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运用大数据推进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工信部网安〔2020〕121号,下称《方案》)。
近年来,信息通信行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各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持续深入开展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方式和手法不断翻新,诈骗活动呈现从电话诈骗向互联网诈骗、从全国分布向重点边境地区集聚、从“短平快”诈骗向长线套路诈骗转变等趋势特点,技术对抗性日益加大,亟需运用大数据推进构建长效机制,为行业防范治理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数据支撑和能力支撑。
《方案》明确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整体推进、分步实施、数据驱动、技管结合、务求实效”的总体思路,坚持数据融合、数据驱动和数据共享,加快推进大数据反诈长效机制建设,深入巩固治理成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方案》围绕技术平台、监管能力、工作机制,明确了相关具体工作任务。在技术平台方面,《方案》提出打造信息通信行业反诈大数据技术手段,持续提升大数据技术管控水平。在提升监管能力方面,《方案》明确进一步强化行业源头治理,健全创新事前防范、责任落实、成效评价、信用管理等制度。在完善工作机制方面,《方案》指出持续优化跨政企、跨行业、跨部门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充分释放大数据在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方面的强大效能。
针对技术平台建设,《方案》提出了三项工作要求。一是建设完善行业互联网反诈数据统一资源库和互联网反诈平台,加大数据汇聚范围,具备线索发现、追踪溯源等能力,实现对涉诈IP、域名、APP有效研判和处置。二是开展省级反诈大数据平台建设试点,提升属地反诈大数据运用能力,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反诈大数据平台建设。三是开展反诈大数据技术标准研究,研究制定电信网络诈骗治理标准体系架构,推进急需标准出台。
针对提升监管能力,《方案》明确了三项工作任务。一是强化事前预防能力建设,建立全网疑似涉诈网络资源交叉核验机制,对高危码号、IP地址、域名等及时清理整顿,提早防范化解涉诈风险。二是强化事中责任督导机制建设,深化企业责任清单管理,完善问题通报和公开曝光机制,探索实施行业涉诈失信企业“黑名单”,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是完善事后反诈成效评价体系,完善基础电信企业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评价指数,研究重点互联网企业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评价指标,客观准确评价治理成效。
此外,《方案》还就进一步完善协调推进治理、创新反诈技术与应用、加强基础保障等工作机制明确了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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