务还需遵守银行卡发卡行的相关业务规则要求,因发卡行的单笔支付最高金额、日累计最高支付金额、月累计最高支付金额等限制、发卡行过失等原因导致兑换失败或无法使用本服务的,请您理解我们将免于承担责任。

(七)我们提供的服务受您绑定银行卡片状态或账户状态的制约,如该卡由于挂失、止付等原因不能正常使用,相关服务自动中止。您绑定的银行卡片状态、账户状态恢复正常时,我们将重新提供相应服务。若您已绑定的银行卡因换卡等原因发生卡片信息变更,则可能根据发卡银行的要求中止相关服务。若中止后您需要延续服务的,您须使用新卡进行重新绑定。

(八)您应妥善保管登录数字人民币APP和运营机构手机银行APP等钱包服务渠道的设备、银行卡、身份验证信息(卡号、银行卡预留手机号、钱包注册信息及相关密码以及发卡行或我们向您发送的校验码等),如您丢失上述设备、银行卡或泄露上述相关信息,请您立即对银行卡及钱包进行挂失或申请终止服务,在挂失或服务终止之前发生的损失均由您本人承担。

(九)您同意并理解,本服务有赖于系统的准确运行及操作。一旦由于交易各方的通讯、系统异常或人为原因等导致需要进行信息交互、账务调整等差错情形,导致您、交易对方等任何一方不当获利,您同意我们可以采取更正差错、调整账务、扣划款项等合理的纠正措施。

(十)您承诺不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务,也不将本服务用于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交易。

(十一)您不得利用本服务实施下列任一行为,否则我们有权立即终止您使用钱包相关服务而免于承担相应责任: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2.侵害他人名誉、隐私权、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权利。

3.从事任何不法交易行为,如贩卖枪支、毒品、禁药、盗版软件或贩卖其他违禁物等。

4.提供赌博资讯或以任何方式引诱他人参与赌博。

5.涉嫌实施或实施洗钱、套现或进行传销活动。

6.侵害本服务系统。

7.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卡或者数字人民币钱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数字人民币钱包。

8.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五、安全条款

(一)我们将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您在执行数字人民币兑换交易指令前对银行卡绑定的钱包、交易金额等交易信息进行确认,并在交易指令完成后及时将结果通知您。因交易超时、无响应或者系统故障导致兑换交易指令无法正常处理的,我们将及时提示您;因您个人原因造成兑换交易指令未执行、未适当执行、延迟执行的,我们会主动通知您更改或者协助您采取补救措施。

(二)我们将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向发卡行发送的交易信息和兑换交易指令的准确性。若因我们的过错导致交易错误、失败、延迟的,我们将承担相关责任,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

(三)我们会及时揭示不法分子新型作案手段,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风险警示。

(四)我们重视对个人信息的处理与保护,将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与我们的个人信息保护政策规定,严格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不会存储您的银行卡账户验证码、密码等敏感个人信息。

六、其他条款

(一)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本协议双方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保障;法律法规无明文规定的,可适用通行的金融行业惯例。

(二)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的,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争议解决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需履行。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三)本协议中“法律法规”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定。

数字人民币钱包登记银行卡服务协议

微众银行(微信支付)

尊敬的用户:数字人民币是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和相关支付体系,采用双层运营架构,由中国人民银行向数字人民币业务运营机构发行,再由数字人民币业务运营机构兑换给公众。本协议项下的数字人民币钱包(以下简称“钱包”)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付通”)和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众银行”)形成联合体进行联合运营,微众银行向财付通提供相应运营支持,微众银行、财付通授权本联合体依据本协议为用户(以下简称“您”)提供数字人民币钱包服务,并由财付通代表本联合体与你签订并履行本协议。本协议项下的数字人民币钱包名称为微众银行(微信支付)数字人民币钱包,其中“微信支付”是财付通的产品服务品牌。本协议在数字人民币钱包业务试点阶段对你和本联合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协议前,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特别是含有黑体字标题或文字加粗的条款)。请关注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合理审慎提供个人金融信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需进行钱包业务咨询和投诉,请拨打数字人民币客服热线:956196。

一、数字人民币钱包登记银行卡服务协议的确认

(一)此数字人民币钱包登记银行卡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本联合体(以下简称“我们”)与您就数字人民币钱包登记银行卡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所订立的有效合约。

(二)本协议属于《微众银行(微信支付)数字人民币钱包用户服务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协议与《微众银行(微信支付)数字人民币钱包用户服务协议》的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约定事宜,均以我们不时公布的《微众银行(微信支付)数字人民币钱包用户服务协议》及相关配套规则为补充。

(三)您接受本服务时,应当遵守本协议以及我们不定期通过数字人民币钱包服务渠道发布或更新的关于本服务的使用规则。我们在必要时将对本协议及本服务规则进行变更。若您在本协议或规则变更生效后继续使用数字人民币登记银行卡服务,视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接受上述变更并愿意受更新后的协议或规则约束,双方无须另行签订书面协议。您应及时认真阅读相应修改内容,如因您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若您无法同意变更修改后的协议内容,您有权停止使用相关服务。

二、相关定义

(一)数字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和相关支付体系,采用双层运营架构,由中国人民银行向数字人民币业务运营机构发行,再由数字人民币业务运营机构兑换给公众。

(二)运营机构:获得授权参与数字人民币兑换、流通业务,为您提供数字人民币钱包服务的机构。

(三)发卡行:登记在数字人民币钱包下的银行卡的发行机构。

(四)数字人民币钱包(以下简称“钱包”):运营机构通过数字人民币APP为您开立的,具有唯一编号,用于处理支付指令、记录用户所有数字人民币价值,管理数字人民币子钱包等的载体。个人开立的钱包分为一类钱包、二类钱包、三类钱包、四类钱包。

(五)钱包服务渠道:为您提供钱包登记银行卡、数字人民币兑出等钱包相关服务的渠道,包括但不限于数字人民币APP、运营机构手机银行APP、运营机构柜台、智能终端等。

(六)钱包登记银行卡:您通过数字人民币APP拉起发卡行手机银行APP,使用本人银行卡为三类、四类钱包充钱包后,发卡行根据我们的指令校验该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及其短信验证码后,将该银行卡与钱包建立登记关系的过程。

(七)数字人民币兑换:包括数字人民币的兑出与兑回。

兑出(即充钱包):您将银行卡资金兑换为数字人民币到钱包的服务。

兑回(即转银行卡):您将钱包中数字人民币兑换为银行卡资金的服务。

(八)消费:您使用钱包向商户支付数字人民币购买商品与服务的过程,商户包括实体商户和网络商户。

三、服务内容

钱包登记银行卡成功后,发卡行依据我们提供的交易指令,无需再拉起发卡银行的手机银行APP即可为您提供从登记银行卡余额兑出数字人民币到钱包等相关服务。

(一)普通兑出:您可通过充钱包功能,从登记银行卡按您确定的金额兑出数字人民币到钱包。

(二)自动随用随充兑出:若您在使用钱包消费付款时钱包余额不足以支付的,我们将按不足支付的金额自动从登记银行卡中兑出数字人民币至钱包以完成支付(无需您提前从银行卡兑出数字人民币到钱包)。

1.当钱包下有多张银行卡时,为了您能获得良好的支付体验,我们将根据您的支付习惯或我们推荐的银行卡顺序进行扣款,您亦可自行设置银行卡的扣款顺序。

2.当您的钱包在自动随用随充兑出后发生消费退款的,我们会将从登记银行卡自动兑出的金额原路退回至登记银行卡,因银行卡注销、停用等原因无法退至登记银行卡的,我们将为您退回到钱包。

3.如您的登记银行卡未开启自动随用随充功能的,钱包运营机构可能在数字人民币APP等钱包服务渠道提示您是否开启自动随用随充功能,您点击“同意”“开启”等按钮的,即代表您同意开启自动随用随充功能。

4.您可随时关闭指定登记银行卡的自动随用随充功能。

(三)钱包中数字人民币无法兑回至登记银行卡,如您需要兑回的,请将钱包升级为二类或一类钱包。

(四)您可移除已登记到钱包的银行卡,与此同时银行卡相关的登记银行卡服务自动终止。

四、服务的使用

(一)您应当按照钱包服务渠道的业务流程提示,确认并正确提供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及其验证码等相关信息,完成钱包与指定银行卡的登记。同时基于防范风险及保障您资金安全等需求,您理解并同意我们可能对前述登记行为进行限制。

