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的罗某某等43人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非法经营团伙案一审宣判。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依法判处罗某某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周某某有期徒刑八年,宋某某、黄某有期徒刑七年,其他39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七个月等不同刑罚,并均处二百万元至一万元等不同金额罚金。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罗某某、宋某某、周某某等人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违反国家规定,于2018年10月至2019年4月,先后组织开发并运营“抓蛋”、“打字练习”、“趣跑”等平台和APP,通过他人联系多个博彩网站,以互联网技术对接,根据上述网站的收付款指令,提供资金收付款结算服务,从中非法牟取巨额的经济利益。采取招募团长、子团长、组长等措施,大量发展微信用户注册成为平台的收款员,收款员按照平台指令使用微信二维码收取博彩网站客户的充值款项,后提现至微信绑定的银行卡,再通过使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网络支付工具转账到指定的银行账户的方式,完成资金的支付结算。被告人罗某某等人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的金额共计人民币15亿余元。
该案系烟台市办理的首例大规模非法资金支付结算案,也是芝罘区人民检察院近年来受理的金额巨大、涉案人数最多的刑事案件。受案后该院克服犯罪嫌疑人人数众多、犯罪数额巨大、犯罪事实繁多等困难问题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种种不利影响,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姜远斌与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高冠秀、辛霞办案团队共7人组成办案组,攻坚克难,加班加点,短时间内对全案多达120余册卷宗进行了认真审查,依法调查取证百余份,制作文书材料近千份,查明了案件事实,最终以非法经营罪对罗某某等43名被告人向芝罘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根据审查情况对同案的其他25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做出不起诉处理及另案处理。在长达五天的庭审过程中,公诉人指控有力,举证全面,论证充分,有效地保证了庭审的顺利进行。
为了切实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提高诉讼效率和质量,本着应用尽用的原则,该院对大部分被告人依法适用了认罪认罚制度,提出了确定刑的量刑建议,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量刑建议,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展开全文
- 移动支付网 | 2022/8/23 17:28:54
- 移动支付网 | 2022/8/17 16:51:16
- 移动支付网 | 2022/8/5 15:59:39
- 《公安研究》 | 2022/7/26 15:05:50
- 移动支付网 | 2022/7/25 15:16:43
- 财联社 | 2022/7/13 12:11:41
- 移动支付网 | 2022/7/11 11:01:36
- 移动支付网 | 2022/7/7 17:48:16
- 移动支付网 | 2022/7/5 12:04:13
- 移动支付网 | 2022/6/29 18:50:24
- 移动支付网 | 2022/8/23 11:21:58
- 金融电子化 | 2022/7/1 11:57:05
- 移动支付网 | 2022/6/17 13:19:03
- 移动支付网 | 2022/6/1 10:13:22
- 驻胡志明市总领馆经商处 | 2022/4/13 10:23:15