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将建立国家金融科技认证中心
移动支付网 2020/4/13 9:38:17

据移动支付网了解,近期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金融科技应用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指出,重庆将建设基础数据和认证中心,夯实金融科技发展支撑体系:

(一)建立国家金融科技认证中心。以金融科技有关业务、产品、流程认证服务为切入点,推动建立国家金融科技认证中心,培育权威专业化认证机构,打造金融科技产品、服务、管理认证体系,提供金融科技认证及金融标准化服务,切实提升金融科技创新的标准符合性和安全性。探索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国际金融科技认证认可合作,逐步扩大我国在金融科技领域的影响力。

(二)建设重庆市金融大数据服务中心。推动金融与其他行业领域数据资源的对接,建立健全数据融合应用机制和数据安全保护制度,制定数据融合应用标准规范,实现全市公共服务领域数据、金融机构交易数据、企业和个人的经济行为数据深度利用。探索构建跨地域数据资源共享服务体系,打通数据“孤岛”,夯实金融科技创新的数据基础。

以下为意见全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金融科技应用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渝府办发〔2020〕4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重庆市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8—2020)》精神,推动以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在我市金融领域广泛应用,结合《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金融科技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银发〔2018〕325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打造金融科技产业聚集区,培育金融科技产业生态圈

(一)推进金融科技资源要素聚集。吸引国内外大数据服务商来渝设立区域总部和大数据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引进国内外优质的金融科技企业、研发机构、人才培育机构,围绕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底层关键技术,加大研发力度,形成一批知识产权和专利。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金融科技初创公司落户重庆,从技术运用、产业生态、平台要素聚集、人才吸引等多个维度,营造良好的金融科技发展环境,多措并举推动金融科技全产业链聚集重庆,打造金融科技发展高地。支持金融科技企业、金融机构联合设立金融科技孵化器,加快新技术应用推广与产品开发,构建涵盖技术研发、产品开发、企业孵化的全链条服务体系。

(二)推动金融科技与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发展。以“中国智谷(重庆)”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物联网产业示范区、国家科技部移动通信产业基地、两江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为支撑,推动金融科技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深度融合,创新金融科技与实体经济的结合模式,加快金融科技企业和新技术应用落地运营效率,形成新主体、新技术、新业态良性互动发展的全要素产业聚集区。

(三)扶持金融科技产业生态。有效运用各类投资基金,对金融科技领域基础性、关键性技术研发和试验给予资金保障,扶助初创型金融科技企业发展壮大。通过财政补贴、资金贴息、纳税返还等方式,对优质金融科技项目主体实行差异化的激励政策。支持金融科技企业通过境外发债、跨境贷款、赴国外上市等方式筹集资金。发挥重庆国际投融资路演中心的作用,推动国际交易所与我市本地金融市场频密对接,推动形成跨境投融资生态圈。

二、打造高质量发展制度创新区,促进经济金融质量变革

(一)强化制度创新与设计。紧扣我市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金融科技融合,金融服务民生、小微企业和“三农”等领域,以研究制定系统间接口规范为重点,依托全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系统,推动金融与有关领域资金流和信息流的对接,推动金融服务模式升级、流程再造,实现全市金融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使金融服务可得性、便利性和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大力发展数字普惠金融。结合我市实际加大移动金融工作力度,充分运用移动互联网、智能终端等技术手段,延伸服务半径,提升金融服务覆盖率,改善城乡居民金融服务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围绕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需求,探索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科技服务产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积极运用金融科技手段,落实“放管服”改革和强化监管的要求,优化业务审批、查询等工作流程和服务,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

(三)加强数据资源跨界融合。依托全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系统,健全数据共享机制,提升跨行业数据资源利用能力。引导金融机构基于跨行业数据资源,充分运用金融科技手段优化信贷流程和客户评价模型,纾解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金融服务精准度。