(二)您须确保您申请登记的银行卡为您本人所有,并确保使用银行卡的行为合法、有效,未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否则,因此造成我们、发卡行及任何第三方损失的,您应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登记银行卡成功后,您同意授权我们和发卡行可按照我们的交易指令从登记银行卡兑出数字人民币,而无需再拉起发卡行手机银行APP或校验银行卡交易密码。您同意,我们和发卡行按本协议约定执行交易指令的,您不会以非您本人意愿兑出、未验证银行卡交易密码等原因要求发卡行或我们承担退款和其他责任。

(四)您在使用本服务时,应当认真确认交易信息,您认可和同意您发出的指令不可撤回或撤销,我们一旦根据您的指令从银行卡中兑出资金到钱包或兑出到钱包并完成付款的,您不会以非本人意愿交易或其他原因要求我们退款或承担其他责任。您对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发出的指令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我们按照您的指令进行操作的风险须由您自行承担。

(五)为实现本服务有关功能,防范风险,保障您的资金安全,您知悉并同意我们对您的钱包支付密码进行验证并使用您的信息(银行卡号、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及其验证码)与发卡行进行交叉验证。

(六)您使用本服务还需遵守银行卡发卡行的相关业务规则要求,因发卡行的单笔支付最高金额、日累计最高支付金额、月累计最高支付金额等限制、发卡行过失等原因导致兑出失败或无法使用本服务的,请您理解我们将免于承担责任。

(七)我们提供的服务受您登记银行卡片状态或账户状态的制约,如该卡由于挂失、止付等原因不能正常使用,相关服务自动中止。您登记的银行卡片状态、账户状态恢复正常时,我们将重新提供相应服务。若您已登记的银行卡因换卡等原因发生卡片信息变更,则可能根据发卡银行的要求中止相关服务。若中止后您需要延续服务的,您须使用新卡进行重新登记。

(八)您应妥善保管登录数字人民币APP和运营机构手机银行APP等钱包服务渠道的设备、身份验证信息(钱包服务渠道的用户名和登录密码、钱包支付密码以及我们向您发送的动态验证码等),如您丢失上述设备或泄露上述相关信息,请您立即对银行卡及钱包进行挂失或申请终止服务,在挂失或服务终止之前发生的损失均由您本人承担。

(九)您同意并理解,本服务有赖于系统的准确运行及操作。一旦由于交易各方的通讯、系统异常或人为原因等导致需要进行信息交互、账务调整等差错情形,导致您、交易对方等任何一方不当获利,您同意我们可以采取更正差错、调整账务、扣划款项等合理的纠正措施。

(十)您承诺不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务,也不将本服务用于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交易。

(十一)您不得利用本服务实施下列任一行为,否则我们有权立即终止您使用钱包相关服务而免于承担相应责任: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2.侵害他人名誉、隐私权、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权利。

3.从事任何不法交易行为,如贩卖枪支、毒品、禁药、盗版软件或贩卖其他违禁物等。

4.提供赌博资讯或以任何方式引诱他人参与赌博。

5.涉嫌实施或实施洗钱、套现或进行传销活动。

6.侵害本服务系统。

7.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卡或者数字人民币钱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数字人民币钱包。

8.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五、安全条款

(一)我们将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您在执行数字人民币兑出交易指令前对登记银行卡的指定钱包、交易金额等交易信息进行确认,并在交易指令完成后及时将结果通知您。因交易超时、无响应或者系统故障导致交易指令无法正常处理的,我们将及时提示您;因您个人原因造成交易指令未执行、未适当执行、延迟执行的,我们会主动通知您更改或者协助您采取补救措施。

(二)我们将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向发卡行发送的交易信息和兑出交易指令的准确性。若因我们的过错导致交易错误、失败、延迟的,我们将承担相关责任,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

(三)我们会及时揭示不法分子新型作案手段,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风险警示。

(四)我们重视对个人信息的处理与保护,将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与我们的个人信息保护政策规定,严格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不会存储您的银行卡交易密码、银行卡预留手机号验证码等敏感个人信息。

六、其他条款

(一)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本协议双方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保障;法律法规无明文规定的,可适用通行的金融行业惯例。

(二)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的,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争议解决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需履行。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三)本协议中“法律法规”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定。

数字人民币钱包人脸信息处理规则及授权协议

重要提示:

数字人民币是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和相关支付体系,采用双层运营架构,由中国人民银行向数字人民币业务运营机构发行,再由数字人民币业务运营机构兑换给公众。本协议项下的数字人民币钱包(以下简称“钱包”)拟由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付通”)和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众银行”)形成联合体进行联合运营,微众银行向财付通提供相应运营支持,微众银行、财付通授权本联合体依据《数字人民币钱包用户服务协议为用户(以下简称“你”)提供数字人民币钱包服务(以下简称“数字人民币钱包服务”),并由财付通代表本联合体与你签订并履行本协议。本协议项下的数字人民币钱包名称为微众银行(微信支付)数字人民币钱包,其中“微信支付”是财付通的产品服务品牌。

为实现向你提供数字人民币钱包相关服务之目的,本联合体依据《数字人民币钱包人脸信息处理规则及授权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为你提供刷脸核身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本协议在数字人民币钱包业务试点阶段对你和本联合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在使用本服务前,你应当阅读并遵守本协议。本联合体在此特别提醒你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前述协议各条款,特别是免除或限制本联合体的责任、限制你的权利、规定争议解决方式的相关条款。请你审慎阅读并选择是否接受前述协议,如你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应向本联合体客服咨询,客服电话为956196。

一、刷脸核身服务是一种基于脸部特征信息进行身份识别的服务,通过摄像头采集含有人脸的图像或视频流,并通过自动识别技术或人工审核对图像或视频流中的人脸信息与存储的特定自然人的人脸信息进行对比,以确定特定自然人是否为其所声明的身份。本服务项下,本联合体将通过比对你的人脸信息来核验你本人的身份。当你在办理数字人民币钱包【开立、绑定银行卡、消费、转钱包/收款、修改/重置密码、兑出/兑回】等相关业务或本联合体基于【钱包安全、风险控制、监管要求】等原因,需要核实你的身份时,你可以使用本服务进行本人身份核验,具体的操作方式以数字人民币APP/支持刷脸服务的设备的页面提示或客服提示为准。(上述服务在本协议中简称“本服务”)。如你不同意本联合体处理你的人脸信息,你将无法使用本服务。

二、你应确认你已通过实名认证,并同意仅使用你本人的脸部信息为你办理本人的相关业务,否则因此给您造成的后果或给本联合体及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均由您自行承担。你授权本联合体采集并保存你的脸部信息,为了提高验证的准确性,你同意本联合体可以在必要时,将你向本联合体提供的脸部信息与法律法规允许或政府机关授权的机构所保存的你的人脸信息进行比对核验。为了提升刷脸服务的准确性和安全性,你同意本联合体对存储的人脸信息做必要的处理。

三、你理解并同意,本服务的上述流程,可能因适用场景和功能存续情况的变化而发生调整,所以具体以本联合体实际提供的服务流程为准。

四、你理解并同意,本联合体有权根据业务运营的调整需要,修订本协议的内容,并在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提前通过本联合体网站或数字人民币APP公布最新的服务协议,你应关注并了解本联合体发布的最新服务协议,最新的服务协议在公告届满【30】日起生效,若你无法同意最新的服务协议的内容,你有权停止使用本服务。

五、你使用本服务即视为你同意本联合体在你办理数字人民币钱包相关业务时,无需校验你的支付密码和短信动态码,即可根据你的指令进行相应操作。你理解并同意,你对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你所发出的指令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承担责任,本联合体根据你的指令进行操作的责任由你自行承担。

六、你同意本联合体有权以电子邮件、本联合体网站公告、电话或传真等方式通知你关于使用本服务的信息。

七、你同意不将本人的脸部信息用于他人数字人民币钱包的刷脸服务,或采取不正当或欺骗手段使用他人数字人民币钱包,否则本联合体有权停止为你提供服务并依法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八、你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守当地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尊重当地的道德和风俗习惯。如果你的行为违反了当地法律法规或道德风俗,你应当为此独立承担责任。如你所属的国家或地区禁止或限制本协议内容的全部或部分,则你应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

九、你应避免因使用本服务而使本联合体卷入政治和公共事件,否则本联合体有权暂停或终止向你提供服务。

十、本联合体仅对本协议中所列明的义务承担责任,且该责任范围仅以可以合理预见的你实际遭受的经济损失为限。

十一、本联合体仅提供本服务,并不参与具体的商品或服务交易,你使用本服务时,因商品或服务交易本身所产生的任何纠纷或责任应由你自行解决或承担。

十二、人脸信息的准确性可能受到你的表情、妆容以及客观环境、技术设备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本服务是在现有技术水平下提供的,对双胞胎/多胞胎等特殊情形,当前技术无法保证一定可以区分识别,因技术水平和认证手段在不断升级改进之中,也可能无法保证该服务完全符合你的预期,本联合体将尽力为你提供服务。如果你发现刷脸核身无法通过,你可以重新进行验证,或通过客服联系本联合体以便本联合体帮助你处理相关问题。

