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贩卖银行卡、有偿提供收款码的新型犯罪
2020/12/16 14:14:16

近日,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对刑法增设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年多来办理的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分析发现,此类犯罪活动罪案件大幅增加,且主要集中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据统计,2019年11月以来,该院共受理审查逮捕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135件190人、受理审查起诉82件131人,案件呈现以提供支付结算帮助为主、大都与上游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有关、犯罪链较长等突出特点。

据介绍,网络犯罪相比传统型犯罪,具有隐蔽性强、成本低收益高、犯罪链条日益成熟等特征。该院分析发现,这类犯罪行为类型主要集中在贩卖银行卡、对公账户、有偿提供收款码后被用于信息网络犯罪。2020年4月,市民王女士到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被微信好友以投资虚拟数字货币名义骗取66万余元,其中3万余元转入了陈某名下的银行卡内。经查,该卡收到从多处转入的钱款共计480余万元,持卡者陈某从中收取好处费2400余元。陈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一年来该院办理的217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中,有209件上游犯罪链均涉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读学生小钟和小覃2020年3月结识了刘某后,按照刘某指导办理了3张银行卡,出售刘某后共获利1600元。同年3月23日,公安机关接到一起电信诈骗2万多元的报案,经查,其中1.8万元转入的农业银行卡,正是小覃出售的那张卡。该卡在全国涉及其他诈骗案十余起,金额达20余万元,卡内进账流水累计50余万元。该院认为,小钟、小覃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两人因涉嫌犯罪被取保候审。

分析同时发现,此类案件犯罪链较长,犯罪危害涉及面广,也给查案带来难度。以贩卖银行卡为例,行为人贩卖的银行卡往往被用于骗取多名被害人,涉及全国各地众多诈骗刑事案件。该院负责人表示,将强化提前介入和补充侦查工作,引导调查取证,在办案过程中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协作,更准确地适用该项罪名的相关规定。持续加大对信息网络犯罪背后“黑灰”产业链的打击力度, 全方位、多维度斩断犯罪触角。同时,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共同净化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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