(四)深化公共服务领域应用。依托国家及区域数据共享交换体系、接口规范,推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领域与金融行业的对接。加强人力社保与金融机构的数据融合应用与规范管理,完善以线上线下相融合的身份认证、权益查询、缴费和待遇领取等社会保障服务,助力信息惠民工程和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全市范围内诊疗信息的互通、整合等,支持线上支付应用,提升居民挂号、就诊、缴费等诊疗服务的便利性。

三、打造金融科技监管先行区,提升金融科技风险管理水平

(一)探索建立金融科技监管框架。在理论和实践层面探索金融科技发展规律。分析研判金融科技应用中的技术风险、技术与业务因素创新叠加引起的风险、个人信息泄露风险等,研究制定金融科技发展评价指标,将金融科技监管纳入现有的风险评估体系,提高金融风险防控能力。从制度、法规、标准层面建立金融科技监管框架。探索构建监管部门、金融机构、金融科技企业等跨部门、跨行业的风险联控机制,突破部门间信息壁垒,建立相对统一的金融科技监管框架,实现金融科技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和穿透性,提高跨界金融业务风险监测和防范能力。

(二)探索“监管沙盒”试验。结合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现状,充分学习借鉴“监管沙盒”先进经验,科学规划实施方案,探索试验原则、业务内容、操作流程、退出机制、保障措施等,探索在支付结算、供应链金融、投资管理、融资等领域,实施一批创新金融产品、服务或者商业模式等试点项目,实现“监管沙盒”促进金融科技创新与有效管控风险的双赢局面。

(三)探索监管科技应用。探索监管资料数字化、预测编码、模式分析与机器智能等应用,构建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为核心的数字化监管模型,实现特定业务领域的即时、动态、全方位监管。完善监管数据采集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及科技企业运用新技术改进合规系统,监控重点业务、特定客户群体风险变化趋势,及时预警处置。运用大数据分析、可视化数据展示等技术手段提升监管数据分析能力,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及时感知、预警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增强监管效能。探索监管政策、合规要求的数字化转译,建立数字化监管规则库,实现监管规则的动态更新,以自动化的方式减少数据统计和风控管理中的人工干预风险,提高监管要求识别度,降低金融机构的合规成本。

四、打造金融科技标准示范区,建设金融科技标准领军城市

(一)开展金融科技领域标准建设。紧跟金融科技发展趋势,探索新兴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标准,助力我市金融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云计算、生物识别等有关金融标准落地,建立健全跨行业、跨部门的数据接口标准,打造金融科技标准示范项目。在金融科技领域开展金融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建设,积极参与国内、国际标准制定,推动优秀标准的转换升级,提升我市金融科技标准制(修)订水平。

(二)大力实施金融科技标准“领跑者”计划。建立金融科技标准“排行榜”,培育金融科技标准“领跑者”,引导有关机构积极开展金融科技标准化工作,在标准研制、标准应用实施、标准宣传贯彻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提升金融科技标准化工作水平,培育金融科技标准“领跑者”。

(三)加强金融科技标准实施能力。研究将金融科技标准制定、宣传、应用实施等情况进行量化,并作为标准化水平评价指标,完善金融标准化水平评价体系,综合评价有关机构标准化工作,提升标准化主体的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推动金融科技标准认证采信机制建设,实现金融科技标准检测认证规范化、程序化,促进金融标准应用实施。

五、建设基础数据和认证中心,夯实金融科技发展支撑体系

(一)建立国家金融科技认证中心。以金融科技有关业务、产品、流程认证服务为切入点,推动建立国家金融科技认证中心,培育权威专业化认证机构,打造金融科技产品、服务、管理认证体系,提供金融科技认证及金融标准化服务,切实提升金融科技创新的标准符合性和安全性。探索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国际金融科技认证认可合作,逐步扩大我国在金融科技领域的影响力。