十三、为了保护你或他人的合法权益,本联合体会在认为可能存在风险时拒绝向你提供刷脸相关服务。因本联合体可控范围外的因素而出现的问题,如不可抗力、计算机黑客攻击、系统故障、通讯故障、供电系统故障、电脑病毒、恶意程序攻击及其他不可归因于本联合体的情况而导致你的损失的,本联合体不承担责任。

十四、本联合体重视对你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保护,你的人脸信息将根据《数字人民币钱包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受到保护与规范。本联合体将按照《数字人民币钱包个人信息保护政策》的规则存储、保护你的人脸信息,开展针对你的人脸信息的处理活动。你也可向本联合体要求行使关于你的人脸信息的权利,包括撤回你的授权同意、要求本联合体删除你的人脸信息等,详情请参阅《数字人民币钱包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本联合体将基于你使用服务的必要以及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的期限内保存你的个人信息。

十五、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不包括冲突法)。本协议包括中文和英文版本。如果中文版本和英文版本之间有任何不一致,应以中文版本为准。你和本联合体因本协议产生任何纠纷或争议的,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你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至本协议签订地(深圳市南山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十六、本协议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数字人民币钱包个人信息保护政策

修订日期:2026年08月18日

生效日期:2026年09月18日

数字人民币是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和相关支付体系,采用双层运营架构,由中国人民银行向数字人民币业务运营机构发行,再由数字人民币业务运营机构兑换给公众。本《数字人民币钱包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以下简称“本政策”)项下的数字人民币钱包(以下简称“钱包”)拟由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付通”)和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众银行”)形成联合体进行联合运营,微众银行向财付通提供相应运营支持,微众银行、财付通授权本联合体依据《数字人民币钱包用户服务协议》为用户(以下简称“您”)提供数字人民币钱包服务,并由财付通代表本联合体与你签订并履行本协议。本协议项下的数字人民币钱包名称为微众银行(微信支付)数字人民币钱包,其中“微信支付”是财付通的产品服务品牌。本政策适用于本联合体(以下称“我们”)在数字人民币钱包业务试点阶段提供的数字人民币钱包产品和服务及其延伸的功能。

我们的办公地址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客服电话为956196。

在您使用本款产品时,基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基于您实现本款产品基本功能的需要,或者为了向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不断优化用户体验以及保障您的钱包安全,我们可能会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我们对本款产品提出了高级别的个人信息保护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我们制定了本政策,我们将基于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公开透明原则、保证质量原则,并依据本政策的规定保护您在本款产品项下的个人信息。通过本政策,我们将向您说明如何处理这些信息,以及我们如何响应您在相关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各项权利。

我们在此提醒您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政策各条款,特别是其中涉及的免除、限制我们责任的条款、对您的权利限制条款、管辖与法律适用条款等。为了特别向您提示免责、限制责任条款以及涉及到您的权益的内容,这些条款将以字体加粗形式提示您注意。当您通过勾选或点击“同意”的方式确认本政策时,您即表示同意我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政策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您可以通过“钱包管理-协议与隐私政策”查看本政策。

本政策将帮助您了解以下内容:

一、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二、我们如何使用Cookies等技术

三、我们如何存储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四、我们如何委托处理、对外提供和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五、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

六、您如何行使您的权利

七、我们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

八、本政策的适用及更新

九、联系我们

一、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一)为实现基本功能而向您收集信息

本款产品主要基于数字人民币钱包为您提供数字人民币的存储和转移服务,您可使用数字人民币钱包中的余额进行资金转移,也可通过绑定的银行卡进行数字人民币钱包“充钱包”(兑出)和“转银行卡”(兑回)操作。数字人民币钱包根据分类不同,拥有不同的余额和支付上限限制。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的过程由数字人民币运营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商业银行及其他运营机构)实现。在满足客户实名、钱包数量、钱包类型控制等前提下,您可申请办理钱包类型升级业务。除本政策外,您仍需注意前述运营机构独立的隐私政策。

1.开通您在使用本款产品前,需要完成账号注册。当您注册时,需要主动提供手机号码,我们需要通过短信验证码的方式来验证您的身份。如果您不提供前述信息,可能无法使用本款产品的所有功能。

2.钱包升级您在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后,为了获得部分服务,您可能需要绑定银行账号并进行进一步身份验证以升级数字人民币钱包,您应提供您的个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种类、证件号码等)、银行账户信息(包括银行卡号、开设银行卡所预留的手机号)、向您开设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发送的验证码,前述信息将会被您开立数字人民币钱包的运营机构用于鉴别身份,如您不提供前述信息,将无法使用需要通过绑定银行卡才能使用的数字人民币钱包服务。为了验证您提交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我们会将您提供的信息与合法存储您信息的国家机关、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等组织核验,以核实其真实性和准确性。我们亦可能在本环节收集您的人脸信息,并就该收集行为取得您的单独同意,关于人脸信息处理的规则请查阅《数字人民币钱包人脸信息处理规则及授权协议》。

3.兑换(充钱包(兑出)和转银行卡(兑回))绑定银行卡后,可以通过银行卡为数字人民币钱包进行兑换。为了准确执行您的指令,在您使用自己的数字人民币钱包兑换数字人民币时,您需按照页面提示输入兑换金额和支付密码等。

4.余额支付为了您能使用数字人民币余额实现支付、消费、转钱等功能,我们需要记录您的数字人民币钱包余额信息。如您不同意我们记录前述信息,可能无法使用余额支付服务。当您在商家进行消费时,我们需要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对商家进行管理,防范套现或欺诈风险,因此,我们将直接收集或向商家收集您的交易信息,包括交易金额、交易对象、交易时间等。如您不同意我们记录前述信息,则可能无法完成交易,但不影响您使用我们提供的其他服务。为了让您完成交易、实现交易目的,您的交易相对方可查看钱包名称、钱包编号、运营机构、交易金额、交易时间、交易凭证号、备注等。

5.小额免密支付小额免密服务是指您授权特定第三方在规定限额内向我们发送免密扣款指令,并授权我们有权根据该特定第三方指令从您的数字人民币钱包扣取相应款项至该特定第三方指定的数字人民币钱包中,无需您确认并无需输入支付密码。在此过程中,我们可能会要求获取您的数字人民币钱包编号、数字人民币运营机构、您的交易信息,包括交易金额、交易对象、交易商品、交易时间、授权获得与您的数字人民币钱包支付密码相关的验证。基于风险防范与控制,我们会对小额免密日付款授权限额及次数进行调整。

6.转钱包在您转钱至他人数字人民币钱包时,您需根据屏幕提示输入收款人手机号/数字人民币钱包编号、选择收款人数字人民币运营机构、并输入转钱金额交易信息,如果您不提供前述信息转钱可能无法进行,但不影响您使用我们提供的其他服务。

7.账单查询您可以在明细页面查看您的账单详情(即:您的数字人民币钱包交易信息)。

8.现金红包服务

(1)发送红包,您需要根据页面提示选择发送红包的类型,填写发送对象的手机号或授予通讯录权限用于选择红包发送对象,并填写红包金额、红包个数;前述信息中包含您的个人敏感信息,如果您不提供前述信息,部分类型的红包可能无法发送,但不影响您使用其他类型的红包或我们提供的其他服务;同时,您还可以选择不同的红包封面、填写祝福语,如您不提供前述信息,系统将为您匹配默认红包封面与祝福语,不影响您发送红包。如您选择发放群红包,可以通过我们提供的功能组件向其他第三方分享链接,他人点击链接后可按页面提示领取红包。当他人领取您发送的红包时,我们将会向领取红包的用户展示您的真实姓名(当您以实名钱包发放红包时)或数字人民币钱包名称(当您以匿名钱包发放红包时),以帮助领取红包的用户确认红包发放用户的身份。

(2)领取红包,您可以选择用于领取现金红包的数字人民币钱包。当您领取红包时,我们将会向发放红包的用户展示您的真实姓名(当您以实名钱包领取红包时)或数字人民币钱包名称及手机号后四位(当您以匿名钱包领取红包时)或掩码手机号(如您未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或未注册账号),以帮助红包发放用户确认领取红包的用户身份,您的数字人民币钱包名称及手机号后四位或掩码手机号还将向领取同一红包的其他用户展示。如您通过第三方平台点击链接领取红包,您需要授权相关页面展示您的第三方平台昵称、数字人民币钱包名称及手机号后四位或掩码手机号。

