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连罚三家银行。其中:
中国银行四家分支行共计被罚近165万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因以下四条违法行为被罚158.5万元。
1.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2.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3.违反内部授权审批程序查询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
4.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承诺保本保收益。
同时该行个人数字部总经理秦建勋对该行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和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因此被罚款6.4万元。该行公司金融部总经理张少军对该行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因此被罚款3.4万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新区分行、哈尔滨平房支行因超过规定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被给予警告并分别罚款4万元、2万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兆麟支行因违反内部授权审批程序查询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被罚款4000元。
交通银行一支行收反洗钱罚单3副行长同时被罚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北新支行因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被罚款50万元。
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北新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马星海,副行长柳林涛、刘扬,营业室经理李晓光对该行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负有责任被分别罚款5万元。
哈尔滨农信村镇银行因反洗钱不力被罚近百万哈尔滨农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和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被罚款95万元。
时任哈尔滨农信村镇银行营业部主任王长海对该行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和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负有责任被罚款9.3万元。
在刚过去的2020年里,央行的反洗钱工作力度加大,监管处罚事件层出不穷。据普华永道统计数据显示,2020全年,央行及其分支机构共对417家反洗钱义务机构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反洗钱行政处罚,罚单共计733笔,罚款金额累计约6.28亿元,其中机构罚款金额约6.08亿元,个人罚款金额约0.2亿元。
与2019年相比,2020年反洗钱罚单总笔数上升近25%,“双罚”(机构处罚+个人处罚)占比由91%提高至98%。2020年罚款总金额约为2019年的3倍。
在开罚单的同时,反洗钱法律体系也正逐步健全。央行正在推进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修订,以完善监管措施,优化考核评价方式。日前发布的《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拟完善监管对象范围,适用范围增加非银行支付机构、从事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以及消费金融公司、贷款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等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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