(二)建设重庆市金融大数据服务中心。推动金融与其他行业领域数据资源的对接,建立健全数据融合应用机制和数据安全保护制度,制定数据融合应用标准规范,实现全市公共服务领域数据、金融机构交易数据、企业和个人的经济行为数据深度利用。探索构建跨地域数据资源共享服务体系,打通数据“孤岛”,夯实金融科技创新的数据基础。

六、推进金融科技开放与合作,助力“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发展

(一)创建中新金融科技合作示范区。在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框架下,探索由中新双方共同推动创建政策先行先试、金融科技产业集聚的合作示范区。推动中新金融机构与科技公司开展广泛合作,为金融科技国际合作探索经验。积极争取国家金融科技先行先试政策,承接金融科技领域开放试点任务。以两江新区为核心承载区,大力引进国际国内金融科技项目,集聚一批金融科技研发、应用、服务企业和机构,打造我市金融科技的实体展示区。与新加坡等东南亚国家在金融科技人才、技术、标准、知识产权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探索有利于金融科技发展的国际新规则。

(二)推进跨境电商合作发展。深化与新加坡合作,加快培育一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平台,探索建设一批“海外仓”“国别馆”和海外运营中心,促进跨界电商B2B出口业务。发展在线产业链金融、O2O商务、跨境移动支付等新型金融模式,实现线上与线下、境内与境外业务的有机融合。

(三)推进跨区域物流金融合作。以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为契机,引进国内外物流金融解决方案领先企业来渝设立区域总部,充分利用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技术,构建陆海新通道金融服务平台,完善物流金融服务体系,促进货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向重庆聚集,探索金融支持数字物流中心建设有益模式。

七、建设人才培养合作交流高地,激发金融科技创新活力

(一)搭建金融科技交流平台。依托我市作为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永久举办地的优势,用好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金融峰会和重庆国际人才洽谈会等平台,加强全球金融科技领域的高层对话、交易合作、技术攻关、人才交流等。借助新加坡在金融科技领域的国际影响力,争取与新加坡有关部门共同筹划在重庆举办国际金融科技节会活动,为两国及“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和国家的金融科技发展搭建交流合作平台。

(二)打造金融科技人才智库。实行国际化、高层次金融科技人才储备战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特别是着力引进一批金融科技领军人才,打造高水准金融科技人才智库。依托重庆市金融学会,联合有关部门、金融机构、科研院所,加强金融科技课题研究、学术研讨,为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献计献策。

(三)加强金融科技人才队伍培养。推动科技企业、金融机构加强与科研院校的合作,组建金融科技有关领域的实验室,促进产学研协调发展。以“重庆英才计划”为平台,重点围绕技术、资金、产业核心要素,实施科技创新、科技创投、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培养。针对有关金融机构、科技企业的核心业务骨干,完善金融科技人才认定和评价标准,构建人才的持续评价机制,制定便利化的支持政策。支持市场化培训机构开展金融科技人才培训,助力金融科技人才培养。

八、强化组织领导

(一)强化统筹协调。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的金融科技应用与发展协调工作机制,统筹协调金融科技应用与发展工作的组织、推进、实施等,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人行重庆营管部。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加强协调配合,紧盯金融科技重点项目、重点任务、重点领域、关键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任务落实提供有效保障。

(二)加强督导落实。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本辖区本领域落实指导意见的细化方案及配套措施,明确建设目标、工作任务和实施计划,积极推进落实。适时开展绩效评估,查找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立信息报送机制,紧盯工作开展过程中的重点项目、重点任务、重点领域、关键问题,强化调查研究与专业指导,加大工作督查力度,确保金融科技应用与发展工作取得实效。

(三)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广泛宣传金融科技创新驱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和已经取得的工作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提升金融科技创新、金融支持智能产业发展、普惠金融工作成效。

(四)加强风险防控。建立健全金融科技风险防控体系,落实各方金融科技风险防控责任,增强研判金融科技风险的前瞻性,实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坚决打击假借金融科技名义的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及时处置化解金融科技风险事件,提升金融风险整体防控水平。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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