(二)为实现更好的用户体验和更高的安全性需使用的功能及权限

为使您在使用本款产品时享有更好的用户体验及更高的安全性,在您使用以下功能时,我们可能通过相应功能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1.基于摄像头(相机)的可视化功能您可以授权调取摄像功能完成视频拍摄、拍照、扫码、客服以及人脸识别登录等可视化功能;

2.基于指纹的安全认证功能您可以授权调取电子设备的指纹验证系统,完成个人身份识别?登录?验证?确权等指令操作;

3.基于定位的推荐功能您可以选择开启手机的定位权限,用于提供您的位置信息,以便您基于所在地点位置接受服务推荐;如您不提供前述信息,您将不会收到该等服务推荐,但不影响您使用我们提供的其他服务。

4.为维护服务的正常展开和钱包安全为了维护服务的正常运行,优化我们的服务体验及保障您的钱包安全,我们会收集以下基础信息,包括您的设备型号、操作系统、软件版本号、登录IP地址、接入网络的方式、类型和状态、网络质量数据、设备感应数据(如重力感应、触屏感应等)、操作日志、系统参数或相关服务日志信息等,这些信息是为您提供服务必须收集的基础信息,以保障您正常使用我们的服务。

5.为便于您在特定场景使用数字人民币服务,您同意我们将您注册数字人民币时使用的手机号与我们提供的其他特定场景服务进行关联识别,在关联识别过程中,我们会向腾讯公司查询您的手机号对应的微信号,用于判断您是否开通了特定场景的服务,以便我们进一步判断是否向您开放相应的数字人民币服务入口;基于反洗钱的目的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要求,我们需要对您在数字人民币服务项下的实名信息与在特定场景服务项下的实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校验,如果校验不通过,您将无法在特定场景使用数字人民币服务。

6.在您使用数字人民币服务时,我们将您的信息用于身份验证、客户服务、安全防范、风险警示、交易监测、预防或禁止非法活动、存档和备份用途,确保我们向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为提升您的服务体验,在我们对您的身份进行必要核实的情况下,我们有可能使用您在使用我们相关服务的过程当中曾经留存过的身份信息,以免您重复提交。

(三)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需要收集信息的情形

为了遵守国家关于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您在使用本款产品时,需要提供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姓名、联系方式、职业以及有效身份证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等信息;在发生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规定的特定情形时,您还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彩色照片或影印件以供我们核对并留存;如您不提供,我们可能无法向您提供涉及此类验证的数字人民币钱包服务。

(四)通过运营机构或使用运营机构等其他第三方服务时间接收集您信息

如我们为提供服务的需要从运营机构或其他第三方间接获取您的个人信息,我们会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运营机构或其他第三方信息来源的合法性,并按照您的授权同意范围开展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如我们开展业务需进行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超出您原本向运营机构或其他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时的授权同意范围,我们将在处理您的该等个人信息前,征得您的明示同意。

(五)第三方主体收集您信息的除外约定

如果您通过使用本款产品进入到运营机构或其他第三方(以下简称“第三方主体”)的产品页面时,请注意第三方主体相关服务由第三方主体提供。涉及到第三方主体直接向您收集个人信息的,建议您仔细查看第三方主体的隐私政策或规定。第三方主体提供的服务由该第三方主体独立运营并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因第三方所提供服务或其使用您的信息产生的纠纷,或其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政策约定,或您在使用其服务过程中遭受的损失,请您与该第三方主体协商解决。如您拒绝第三方主体在提供服务时收集、使用或者传递必需的权限及信息,将可能会导致您无法使用第三方主体的相应服务,但不影响您使用我们提供的其他服务。

(六)经您同意的其他情形

请您理解,我们向您提供的服务是不断更新和发展的。除上述情形外,如果我们在本款产品项下需要收集您的其他个人信息,或已超出本政策载明的用途或者超出收集您个人信息所称的目的具有直接或合理关联的范围,我们会在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前通过页面提示、交互流程、协议约定的方式另行向您说明信息收集的范围与目的,并征得您的同意。我们会按照本政策以及相应的用户协议约定使用、存储、对外提供及保护您的信息;如您选择不提供前述信息,您可能无法使用某项或某部分服务,但不影响您使用我们提供的其他服务。

二、我们如何使用Cookies等技术

(一)当您使用本款产品时,我们可能会保存您的登录状态并且为您分配一个或多个“Cookie”(一种很小的文本文件),例如:当您访问一个需要您登录才可以提供的信息或服务,当您登录时,我们会把该您的登录名加密存储在您设备的Cookie文件中,由于是不可逆转的加密存储,其他人即使可以使用该您的设备,也无法识别出您的登录名。您并不需要额外做任何工作,所有的收集、保存和加密工作都由系统自动完成。

(二)Cookie文件将保存在您的设备终端的闪存上,它只能被设置它们的服务器阅读,而且不能执行任何代码或病毒。您可以随时使用浏览器或操作系统软件将其删除。

(三)为了向您提供更为方便、快捷、顺畅、个性化的服务,我们通过Cookie等技术为您提供以下服务:

1.记住您的钱包信息例如,Cookie可能帮助您省去为使用平台服务而重复输入钱包信息的步骤。

2.分析您使用本款产品的情况例如,我们可通过Cookie?web beacon等技术来了解您使用平台服务的具体用途,或哪些网页或服务最受您的欢迎。

3.统计数据我们也可能通过web beacon技术来统计匿名访问的数据,同样,这些统计信息并不包括您的个人信息。

三、我们如何存储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一)我们设立了个人信息保护责任部门,针对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共享、委托处理等开展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同时,我们建立了相关内控制度,对可能接触到您的信息的工作人员采取最小必要授权原则,也通过签署劳动合同、发布规章制度等手段要求可能接触到个人信息的所有人员履行信息安全及保密义务;我们也对工作人员处理您的信息的行为进行系统监控,不断对工作人员培训相关法律法规及隐私安全准则和安全意识强化宣导,并每年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安全考试。我们每年还会聘请外部独立第三方对我们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进行评估。我们亦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开展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相关的评估工作。

(二)我们已制定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内部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响应培训和应急演练,使其掌握岗位职责和应急处置策略和规程。在不幸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后,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您告知: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的影响、我们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处置措施、您可自主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建议、对您的补救措施等。我们将及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APP推送通知、发送邮件/短消息等方式告知您,难以逐一告知个人信息主体时,我们会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公告。同时,我们还将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主动上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

(三)对于我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产品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我们将在境内存储、处理和分析。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机构提供前述信息的,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处理。

(四)请您务必妥善保管好用于登录、使用您的数字人民币钱包的手机号、钱包名称、钱包编号、支付密码、手机验证码等敏感信息。您在使用我们的服务时,我们会通过您的相关要素来识别您的身份。一旦您泄漏了前述信息,您可能会蒙受损失,并可能对您产生不利。如您发现相关要素可能或已经泄露时,请您立即和我们取得联系,以便我们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或降低相关损失。

(五)我们将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合理必要期限存储您的信息。在您终止使用数字人民币钱包服务后,我们会停止对您的信息的处理活动,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我们停止运营,我们将及时停止收集您个人信息的活动,将停止运营的通知以逐一送达或公告的形式通知您,并对所持有的您的个人信息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进行处理。

四、我们如何委托处理、对外提供和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一)委托处理

为了提升信息处理效率,降低信息处理成本,或提高信息处理准确性,我们可能会委托有能力的【我们的关联公司或其他专业机构】代表我们来处理信息,但我们的委托行为不会超出我们已征得您授权同意的范围和本政策所列情形。对我们委托的第三方,我们会开展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并与第三方签署合同,要求第三方按照法律法规、本政策以及其他保密和安全要求来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并通过书面协议、现场审计等方式要求第三方遵守严格的保密义务及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一旦发现第三方存在未按照委托要求处理个人信息,或未能有效履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责任的行为的,我们将立即制止相关行为,且采取或要求第三方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如更改口令、回收权限、断开网络连接等)控制或消除个人信息面临的安全风险。必要时我们将终止与第三方的业务关系,并要求第三方及时删除通过我们获得的个人信息。在委托关系解除时,第三方不再保存个人信息。我们承诺对此负责。

(二)对外提供

我们会对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为了向您提供服务的需要,或者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或者取得了您的同意,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我们会将您的信息共享给第三方,第三方包括我们的关联公司、合作金融机构、国家机关以及我们的合作伙伴。在将信息共享给第三方前,我们将会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估,通过与第三方签订法律文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等方式以保障您的个人信息的安全,并要求第三方合法合规地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同时,需要取得您的同意的,我们会按规定进行告知并以点击确认协议、具体场景下的点击确认动作等方式征求您的同意。具体情形如下:

1.为了遵守法律法规、落实监管部门规定、保护良好的金融秩序,或者为防止电信网络诈骗及其他欺诈等违法活动和减少信用风险,维护所提供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而与金融相关的组织(如合作银行、运营机构等)或者联合运营体之间交换必要的身份信息、账户信息、交易信息、风险信息等支付信息。

2.为了防范欺诈风险,保障交易安全,保护您的人身财产安全免遭侵害,在特定的交易场景下,我们会同微信等软件的运营主体向您提供订单状态提醒、交易进度确认等服务,在您使用该等服务时,我们会向微信等软件的运营主体提供与您交易相关的用户标识信息、订单信息(包括订单号、订单金额、订单时间、订单状态等)。

3.国家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要求我们提供您的身份信息、账户信息、交易信息等支付信息时,我们会根据国家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的上述要求予以配合和提供。

4.为了让您完成交易、实现交易目的,我们需要向您的交易相对方提供交易凭证号与相关交易信息,同时您的交易相对方可在付款过程中或付款成功后查看您的数字人民币钱包名称、钱包编号、运营机构等信息。

5.只有共享您的信息才能提供服务的情形:某些产品或服务可能由第三方或运营机构提供或由我们与第三方或运营机构共同提供,因此,只有共享您的信息,才能提供您需要的产品或服务。

6.其他经您事先授权同意的情形对外提供您的个人信息。

(三)合并、分立、解散、收购、业务/资产转让、业务/资产重组或破产清算时的个人信息转让

当我们发生合并、分立、解散、收购、业务/资产转让、业务/资产重组或破产清算等变更时,我们将:

1.向您告知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联系方式等有关情况;

2.如发生主体变更的,变更后的公司应继续履行我们的责任和义务,如变更个人信息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应重新取得您的明示同意;

3.如破产且无承接方的,对您的个人信息做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四)公开披露

我们不会对外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征得您的单独同意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五、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

根据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以下情形中,我们处理您的个人信息不必事先征得您的授权同意:

1.为订立、履行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

2.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

3.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4.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5.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您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无需征得您同意的情形。

六、您如何行使您的权利

在您使用我们的服务期间,为了您可以更加便捷地访问和管理您的个人信息,同时保障您撤回对个人信息使用的同意及降级或注销数字人民币钱包的权利,我们在产品设计中为您提供了相应的操作设置,您可以参考下面的指引进行操作。

1.查阅您的钱包信息

(1)使用数字人民币钱包时,您可以通过“钱包首页”、“钱包管理”、“银行卡管理”等页面查询您的个人信息。

(2)为了您的个人信息安全,姓名、身份证号码、钱包编号、银行卡号的部分信息会以星号“*”显示。

(3)使用数字人民币钱包时,您可以通过“交易记录”查询您的历史收支记录。

2.修改个人信息使用数字人民币钱包时,您可以通过“钱包首页”、“钱包管理”等页面管理您的个人信息。

3.删除您的个人信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在符合以下情形的情况下,我们将主动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或进行匿名化处理,您也可以向我们提出删除个人信息的请求,我们将及时响应您的请求:

(1)我们对您的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已实现、无法实现或者为实现处理目的不再必要;

(2)我们不再为您提供产品或服务,或者保存期限已届满;

(3)您撤回此前向我们做出的同意;

(4)我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与您的约定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删除个人信息的情形。

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保存期限未届满,或者删除个人信息从技术上难以实现的,我们将对您的个人信息停止除存储和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之外的处理。

当涉及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与您的约定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的,我们将应您的请求立即停止向第三方提供的行为,并通知第三方及时删除;当涉及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与您的约定公开披露个人信息的,我们将应您的请求立即停止公开披露的行为,并发布通知要求相关接收方删除相应的信息。

4.注销数字人民币钱包

(1)注销数字人民币钱包,您可以通过“钱包管理“,选择目标钱包后,注销您的数字钱包。

(2)注销后,您相关数字人民币钱包内的所有信息(包括数字人民币钱包等相关信息)将被清空,我们将不会再处理与该钱包相关的个人信息,但之前的信息我们仍需按照监管要求的时间进行保存,且在依法保存的时间内有权机关仍有权依法查询。

5.撤回您的授权同意

您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对您个人信息采集等进行授权,当您需要撤销您的授权同意时,您可以通过本政策所述的方式联系我们的客服,依据客服提示进行操作。撤回后我们将不再继续在本款产品项下采集您相应的个人信息,也不再继续处理您相应的个人信息(如您已就具体产品或服务与我们另行签署授权的除外),您也无法使用我们提供的本款产品的服务及功能,但您撤回同意本政策的,不会影响我们此前基于您授权已开展的个人信息处理。

6.复制或转移您的个人信息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有权获取关于您的基本资料、身份信息的个人信息副本,您可以拨打我们的客服电话提出申请。一般情况下,我们将在收到您反馈并验证您的身份后的【15】个工作日内答复您的请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可以请求我们将您的个人信息转移至您指定的第三方,在符合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条件的情况下,我们将向您提供转移的途径。

7.已故用户亲属的权利

除非已故用户生前另有安排,我们保障已故用户的近亲属为了自身的合法、正当利益对已故用户的相关个人信息进行查阅、复制、更正、删除的权利,具体响应方式参照前述规则执行。

8.响应您的请求

如果您无法通过上述方式查阅、复制、更正、补充、转移或删除您的用户信息,或您需要查阅、复制、更正、补充、转移或删除您在使用本款产品时所产生的其他用户信息,或您认为我们存在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与您关于用户信息处理的约定,您均可通过本政策中的联系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为保障安全,我们可能需要您以人脸核验或其他方式验证您的身份。一般情况下,我们将在收到您反馈并验证您的身份后的【15】个工作日内答复您的请求。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以下情形中,我们将无法响应您的请求:

(1)与我们履行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2)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3)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4)与刑事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判决等直接相关的;

(5)有充分证据表明您存在主观恶意或滥用权利的;

(6)出于维护您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您本人授权同意的;

(7)响应您的请求将导致您或其他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8)涉及商业秘密的。

对于您的合理请求,我们原则上不收取费用,但对多次重复、超过合理限度的请求,我们将视情况收取一定成本费用。对于那些无端重复、需要过多技术手段(例如,需要开发新系统或从根本上改变现行惯例)、给他人合法权益带来风险或者非常不切实际(例如,涉及备份磁带上存放的信息)的请求,我们可能予以拒绝。

七、我们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

1.我们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您是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建议您的父母或监护人仔细阅读本政策并在征得您的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后提交您的个人信息,同时建议您在您的父母或监护人的指导下使用我们的服务。如您的父母或监护人不同意您提交您的个人信息或不同意您使用我们的服务,请您立即终止提交信息或终止使用我们的服务,并尽快将此情况通知我们,以便我们采取有效的措施。

2.若您是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对于经过您的父母或监护人同意而收集您的信息的情况,我们只会在受到法律法规允许、父母或监护人明确同意或者保护您的权益所必要的情况下使用或公开披露此信息。

3.若您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当您对您所监护的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有相关疑问时,请通过第九条中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

4.我们还专门制定了《数字人民币钱包儿童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以保护儿童的个人信息,儿童在使用本款产品前,儿童及其监护人还应仔细阅读《数字人民币钱包儿童个人信息保护政策》。

八、本政策的适用及更新

1.本款产品所有服务均适用本政策,除非相关服务已有独立的隐私权政策或相应的用户服务协议当中存在特殊约定。

2.发生下列重大变化情形时,我们会适时对本政策进行更新:

(1)我们主体发生重大变化,如业务调整、破产并购等引起的所有者变更等;

(2)我们提供的服务模式发生重大变化,如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处理的个人信息类型、个人信息的处理方式等;

(3)个人信息对外提供或公开披露的主要对象发生变化;

(4)您行使个人信息方面权利的路径及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5)数据安全能力、信息安全风险发生变化;

(6)负责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部门、联络方式及投诉渠道发生变化;

(7)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表明存在高风险时;

(8)其他可能对您的个人信息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变化。

3.本政策仅在数字人民币钱包业务试点阶段适用。在数字人民币钱包业务正式上线阶段,如本政策发生更新,我们将以通知、弹窗提示、或者公告的方式来通知您。为了您能及时接收到通知,建议您在联系方式更新时及时通知我们。如您在本政策更新生效后继续使用数字人民币钱包服务,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更新后的政策并愿意受更新后的政策约束。

4.您可以在本款产品通过“钱包管理-协议与隐私政策”查看本政策。我们鼓励您在每次使用本款产品时时都查阅我们的隐私政策。

5.本政策包括中文和英文版本。如果中文版本和英文版本之间有任何不一致,应以中文版本为准。

九、联系我们

如您对本政策存在任何疑问,或者任何相关的投诉或意见,请致电956196与我们联系。您也可以将您的问题发送至e-cny_dataprivacy@tencent.com或寄到如下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金融法务合规部(收),邮编:518064。我们将尽快审核所涉问题,并在验证您的身份后及时处理,最长在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或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予以回复。

数字人民币钱包儿童个人信息保护政策

修订日期:2026年08月18日

生效日期:2026年09月18日

本联合体(以下简称“我们”)致力于保护使用我们数字人民币钱包产品和服务(以下简称“本款产品”)的儿童的个人信息(以下简称“儿童信息”)。《数字人民币钱包儿童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以下简称“本政策”)向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以下简称“儿童”)及其监护人(以下合称“”)说明我们如何处理儿童信息,以及我们如何响应您在儿童信息处理活动中的各项权利。除另有约定外,本政策所用术语和缩略词与《数字人民币钱包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数字人民币钱包用户服务协议》中的术语和缩略词具有相同的涵义。

儿童监护人特别说明:

如果您是儿童的监护人,请您仔细阅读和同意本政策。我们希望请您与我们共同保护被监护儿童的个人信息,教育引导儿童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能力,指导、提醒和要求他们在未经您的同意的情况下,不向任何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提供任何个人信息。

儿童特别说明:

您可以通过“钱包管理”选择目标钱包后,在“协议与隐私政策”中查看本政策。如您在阅读本政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其他相关事宜的,请通过本政策第六条中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如果您是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您需要和您的监护人一起仔细阅读本政策,并在征得您的监护人同意后,使用本款产品或向我们提供信息。

本政策中与您的权益(可能)存在重大关系的条款,我们已采用加粗字体来特别提醒您,请您留意重点查阅。当您通过勾选或点击“同意”的方式确认本政策时,您即表示同意我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政策处理儿童信息。

一、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儿童信息

在儿童使用本款产品时,我们会在一些情形中向儿童收集个人信息,用于向儿童提供本款产品的基本功能、遵守国家关于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等,这些信息当中可能涉及儿童信息。我们在《数字人民币钱包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当中,结合具体业务功能逐一说明了需要收集的信息类型与用途。特别的,在儿童使用本款产品时,如儿童需要升级实名钱包,应根据我们的要求,由儿童及监护人携带双方身份证件通过面对面核验方式进行钱包升级。

当我们要将儿童信息用于《数字人民币钱包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及本政策未载明的其他用途时,我们会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再次征得监护人的同意。

二、我们如何存储和保护儿童信息

我们承诺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并按照《数字人民币钱包个人信息保护政策》的约定存储与保护儿童信息,并使用必要安全技术及配套的管理体系来防止儿童信息被泄露、毁损或者丢失,保障儿童信息安全。

三、我们如何委托处理、对外提供、公开披露儿童信息

我们承诺对儿童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仅在《数字人民币钱包个人信息保护政策》约定的情况下委托处理、对外提供儿童信息;在对外提供儿童信息前,我们将事先征得监护人的同意。【部分儿童信息(如儿童用户名、账号、密码,以及该儿童用户在本款产品中的交易内容等)会与监护人进行共享,监护人可以访问和管理相关儿童信息。】我们不会公开儿童信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开或者根据与儿童监护人的约定可以公开的除外。当我们发生合并、分立、解散、收购、业务/资产转让、业务/资产重组或破产清算等变更导致向第三方提供儿童信息时,我们将向您告知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联系方式等有关情况;如发生主体变更的,变更后的公司应继续履行我们的责任和义务,如变更儿童信息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应重新取得监护人的明示同意;如破产且无承接方的,我们将对儿童信息做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四、如何行使您对儿童信息的相关权利

我们非常重视您对儿童信息的关注,并尽全力保护您对儿童信息的各项权利。在儿童使用本款产品期间,您可以通过《数字人民币钱包个人信息保护政策》第六条“您如何行使您的权利”中载明的方式管理儿童信息。您也可以通过本政策第六条中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提出行使权利的请求和申请,或者反馈和咨询相关信息。在以下情形下,您可以要求我们删除相应的儿童信息:

(一)我们对儿童信息的处理目的已实现、无法实现或者为实现处理目的不再必要;

(二)我们不再为您提供本款产品,或者保存期限已届满;

(三)儿童监护人撤回同意;

(四)我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处理儿童信息;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被监护儿童年满14周岁后,有权自行管理其数字人民币钱包。如果儿童用户选择自行管理其数字人民币钱包,您将无法继续访问或控制其数字人民币钱包。】

五、适用范围

本政策仅适用于14周岁以下的儿童使用本款产品时个人信息的处理事宜。针对其他年龄阶段的用户,适用《数字人民币钱包个人信息保护政策》。请您理解,本政策未规定之处,均可参照适用《数字人民币钱包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在适用本政策的情况下,如本政策与《数字人民币钱包个人信息保护政策》的条款规定存在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

六、联系我们

如您对本政策存在任何疑问,或者任何相关的投诉或意见,请致电956196与我们联系。您也可以将您的问题发送至e-cny_dataprivacy@tencent.com或寄到如下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金融法务合规部(收),邮编:518064。我们将尽快审核所涉问题,并在验证您的身份后及时处理,最长在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或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予以回复。

微众银行(微信支付)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商户服务协议(试点版)

重要提示: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付通”)和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众银行”)形成联合体联合运营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微众银行向财付通提供相应运营支持,微众银行、财付通授权本联合体,依据本协议为你(包括个体工商户和企事业单位,具体机构类型见协议正文)提供数字人民币钱包服务,并由财付通代表本联合体与你签订并履行本协议。一经勾选“同意”或采用其他方式点击确认,即视为你接受本协议,本协议对你和本联合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使用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服务前,你应当阅读并遵守本协议。本联合体在此特别提醒你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前述协议各条款,特别是免除或限制本联合体的责任、限制你的权利、规定争议解决方式的相关条款。请你审慎阅读并选择是否接受本协议,如你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应向客服咨询,客服电话:956196。

一、【本服务】

本服务包括:

1.1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服务,指你在本联合体申请开立,用于办理数字人民币兑换、存储、流通、对公子钱包管理等业务的服务。

1.2数字人民币对公子钱包服务,指你在本联合体申请开立,隶属于唯一对公钱包,用于办理数字人民币存储、流通、资金归集等相关业务。你可以在本联合体开立的已有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基础上,申请开立多个对公子钱包。

本服务内容将伴随法律法规以及本联合体业务运营情况的变化而不时调整并通过【商家平台https://ecny.tenpay.com】等渠道进行通知,你有权选择是否继续使用本服务。

二、【钱包开立】

2.1若你需要开立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你应当符合下列任一主体形式:(1)企业法人;(2)非企业法人;(3)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4)军队、武警团级(含)以上单位及其分散执勤的支(分)对;(5)社会团体;(6)民办非企业组织;(7)外地常设机构;(8)外国驻华机构;(9)个体工商户;(10)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11)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或者(12)其他组织。

2.2你应当通过远程申请的方式开立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通过本联合体指定的线上渠道【商家平台】提交你的【主体名称、证照类型、证照编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件】等信息,提交下列资料:

2.2.1单位证明文件,即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经本联合体认可的身份证明文件。

2.2.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2.2.3单位联系人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

2.2.4本联合体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和业务风险控制需要,不时要求的其他材料。请你注意,你开立的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名称应与上述证明资料中记载的名称一致。

2.3本联合体将远程审核资料、核实你的身份与钱包开立意愿,完成业务办理。你授权并同意,本联合体将通过工商、公安等外部联网渠道对你提交的资料进行辅助核实,通过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以及其它依法设立的机构查询并核实你的相关信息或信用报告,以及你的工商登记信息、纳税信息、受到处罚和罚款缴纳情况、向本联合体提供的主要成员信息及其所对应的手机号码等信息。如你提交的任何身份信息、联系信息等发生变更,你应提前通知本联合体,否则,本联合体有权视具体情况暂停服务,你未及时通知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你承担。本联合体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政策要求的规定,要求你补充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你逾期未提交或未通过本联合体核验的,本联合体有权解除本协议或暂停你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的全部或部分功能。

2.4你授权本联合体向你已开立银行账户的商业银行获取你的资料信息,用于你的数字人民币钱包的开立审核。

2.5本联合体如发现你存在异常风险情形,有权自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和业务风险控制需要,决定采取延长开立审查期限、强化尽职调查、拒绝开立等措施。

2.6你可以根据业务需求向本联合体申请开立对公子钱包。本联合体有权根据你的对公钱包状态决定是否提供子钱包开立服务。

三、【银行账户绑定】

3.1若你需要针对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账户绑定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你应当确认拟绑定账户开立合法性。你也可以选择绑定你在境内任一商业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你因未遵守拟绑定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户银行相关规定导致的绑定失败的,应当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你了解并知悉,你所开立的数字人民币对公子钱包不支持绑定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3.2你应在数字人民币商家平台网页端的【“首页-绑定对公户账户”】页面提供你的主体名称、银行账户户名、账户类型、银行账户号码等届时页面要求提供的信息,以绑定第3.1条所述的银行账户。本联合体有权通过认为必要的方式核实你的绑定意愿,并在和你的开户银行校验通过后,方能完成银行账户绑定。你已知悉并同意,因你的银行账户功能、限额、类别等情况发生变化,或银行账户被撤销或合并而无法正常使用本服务的,你需与银行协商解决并及时通知本联合体,本联合体可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3.3为了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运营规定,你授权本联合体在银行账户绑定阶段向国家机关、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查询、核实你的身份信息、账户信息进行身份验证和鉴权。你同意本联合体有权根据需要收集、保存和使用你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音频以及视频资料等)。为更好地提供本服务,本联合体及其关联公司有权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自行收集、记录、使用前述信息和数据。

3.4你知悉并同意,绑定支持现金支取的单位结算账户方可办理兑出业务,因未遵守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户银行相关规定导致的兑出失败由你承担全部责任。办理兑出业务的,你应授权本联合体对绑定银行账户资金发起扣划指令,你知悉并同意资金扣划结果以开户银行侧返回结果为准。

3.5你知悉并同意,本联合体有权按照监管要求和风险控制需要对钱包之间收付款和钱包与已绑定的银行账户之间兑出兑回等进行限额控制。

四、【业务功能】

4.1兑出(即充钱包)

你可以使用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兑出业务,即将已绑定的银行结算账户中的活期存款兑换为数字人民币的业务。

4.2兑回(即转银行卡)

你可以使用本服务,即将对公钱包中的数字人民币兑换到你已绑定银行结算账户的业务。

4.3付款

你可以使用对公钱包(含对公子钱包)进行付款,基于你的交易指令,从你的钱包或你关联的银行账户扣划相应资金至指定账户。以下业务可使用付款功能办理:

4.3.1职工工资、津贴。

4.3.2个人劳务报酬。

4.3.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技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3.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3.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4.3.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4.3.7特定场景下的贷款现金支取。

4.3.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数字人民币的其他支出。

4.4收款

收款:你可以通过对公钱包(含对公子钱包)收取他人的转账资金,该笔资金将转至你的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

4.5查询

本联合体将记录你使用本服务的情况,你可以在【商家平台首页-交易中心】查询钱包使用记录。

4.6添加银行账户

你可以申请将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关联多个与对公钱包主体名称一致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但对公子钱包不得绑定银行账户。

4.7变更身份验证方式

你可以通过向本联合体提出申请,对原有身份验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登录密码、支付密码、手机短信验证、企业网上银行数字证书、支付密码器及生物体征等)进行修改,申请方式以本联合体届时要求的为准。

4.8变更钱包信息

你可以在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以及其他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信息发生变更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本联合体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营业执照及其他单位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件信息,本联合体将在审核完毕后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4.9退款

若你基于真实交易背景,就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交易申请退款的,退款成功后,退款方可直接将款项退还至支付方的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中。

4.10注销

4.10.1如你不再需要数字人民币钱包服务的,可以通过【商家平台首页-账户中心-账户设置-注销钱包】向本联合体提出注销申请,或通过客服办理。

4.10.2如你发生机构撤并、解散、宣告破产、关闭或者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异常情况时,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向本联合体提出注销申请。

4.10.3你单独申请注销对公子钱包,不会影响你的对公钱包使用;如申请注销对公钱包,则视为你同意同时注销对公钱包项下所有对公子钱包。

经本联合体审核符合注销条件的,本联合体将为你办理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注销手续。

4.11你理解并同意,上述业务功能可能因适用场景和功能存续情况的变化而发生调整,所以具体以本联合体实际提供的服务流程为准。本联合体有权不时调整或推出新的功能或服务,具体使用规则以本联合体届时发布的信息为准。

五、【账户和信息安全】

5.1你确认并同意,将以【登录密码、短信验证码、操作密码】组合其他身份验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数字证书、企业网上银行数字证书、支付密码器及生物体征等)使用对公钱包。你应当对前述身份验证方式涉及的验证要素予以妥善保管。为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使用本服务,你需根据本协议的要求提交你的身份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你授权本联合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保存你的身份信息、联系人信息、银行账户信息、交易订单、交易记录等信息,以供向你持续性地提供和推广优质服务。

5.1.1你应按照本联合体要求提供并及时更新你的信息,若你提供的信息错误、不实、过期或不完整,本联合体有权暂停或终止向你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5.1.2你应准确提供并及时更新你的联系方式,以便本联合体与你进行及时、有效联系;如你未准确提供并及时更新你的联系方式,本联合体可能将无法与你取得联系,并无法为你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5.1.3你应及时更新你的身份信息及相关资料,如你未及时更新上述身份信息及相关资料导致本服务无法使用或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账户被他人冒用的,相应风险将由你自行承担。

5.1.4你确认,本联合体有权在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要求核对你的身份信息、了解有关交易背景、业务模式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或其他必要文件,留存相关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且完成本联合体要求的相关身份核验。你应积极配合,否则本联合体有权限制或停止向你提供部分或全部本服务:

A、本联合体认为你的身份信息或相关证明材料存在疑点,或交易行为、交易情况出现异常的;

B、本联合体根据监管部门要求需要对你的身份信息、账户开立材料、经营状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核验的;

C、本联合体认为应核对或留存你身份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必要文件的其他情形的。

5.1.5你确认并同意,为了遵守法律法规、落实监管部门规定、保护良好的金融秩序,或者为防止电信网络诈骗及其他欺诈等违法活动和减少信用风险,维护所提供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而与金融相关的组织(如合作银行、运营机构等)或者联合运营体之间交换必要的身份信息、账户信息、交易信息、风险信息等支付信息;你确认并同意,国家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要求本联合体提供你的身份信息、账户信息、交易信息等支付信息时,本联合体会根据国家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的上述要求予以配合和提供。若因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监管机构或本联合体内部风险管理的要求,本联合体需要你补充提供任何身份信息、交易背景信息或相关资料时,如你不能及时提供,本联合体有权暂停或终止向你提供部分或全部本服务。

5.1.6你在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账户中设置的任何信息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社会公德,且不会侵害其他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本联合体有权对你的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账户采取限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停止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你在使用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时,你的相关信息将可能展示在收付款方的账单、钱包明细等,以便于收付款方知晓交易信息。

5.1.7你应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出租、出借、出售、购买账户的相关法律责任和惩戒措施,承诺依法依规开立和使用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账户。

5.2你应妥善保管下列信息、资料和硬件设备:

(1)银行账户及其密码等账户信息;

(2)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登录密码、短信验证码、操作密码】及其他组合身份验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数字证书、企业网上银行数字证书、支付密码器及生物体征等);

(3)手机等移动终端及SIM卡信息、二维码(条码)信息;

(4)手机短信验证码、API Key、API证书等其他登录信息或介质。

你应妥善保管上述资料、信息和硬件设备,并确保你的手机等移动终端设备在安全、无病毒、未被入侵、未被监控、未被非法控制的环境下运行和使用。若你泄露了上述信息中的任意一项或遗失了上述硬件设备,由此导致的风险和损失应由你自行承担。

5.3发生下列任一情形时,你应及时联系本联合体的客服部门,以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1)你不慎遗失或泄露了本协议第5.2条所列信息、资料和硬件设备的;

(2)你遗失了你的手机等移动终端或SIM卡的;

(3)第三人冒用或盗用你的身份信息或账户信息的;

(4)其他任何未经你本人合法授权,却在使用本服务或你的银行账户的。

如发生上述情形,请及时拨打本联合体客服电话:956196。

若你未及时通知本联合体,你应自行承担因此遭受的损失,但本联合体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除外。

5.4本联合体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业规范、监管政策和本联合体内部风险管理要求的规定,对你的对公钱包的限额、功能进行调整。

六、【使用须知】

6.1你的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账户在登录状态下发出的支付指令均视为你本人发出的支付指令。你理解并同意,因资金划转的及时性,支付指令一旦发出即立即生效、不可撤销,本联合体有权根据你发出的支付指令进行资金扣划和归集操作。你应妥善保管你的手机等电子设备、操作密码、短信验证码、数字证书、电子签名、以及用于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服务的条码、二维码等信息和资料,因你自身泄露、遗失、复制、转交前述信息和资料而导致的损失,由你自行承担。

6.2你理解并认可,资金于途中流转需要合理时间。

6.3你使用本联合体服务期间,本联合体无须对为你保管、代收或代付款项的货币贬值和利息损失及其他风险担责,并且本联合体无需向你支付此等款项的孳息。

6.4当你使用本服务时,你在钱包开立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本联合体有权暂停对你提供本服务,待重新核实身份后,可以恢复服务。

6.5你使用本服务时,应当仔细确认交易及其金额后进行支付。本联合体有权根据你的指令扣划资金给收款人,届时你不应以未在交易单据中签名、签名不符、非本人意愿交易等原因要求本联合体退款或承担其他责任。

6.6你对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发出指令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承担责任,本联合体依照你的指令进行操作的责任由你自行承担。

6.7你应按照本联合体的要求完善你的身份信息并达到本联合体设置的合理标准,否则你可能会受到本协议所述功能的限制,且本联合体有权对你的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账户暂停收付款,直至你达到本联合体设置的合理标准。

6.8你同意本联合体有权以电子邮件、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网站公告、电话或传真等方式通知你关于使用本服务的信息。

6.9为了保障你的资金安全,本联合体可能将根据你账户的风险管理情况设置对公钱包(以及对公子钱包,如适用)账户余额限制、单笔收/付款限额、日收/付款限额、月收/付款限额、年收/付款限额等,超出上述限额和笔数的,本联合体将不再办理对应的兑出业务、付款业务。

6.10你承诺不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务,也不将本服务用于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持有或交易物品的交易。

6.11你不得利用本服务实施下列任一行为: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2)侵害他人名誉、隐私权、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权利;

(3)冒用他人名义使用本服务或你提交的身份信息及证明材料无法通过校验的;

(4)从事虚假交易;

(5)从事任何不法交易行为,如贩卖枪支、毒品、禁药、盗版软件,在网上买卖POS机(包括MPOS)、刷卡器等受理终端,或贩卖其他违禁物;

(6)提供赌博资讯或以任何方式引诱他人参与赌博;

(7)涉嫌实施或实施洗钱、恐怖融资、套现或进行传销活动;

(8)使用无效银行账户或他人银行账户进行交易;

(9)侵害本服务系統;

(10)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本联合体发布的其他适用的条款、协议、规则、通告等相关规定;

(11)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或者数字人民币钱包账户,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数字人民币钱包账户;

(12)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法令的行为,或其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七、【服务费用】

你理解,本服务附带营运成本,为了持续营运,本联合体有权向你收取服务费用,服务费用的收取方式以你在使用本服务时收到的各类通知、告知为准。本联合体发出的有关收费的各类通知、告知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各类通知、公告确定的服务费用标准自通知、公告届满30日起生效,若你无法同意通知、公告确定的服务费用标准,你有权停止使用本服务。

八、【遵守当地法律监管】

8.1你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守当地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尊重当地的道德和风俗习惯。如果你的行为违反了当地法律法规或道德风俗,你应当为此独立承担责任。

8.2如你所属的国家或地区禁止或限制本协议内容的全部或部分,则你应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

8.3你应避免因使用本服务而使本联合体卷入政治和公共事件,否则本联合体有权暂停或终止向你提供服务。

九、【责任范围及限制】

9.1如本联合体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本联合体承担责任的范围以可以合理预见的你实际遭受的经济损失为限。

9.2本联合体仅提供本服务,并不参与具体的商品或服务交易,你使用本服务时,因商品或服务交易本身所产生的纠纷或责任应由你自行解决或承担。

9.3本服务是在现有技术水平下提供的,本联合体将尽力为你提供服务,但无法保证该服务完全符合你的预期。

十、【不可抗力及其他免责事由】

10.1不可抗力条款

(1)因本联合体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本联合体无法正常提供服务并造成你损失的情形,包括台风、地震、水灾、火灾、瘟疫、恐怖袭击、战争或类似军事行动、动乱、罢工及政府禁令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尽管有前述约定,本联合体仍将在前述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合理期限内向你进行告知,并采取合理有效措施尽快促使服务恢复正常。

10.2其他免责事由

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因下列原因之一导致本联合体无法正常提供服务并造成你损失的,本联合体不承担责任,但因本联合体故意或存在重大过失所导致的除外:

(1)因你的计算机存在病毒、木马、黑客、其他恶意程序等原因导致本联合体无法正常提供服务并造成你损失的情况;

(2)因你的电子设备软件、系统、硬件、通信线路出现故障等原因导致本联合体无法正常提供服务并造成你损失的情况;

(3)因本联合体无法控制或合理预见的第三方设备或系统故障,如供电系统故障、电信系统故障、银行系统故障、网络系统故障、计算机大规模瘫痪等原因导致本联合体无法正常提供服务并造成你损失的情况;

(4)因你操作不当或通过非本联合体授权或认可的方式使用本服务导致本联合体无法正常提供服务并造成你损失的情况;

10.3你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本联合体不对下列风险担责:

(1)来自他人匿名或冒名的含有威胁、诽谤、令人反感或非法内容的信息;

(2)遭受他人误导、欺骗或其他原因而导致的心理、生理上的伤害以及经济上的损失;

(3)因本联合体依法履行风控和反洗钱义务而对你使用对公钱包及相关服务进行限制或禁止而发生的任何损失;

(4)其他因网络信息或你自身行为引起的风险。

十一、【限额、暂停、中断或终止服务】

11.1你理解,本联合体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你的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交易进行风险管控。当本联合体认为你有可疑交易或有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之情形时,本联合体有权限制交易额度、交易渠道或方式、暂停、中断或终止向你提供本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你数字人民币钱包账户名下的款项和在途交易采取限制交易、暂停交易、取消交易、调账等措施)。若本联合体决定终止向你提供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服务,本联合体有权将你的数字人民币钱包账户中的合法资金退回到你绑定的银行账户,若本联合体判断你的数字人民币钱包账户中的资金涉嫌违法或犯罪事项,本联合体有权对你的数字人民币钱包账户及账户中的资金采取关闭收付款、兑出、兑回等功能的措施,并根据国家有权机关的指令对资金予以冻结、扣划。

11.2本联合体发现你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有权暂停、中断或终止向你提供本服务,注销你的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账户,并在一段时间内不再向你提供本服务。

11.3本联合体将对你的经营状况进行定期检查。本联合体发现你发生撤并、解散、宣告破产、关闭或者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异常情况时,有权注销你的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发现你经营状态异常的,本联合体将通知你限期提交注销申请,超期未办理的,本联合体将冻结你的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

十二、【知识产权保护】

12.1本联合体在本服务中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页、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等)的知识产权归本联合体及其关联公司所有,你在使用本服务中所产生内容的知识产权归你或相关权利人所有。

12.2除另有特别声明外,本联合体提供本服务时所依托软件的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本联合体及其关联公司所有。

12.3本联合体在本服务中所使用的“微众银行(微信支付)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等商业标识,其著作权或商标权归本联合体及其关联公司所有。

12.4上述知识产权均受到法律保护,未经本联合体、你或相关权利人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使用或创造相关衍生作品。

十三、【法律适用及争端解决】

13.1你使用本服务时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你理解并同意,如你被他人投诉或你投诉他人,本联合体有权将你的主体信息、联系方式、投诉相关的内容等必要信息提供给争议相对方或相关部门,以便及时解决投诉纠纷,以保护你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3.2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13.3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不包括冲突法)。

13.4你和本联合体因本协议产生任何纠纷或争议的,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你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至本协议签订地(深圳市南山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十四、【其他条款】

14.1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

14.2本协议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4.3你理解并同意,本联合体有权根据业务运营的调整需要,修订本协议的内容,并提前通过本联合体网站或客户端公告最新的服务协议,你应关注并了解本联合体发布的最新服务协议,最新的服务协议在公告届满【30】日起生效,若你无法同意最新的服务协议的内容,你有权停止使用本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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